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證懷孕彩禮退多少錢(沒領證女方懷孕能退還彩禮嗎)
女方懷孕沒領結婚證退彩禮嗎
法實踐中對于彩禮返還請求的處理,主要表現如下:
(一)數額較小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二)戀愛中純粹自愿贈與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三)返還時要考慮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因給付一方的過錯導致婚約解除的,彩禮返還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雖未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雙方已經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風俗辦理了婚禮的,彩禮已經轉化為共同財產的,或者已經轉化為嫁妝的,一般不予返還;
(五)結婚后沒有共同生活,可以返還; (六)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給付彩禮導致一方生活困難,可以要求返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于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后,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有辦婚禮,未領證,懷孕七個月,要分開,彩禮怎么退?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還多少,即在需要返還彩禮的情況下,是全額返還還是部分返還。由于自古以來婚姻嫁娶就不能單單以法律來約束,還要照顧風俗人情,因此,彩禮還多還少,要根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綜合判斷。法院會綜合考慮雙方有無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有無共同生活、雙方共同生活的時間長短、雙方及家庭的工資收入情況、彩禮的具體用途流向、雙方的責任過錯等因素,進而酌情認定彩禮返還的數額。
因此,處理彩禮的返還問題不僅要嚴格地按照現有法律規定來處理,但也要充分考慮風俗人情。

沒結婚生了小孩能退多少彩禮
沒結婚生孩子彩禮要返還,其彩禮的給付是以辦理結婚手續為前提的,即使生了孩子也需要退還彩禮。但是在雙方分手之后應當確定好孩子的撫養問題,未直接撫養的依法應當支付撫養費。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沒有結婚證懷孕了彩禮退嗎?
(一)數額較小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二)戀愛中純粹自愿贈與的禮物,一般可不予返還;
(三)返還時要考慮當事人的過錯程度。因給付一方的過錯導致婚約解除的,彩禮返還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雖未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雙方已經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風俗辦理了婚禮的,彩禮已經轉化為共同財產的,或者已經轉化為嫁妝的,一般不予返還;
(五)結婚后沒有共同生活,可以返還; (六)雙方共同生活時間較短(一般不超過一年),給付彩禮導致一方生活困難,可以要求返還。
沒領證彩禮退還比例
雙方沒領證,女方需要返還彩禮。彩禮可予以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就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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