什么叫公職人員(怎么當公務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所稱公職人員是指什么
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是干部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中堅力量,是人民的公仆。
什么是公職人員?
國家公職人員包含:
1、依法履行公共職務的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中國共產黨和各個民主黨派的黨務機關、各人民團體、事業單位。
2、依法履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工作、管理和使用公有財產的國有(集體)企業工作人員。
3、其他公職人員(但必須同時具備三點:1、單位是公有性質;2、本人為在編人員;3、依法履行職務)。
公職人員犯罪的立案標準:
貪污罪:5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但情節較重的(貪污救災、搶險、防汛、防疫、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及募捐款物、贓款贓物、罰沒款物、暫扣款物,以及貪污手段惡劣、毀滅證據、轉移贓物等情節);
受賄罪:5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因受賄行為而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2)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3)強行索取財物的;
職務侵占罪:5000元~20000元以上;
挪用公款罪:10000~30000以上(“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5000~10000元以上(“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進行非法活動的”);
單位受賄罪:10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故意刁難、要挾有關單位、個人,造成惡劣影響的;(2)強行索取財物的;(3)致使國家或者社會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

什么是國家公職人員
國家公職人員是指各級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是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主體。
在《公職人員行為守則》中,公職人員指國家財政全供或半供單位工作人員。
適用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適用
事業單位中的國家公職人員是指什么人
國家公職人員,是指各級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是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主體。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職務的國家立法機關、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中國共產黨和各個民主黨派的黨務機關、各人民團體、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這個概念的關鍵在于“公職”二字。現在社會普遍認知的“公職”主要是指國家各級黨政機關、國有的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等等。這些職位的普遍特點是:享有編制,有很好的福利體系,社會地位較高,工作穩定有保障等。和在私企工作的人員不同,這一類人員的工作有著更大的穩定性,在缺乏安全感的時代里被更多人所向往。
擴展資料
在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工作的,依法行使國家行政職權,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在我國依《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各級行政機關中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都是國家公務員。國家公務員特點為:
(1)國家公務員是經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人員;
(2)國家公務員是中央和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工作的人員;
(3)國家公務員是指行政機關中依法行使國家職權、執行國家公務的人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公職人員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家公職人員
國家公職人員和公務員有什么區別
國家公職人員和公務員的區別是:
1、概念不同:國家公職人員,是指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以及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國有金融企業的在編干部職工。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定,貫徹執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
2、范圍不同:國家公職人員的范圍是大于國家公務員范圍的。國家公職人員,是指各級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是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公務的主體;
3、職能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第十五條
監察對象包括: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從傳統意義上的理解,除了吃國家工資或叫鐵飯碗(含國企等)以外的人員叫非公職人員,有關人員即包括在第十五條第(四)項和第(五)項中的人員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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