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業(大型企業和中型企業的區別)
大型企業的標準是什么
大型企業的標準是從業人數在2000人以上,產品銷售收入額在3億元以上,資產總額在4億元以上的被稱之為大型企業。有些企業由于生產規模很大,對整個國民經濟和部門的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需要特別加強政策指導和宏觀控制,促進生產和推進深化企業改革。因此把這些企業從原來歸屬于大型企業的分類中單獨劃分出來,作為特大型企業。
大型企業的定義
問題一:國內外大型企業的定義? 國家經貿委制定的劃型額度標準是:以5000萬元為限,資產總額和銷售總額都在5000萬元以下的,都是小企業,5000萬元到5億元的,為中型企業,5億元到50億元的,是大型企業,50億元以上的,是特大型企業。另外,企業所處的行業不同,其規模在劃型上差距也會很大,如紡織、化工、輕工企業和鋼鐵企業就差很多,新的劃型標準會根據行業不同,有所區別。
問題二:企業的大中小怎么區分,定義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我國企業規模大小的劃分標準:
行業名稱 指標名稱 計算單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工業企業 從業人員數 人 2000及以上 300-2000以下 300以下
銷售額 萬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資產總額 萬元 40000及以上 4000-40000以下 4000以下
建筑業企業 從業人員數 人 3000及以上 600-3000以下 600以下
銷售額 萬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資產總額 萬元 40000及以上 4000-40000以下 4000以下
批發企業 從業人員數 人 200及以上 100-200以下 100以下
銷售額 萬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零售企業 從業人員數 人 500及以上 100-500以下 100以下
銷售額 萬元 15000及以上 1000-15000以下 1000以下
交通運輸企業 從業人員數 人 3000及以上 500-3000以下 500以下
銷售額 萬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郵政企業 從業人員數 人 1000及以上 400-1000以下 400以下銷售額 萬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住宿餐飲企業 從業人員數 人 800及以上 400-800以下 400以下
銷售額 萬元 15000及以上 3000-15000以下 3000以下
問題三:什么是大型公司,定義 國家經貿委制定的劃型額度標準是:以5000萬元為限,資產總額和銷售總額都在5000萬元以下的,都是小企業,5000萬元到5億元的,為中型企業,5億元到50億元的,是大型企業,50億元以上的,是特大型企業。另外,企業所處的行業不同,其規模在劃型上差距也會很大,如紡織、化工、輕工企業和鋼鐵企業就差很多,新的劃型標準會根據行業不同,所以會有所區別。
問題四:什么是大型企業 大型企業只是人們在生活和感官認識上的說辭。具體來講,有按人員數量來說的,比如5000人以上;也有按產值算的――年產值5億元以上等等說法
問題五:大中小企業規模界定 在中國誰是中小企業?目前在中國,中小企業不僅僅是一個概念問題,而且是一個如何界定企業規模的實踐問題;中小企業不是一個絕對的概念,而是一個相對大企業而言的概念。中小企業還是一個合成詞,是中型企業與小型企業的合稱,是近幾年來才出現的詞組。我國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中期提出的是大中型企業和小企業,直到九十年代后期才提出中小企業。 2003年2月,國家四部門下發了《中小型企業標準暫行規定》,廢止了工業企業以生產能力或生產用固定資產作為劃分企業規模的標準,建立了以年末從業人員人數、資產總計及全年產品銷售收入為指標的新標準。 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 (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制定本規定。 二、中小企業標準根據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行業特點制定。 三、本規定適用于工業,建筑業,交通運輸和郵政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其中,工業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燃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本標準以外其他行業的中小企業標準另行制定。 四、中小企業標準為: 工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為4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3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建筑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或資產總額4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6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批發和零售業,零售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5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人及以上,銷售額1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批發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2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1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交通運輸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3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5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郵政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1000人以下,或銷售額30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住宿和餐飲業,中小型企業須符合以下條件:職工人數8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000萬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其余為小型企業。 五、本規定中,職工人數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末從業人員數代替;工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產品銷售收入代替;建筑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工程結算收入代替;批發和零售業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銷售額代替;交通運輸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企業的銷售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年營業收入代替;資產總額以現行統計制度中的資產合計代替。 六、本規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各類所有制和各種組織形式的企業。 七、企業類型的確認以國家統計部門的法定統計數據為依據,不再沿用企業申請、 *** 審核的方式。 八、本標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國家經委等五部委1988年公布的《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準》及1992年公布的該標準的補充標......
問題六: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定義 關于在財務統計工作中執行新的企業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國資廳評價函〔2003〕327號
為加強企業財務會計信息統計標準管理,規范企業規模分類標準,現將《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國統字〔2003〕17號)和《部分非工企業大中小型劃分補充標準(草案)》印發給你們,請在財務會計統計和財務報告工作中遵照執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國家統計局根據《關于印發中小企業標準暫行規定的通知》(國經貿中小企〔2003〕143號),對原《大中小型工業企業劃分標準》(國統字〔1992〕337號)進行了修訂,制定了《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國統字〔2003〕17號)。為確保財務會計信息口徑可比,財務統計和財務報告工作統一采用國家統計局新公布的規模劃分標準。
二、為滿足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需要,我們依據《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的劃型原則,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GB/T4754-2002)及《大中小型非工業企業劃分標準(草案)》(財清辦〔1995〕53號)的劃型標準,對《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中未列示的非工企業劃分標準進行了補充,研究制定了《部分非工企業大中小型劃分補充標準(草案)》。
請各中央企業在財務統計和財務報告工作中認真執行,如發現問題,及時與我委統計評價局聯系。
附件:1.統計上大中小型企業劃分辦法(暫行)
2.部分非工企業大中小型劃分補充標準(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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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七:國家大型一類企業的概念 國家大型一類企業指的是規模較大,行業風險較小的國有企業
勞社部發〔2003〕29號文《關于工傷保險費率問題的通知》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02),將行業劃分為三個類別:一類為風險較小行業,二類為中等風險行業,三類為風險較大行業。三類行業分別實行三種不同的工傷保險繳費率。
第一類行業: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其他金融活動業、居民服務業、其他服務業、租賃業、商務服務業、住宿業、餐飲業、批發業、零售業、倉儲業、郵政業、電信和其他傳輸服務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衛生、社會保障業、社會福利業、新聞出版業、廣播、電視、電影和音像業、文化藝術業、教育、研究與試驗發展、專業技術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城市公共交通業。
第二類行業:房地產業、體育、娛樂業、水利管理業、環境管理業、公共設施管理業、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飲料制造業、煙草制品業、紡織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皮革、毛皮、羽絨及其制品業、林業、農業、畜牧業、漁業、農、林、牧、漁服務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草制品業、家具制造業、造紙及紙制品業、印刷業和記錄媒介的復制、文教體育用品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醫藥制造業、通用機械制造業、專用機械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電氣機械及器材制造業、儀器儀表及文化、辦公用機械制造業、非金屬礦物制品業、金屬制品業、橡膠制品業、塑料制品業、通信設備、計算機及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工藝品及其他制造業、廢棄資源和廢舊材料回收加工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燃氣生產和供應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業、建筑安裝業、建筑裝飾業、其他建筑業、地質勘查業、鐵路運輸業、道路運輸業、水上運輸業、航空運輸業、管道運輸業、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
第三類行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心燃料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黑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業、黑色金屬礦采選業、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非金屬礦采選業、煤炭開采和洗選業、其他采礦業。
問題八:企業知名度的定義 是指公眾對企業名稱、商標、產品等方面知道和了解的程度。
問題九:什么是規模以上企業?劃分的依據是什么? 這是一個統計術語。一般以年產量作為企業規模的標準,國家對不同行業的企業都制訂了一個規模要求,達到規模要求的企業就稱為規模以上企業,規模以上企業也分若干類,如特大型企業、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等。攻家統計時,一般只對規模以上企業作出統計,達不到規模的企業就沒有統計。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企業。 規模以上商業企業是指年商品銷售額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企業(單位)和年商品銷售額在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企業(單位)。

什么叫大企業?
同時滿足銷售額3億元及以上,資產總額4億元及以上,從業人員2000人及以上。
國際常用以下5個指標來衡量:創業的核心技術;規模經濟,也就是成本優勢;對供應鏈的管理能力;品牌價值;資源壟斷。
國外很多國家都有全國國統一的稅務意義上的大企業標準,我國暫時還沒有。國外認定大企業的指標主要有銷售收入、營業總額、資產總額、職工人數、注冊資本等。
如澳大利亞的標準為年營業額大于2.5億美元的經濟集團和單個實體,美國標準為資產總額1000萬美元以上的企業,歐盟標準為銷售收入5000萬歐元以上或資產總額1000萬歐元以上的企業等。
擴展資料:
在我國,無論大企業自身的發展程度還是稅務機關的管理水平都和上述國家有一定差距,加之我國大企業的情況比較復雜,要在短期內比較有把握地制定全國統一的大企業標準的確是不現實的。不過,國家稅務總局已經選定了首批45家大型企業作為國家稅務總局定點聯系的大企業。
在確定這45家定點聯系企業時,國家稅務總局為了方便探索大企業稅收管理改革的思路,考慮的因素較多,除納稅額外,還有營業總額,所有制形式(國有、私營)的代表性、資本構成(內資、外資)的代表性、行業代表性、經營模式代表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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