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喪葬費可以遺囑繼承嗎(遺囑繼承 訴訟費)
喪葬費可以繼承嗎
不能。喪葬費不屬于的遺產范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如房屋、金錢、知識產權收益,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喪葬費可以立遺囑嗎
一、民法典規定喪葬費可以立遺囑指定繼承人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喪葬費不屬于我國《民法典》所規定的遺產范圍,不能作為遺產繼承。實際支付的喪葬費超過單位給付的數額時,超過部分不能從死亡撫恤金中扣除。剩余的喪葬費可參照遺產繼承,但須照顧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具體理由如下:
1、喪葬費不是遺產。遺產是指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可以依法轉移給他人的個人合法財產。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2、死亡撫恤金是公民所在單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關規定發放給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具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給付對象是死者近親屬或撫養人,性質是對是對死者近親屬的一種經濟方面的幫助或撫慰,是用于優撫和救濟死者近親屬,特別是依靠死者生活而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是對死者近親屬精神痛苦的一種撫慰。對于死亡撫恤金的處理可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并應適當照顧無經濟來源的未成年人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直系親屬。
3、喪葬費是對死者近親屬處理死者喪葬事務時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一般包括運尸費、火化費、告別儀式費、購買骨灰盒費、骨灰存放費等。死者單位給付的喪葬費是對死者親屬處理喪葬事務的一種經濟幫助,它是用于解決死者家屬在殯葬花銷時所遇到的實際困難。對死者安葬是近親屬或遺產繼承人應盡的義務,也是我國社會公序良俗的道德要求,讓死者安息也是對死者親屬的一種撫慰。某一親屬或繼承人支付的喪葬費可以從單位給付的喪葬費中扣除,但不足部分不應從撫恤金中扣除,而是與其他繼承人或近親屬共同分擔。單位給付的喪葬費超過實際支出的,超過部分可同撫恤金一起參照遺產法中的遺產處理原則予以合理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二、喪葬費如何領取
1、企業退休職工在家死亡的親屬帶上戶口本,死者身份證,醫保兩證一卡(卡要全部消費掉,卡交上去,就不發回來了),火化大廳開據的三張收據到死者單位調檔。
2、人民可以拿著死者的火化證、蓋有印單的收據、個人檔案、身份證到社會保險公司專門的辦理喪葬的辦公室結算。

喪葬費可以立遺囑嗎?
被繼承人可以訂立遺囑將遺產用于自己的喪葬費用,但是喪葬費用本身不是財產,不能就喪葬費訂立遺囑。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 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 法定繼承人 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 法定繼承人以外 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睹穹ǖ洹返谝磺б话偃龡l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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