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公估人(保險公估人在開展公估業務過程中,不得有)
保險公估人指的是什么
保險公估人指的是什么
保險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設立,受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托辦理保險標的的查勘、鑒定、估損以及賠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關于保險公估的知識,歡迎閱讀。
一、保險公估人指的是什么?
1、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并依法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單位或者個人。
2、保險經紀人,我國《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并依法收取傭金的單位。
3、保險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設立,受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托辦理保險標的的查勘、鑒定、估損以及賠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
二、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之間的聯系與區別是:
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和保險公估人雖然都是保險中介人(他們聯系),但三者之間有著根本的區別:
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險經紀人接受客戶委托,代表的是客戶的利益;保險代理人為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代表的是保險公司的利益;保險公估人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
2、提供的服務不同。保險經紀人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保險安排、協助索賠與追償等全過程服務;保險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代為收取保險費;保險公估人受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托辦理保險標的的查勘、鑒定、估損以及賠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
3、服務的對象不同。保險經紀人的主要客戶主要是收入相對穩定的中高端消費人群及大中型企業和項目,保險代理人的客戶主要是個人;保險公估人客戶可以是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
4、法律上承擔的責任不同。客戶與保險經紀人是委托與受托關系,如果因為保險經紀人的過錯造成客戶的損失,保險經紀人對客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被代理關系,被代理保險公司僅對保險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后果負責。保險公估人因自身過錯給保險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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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保險公估人
保險公估人是保險公司或是委托人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成立的,公估人對保險相關的標的進行詳細調查審檢查,在經過專業的評估鑒定之后得出科學的理賠金額,而保險公估人則可以向其委托的公司單位收取一定的費用。保險公估人在工作時必須客觀公正,科學合理的解決保險當事雙方所產生的糾紛。

保險公估人的職能
保險公估人的職能
導語: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培訓網我為大家整理的保險公估人職能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理賠公估
理賠公估是保險公估人的主要職能。保險公司委托保險公估人參與理賠已成為國際保險市場的發展趨勢。由于保險公估人是由各行各業的專家組成,他們不僅具備艱深的專業知識,而且同時具備金融、保險、財務 、經濟、法律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識,對一些大的理賠特別是一些高新技術方面的理賠有很好的把握。保險公估人的理賠公估一般包括現場查勘、損失理算、出具公估報告等程序。理賠公估的職責主要表現在對遭損財產進行檢驗、鑒定、定責、定損等方面。
(二)承保公估
傳統的保險公估人一般只作理賠公估,但隨著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保險公估人逐漸參與到承保中來。承保公估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對保險財產的現金價值作出評估,即是對保險標的進行查勘、檢驗、鑒定,經過科學的分析、研究、計算,對其現時價值作出評估,以確定合理的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2、對承保風險進行評估,保險公司一般都要對保險標的進行風險評估,對一些超出保險公司評估能力之外的特殊標的的風險評估可以委托保險公估人去做。保險公估人對保險標的物客觀存在的風險在承保前進行查勘、鑒定、分析、預測,以對承保標的物的性質、條件及風險程度、責任范圍作出科學的判斷。
(三)對貨物裝卸進行監視和鑒證
在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船東或其代理人為了日后追償的方便,往往委托一家保險公估人代表其進行貨物的監裝、監卸,也就是對運輸工具裝載、卸載的標的物進行監視,記錄其落載、下卸的`過程。在同次運輸中,保險公估人可能同時接受同船不同發貨人或收貨人的委托,對其貨物裝卸過程進行監視和記錄,還可能同時接受保險公司的委托,對保險貨物進行監裝、監卸。因而保險公估人可以同時代表具有利益沖突的發貨人、收貨人、運輸公司和保險公司,有利于減少他們的工作,符合經濟效益的原則。
(四)參與防災防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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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估人的前景
公估人的事業前景主要取決于保險主體的市場情況。
從國內的保險市場開看,產險市場前四家主體的市場集中度高于80%。這是一個高度壟斷的市場,絕大多數市場份額被擁有完善查勘、核損機構和隊伍的主要保險主體分配。這些機構與隊伍與保險公估人的職業職能嚴重沖突,因此市場不適于公估人發展。
對比來看,日本、中國、臺灣等亞洲市場都存在這樣的問題。而北美保險市場則相對適合公估人從業。這是由于北美保險市場尤其是產險市場的市場集中度很低,市場高度競爭,保險主體數量龐大,這就注定了有些主要依靠電網渠道獲取客戶的小型保險主體沒有建立落地核損單位的能力,出于成本考慮,保險主體會通過公估人外包的形式完成核損,但這主要適用于中小及地域覆蓋能力薄弱的主體,不是主要主體的選擇。
綜上,個人認為國內產險市場公估人的從業前景并不樂觀,但事在人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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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之間的聯系與區別是什么
一、1、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托,在保險人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并依法向保險人收取代理手續費的單位或者個人。2、保險經紀人,我國《保險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保險經紀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并依法收取傭金的單位。3、保險公估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設立,受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托辦理保險標的的查勘、鑒定、估損以及賠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二、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之間的聯系與區別是: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和保險公估人雖然都是保險中介人(他們聯系),但三者之間有著根本的區別:1、代表的利益不同。保險經紀人接受客戶委托,代表的是客戶的利益;保險代理人為保險公司代理業務,代表的是保險公司的利益;保險公估人不代表任何一方的利益。\x0d\x0a2、提供的服務不同。保險經紀人為客戶提供風險管理、保險安排、協助索賠與追償等全過程服務;保險代理人一般只代理保險公司銷售保險產品、代為收取保險費;保險公估人受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托辦理保險標的的查勘、鑒定、估損以及賠款的理算,并向委托人收取酬金的公司。\x0d\x0a3、服務的對象不同。保險經紀人的主要客戶主要是收入相對穩定的中高端消費人群及大中型企業和項目,保險代理人的客戶主要是個人;保險公估人客戶可以是保險公司、投保人或被保險人。\x0d\x0a4、法律上承擔的責任不同。客戶與保險經紀人是委托與受托關系,如果因為保險經紀人的過錯造成客戶的損失,保險經紀人對客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被代理關系,被代理保險公司僅對保險代理人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后果負責。保險公估人因自身過錯給保險當事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保險公估人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保險公估人
確切的說,保險公估是受保險合同當事人單方和雙方以及其他委托方的委托,問其收取合理的費用,辦理保險標的的查勘、鑒定、檢驗、估價與賠款的理算,洽商并出具公估報告的行為。從事保險公估的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即保險公估人,也稱保險公估行或保險公估公司,它是獨立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及經濟領域各環節和部門之外,面向社會服務的經濟實體。保險公估人具有以下性質:
1、保險公估人是一種中介服務機構
保險公估人既不屬于保險人一方,也不屬于被保險人一方,而是連接保險人和被保險人的中介服務機構,是獨立于其他部門之外,面向社會服務的經濟實體。保險公估人和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共同組成完整的保險中介市場。
2、保險公估人貫穿于保險業務的始終
保險公估人除了從事大眾所熟悉的保險理賠業務外,還從事保險標的承保時的價值和風險評估、鑒定、估算以及保險標的損失后的勘驗和損失計算。其業務貫穿于保險業務的始終。
3、保險公估人的服務是有償的
由于保險公估人是一種經濟組織,其存在和發展要求獲得經濟效益,因而它對保險合同當事人及其他委托方的服務不是免費的,而是要收取一定的合理費用,實行有償服務。
二、保險公估人的職能有哪些
作為一個提供中介服務的組織,保險公估人的職能主要是受保險合同當事人一方或雙方委托,收取合理的費用,運用科學技術手段和專業知識,通過檢驗、鑒定、評估、理算等程序,對保險標的進行合理、公正、科學的證明。具體地說,保險公估人具有以下職能:
(一)理賠公估
理賠公估是保險公估人的主要職能。保險公司委托保險公估人參與理賠已成為國際保險市場的發展趨勢。由于保險公估人是由各行各業的專家組成,他們不僅具備艱深的專業知識,而且同時具備金融、保險、財務、經濟、法律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識,對一些大的理賠特別是一些高新技術方面的理賠有很好的把握。保險公估人的理賠公估一般包括現場查勘、損失理算、出具公估報告等程序。理賠公估的職責主要表現在對遭損財產進行檢驗、鑒定、定責、定損等方面。
(二)承保公估
傳統的保險公估人一般只作理賠公估,但隨著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保險公估人逐漸參與到承保中來。承保公估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對保險財產的現金價值作出評估,即是對保險標的進行查勘、檢驗、鑒定,經過科學的分析、研究、計算,對其現時價值作出評估,以確定合理的保險價值和保險金額。
2、對承保風險進行評估,保險公司一般都要對保險標的進行風險評估,對一些超出保險公司評估能力之外的特殊標的的風險評估可以委托保險公估人去做。保險公估人對保險標的物客觀存在的風險在承保前進行查勘、鑒定、分析、預測,以對承保標的物的性質、條件及風險程度、責任范圍作出科學的判斷。
(三)對貨物裝卸進行監視和鑒證
在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船東或其代理人為了日后追償的方便,往往委托一家保險公估人代表其進行貨物的監裝、監卸,也就是對運輸工具裝載、卸載的標的物進行監視,記錄其落載、下卸的過程。在同次運輸中,保險公估人可能同時接受同船不同發貨人或收貨人的委托,對其貨物裝卸過程進行監視和記錄,還可能同時接受保險公司的委托,對保險貨物進行監裝、監卸。因而保險公估人可以同時代表具有利益沖突的發貨人、收貨人、運輸公司和保險公司,有利于減少他們的工作,符合經濟效益的原則。
(四)參與防災防損
防災防損是現代保險業務發展的重要環節。保險公估人及其聘請的專家都是在相應領域內具有一定成就和技術的專業人土,而且具備良好的保險知識。他們能夠從保險角度對多個環節的安全設施提出中肯的意見,尤其能夠對其參與承保公估和理賠公估的保險標的的防災防損,提出合理的建議和方案,因而保險公估人在保險的防災防損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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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估人的職能是什么
保險公估人的職能是什么
你知道保險公估人的職能是什么嗎?你想知道保險公估人的職能是什么嗎?下面是我為大家帶來的保險公估人的職能的知識。歡迎閱讀。
1評估職能
保險公估人所具有的是一種廣義的(保險)評估職能,包括評估職能、勘驗職能、鑒定職能,估損職能和理算職能等。在國際上,保險公估人包括主要從事理(核)算事務的理算師(Adjuster),主要從事檢查、勘測、鑒定事務的鑒定人(Surveyor)和主要從事估算、評估的'評估人(Assessor)等多種類型。盡管他們的名稱不同,經營的側重點有差別,但均能履行其保險評估職能。保險公估人對保險標的進行公估,得出公估結論,并說明得出結論的充分依據和推理過程,體現出其評估職能。
評估職能是保險公估人的關鍵職能。保險公估人執行的評估職能,可使賠案快速、科學地得以處理。
2公證職能
首先,保險公估人有豐富的保險公估知識和技能,在判斷保險公估結論準確與否的問題上最具權威和資格;其次,保險公估人是保險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方,既不代表保險人,又不代表被保險人,完全站在中間、公正的立場上就事論事、科學辦事。
公證職能是保險公估人的重要職能,并具有以下特征:第一,這種公證職能雖然不具備對賠案的定論作用,但卻有促成結案的督促作用,因為保險雙方難以找出與公估結論相左的原因或理由;第二,這種公正職能雖然不具備法律效力,但該結論可以接受法律的考驗。這是因為:保險公估人的公估結論確定之后,必面經保險關系當事人雙方均接受才能結案。一旦保險關系當事人雙方有一方不能接受,則最終決定權在法院。但是,保險公估人可以接受委托方委托出庭辨護,甚至可被聘請為訴訟代理人出庭訴訟,本著對委托方特別是對公估報告負責的原則,促成對方接受既定結論。
3中介職能
保險公估人作為保險中介人,從事保險經濟活動,并參與保險經濟利益的分配,為保險雙方提供服務,具有鮮明的中介職能。這是因為:第一,保險公估人既可以受托于保險人,又可以受托于被保險人;第二,保險公估人以保險關系當事人之外的第三方身份從事保險公估經營活動,保險公估人從保險合同一方那里獲得保險公估委托,是以中間人立場執行保險公估,并收取合理費用。這樣,保險公估人以中間人身份,獨立地開展保險公估,從而得出公估結論,促成保險關系當事人接受該結論,為保險關系當事人提供中介服務,淋漓盡致地發揮了中介職能。
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保險的承保范圍日益擴大,保險理賠的技術含量不斷提高,保險公司自行處理理賠的難度加大,因此大量擁有專業技術的保險公估人的出現,滿足保險業的發展需要。
保險公估有什么作用
保證保險當事各方的合法利益。保險公估是站在中立的立場上,.從而保證各方的利益在公平的結果下不受損失。
保險公估人客觀公正的立場,容易被保險雙方當事人認可,從而可以減少理賠糾紛,防止無休止的僵持或述諸法律,實現盡快賠付,恢復生產生活。
促進保險企業組織變革,提高經營績效。保險企業將一部分費事費力且易造成品牌損失的理賠工作交由保險公估人完成,既可以降低人力資源等經營成本,還有助于專注發展公司核心能力、提高效率,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保險公估的出現與保險市場的發展密不可分,它是保險市場發展的必然產物。保險公司理賠事務的日益增加和復雜化產生了專業性的需求,為專門從事保險公估工作的保險公估人的形成和發展奠定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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