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上班11天:違反勞動法?
連續上班11天是否違反了勞動法?答案是肯定的,根據《勞動法》,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四小時,因此,連續上班11天實際上是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

一、連續上班11天違反了勞動法
根據《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規則,用人單位不得違背本法限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商量后能夠延長工作時間,通常每日不得超出一小時;因特殊原由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要求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出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出三十六小時。因此,連續上班11天違反了勞動法的規定。
二、連續上班11天的法律后果
如果單位違反勞動法,超過了每日工作時間的限制,勞動者有權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能夠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能夠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能夠向人民法院提訴訟訟。
三、如何避免違反勞動法
為了避免違反勞動法,用人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的規定,不得超出每日工作時間的限制。如果由于生產經營需要,需要加班,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商量后,延長工作時間,通常每日不得超出一小時,因特殊原由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要求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出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出三十六小時。
總之,連續上班11天是違反勞動法的行為,如果單位違反勞動法,勞動者有權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提訴訟訟,也能夠商量解決。為了避免違反勞動法,用人單位應當嚴格遵守勞動法的規定,不得超出每日工作時間的限制,以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連續上班11天違反勞動法?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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