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例(侵占土地使用權民事案例)
民事法律關系的例子?
內容如下:
案例:2009年1月19日廣西羅城仫佬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李志蓮訴被告楊中華離婚糾紛一案。原告訴稱其于2003年6月在柳州市打工時認識被告,次年1月13日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結婚,婚后被告到原告家生活,且生育有一子,2005年11月被告外出下落不明至今,為此要求離婚。
法院經調查發現被告結婚登記使用的身份證是虛假的,其身份證上所列的戶籍所在地四川省內江市東興區有6個叫楊中華的人,沒有一個人的信息與被告相同。公安機關對此也予確認。
1、財產法律關系是指直接與財產有關的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2、人身關系是指與主體不可分離的,不直接具有財產內容的民事法律關系。
3、絕對法律關系是指義務主體不特定,權利人以外的一切人均為義務人的民事法律關系。
4、相對法律關系是指義務主體為特定人的民事法律關系。
5、單一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只有一組對應的權利義務的民事法律關系。
6、復合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兩組以上對應的權利義務的民事法律關系。
7、權利性民事法律關系,是指民事主體依其合法行為而形成的,能夠正常實現的民事法律關系。
8、保護性民事法律關系,是指因不法行為而發生的民事法律關系。

什么叫民事案例
民事案例一般是指將以往的民事訴訟活動中所發生的實際情形,用文字載體或其他載體對其進行具體描述記載,作為學習,參考,比對等用途來使用的案例分析!
民事糾紛案例
1.張某與李某之間的借貸關系,張某與趙李某之間的抵押關系,李某與王某、毛某之間的擔保關系,張某與趙某之間的房屋買賣關系
2.借款合同于1999年4月1日成立,4月10日生效
3.趙某沒有房屋所有權,因為不動產轉移所有權以登記為生效要件
4.償還本金應當予以支持,而利息,在合同沒有約定則無需償還。
5.因有約定,則只承擔還款責任
6.有,一般保證有先訴抗辯權
7.因先就債務人張某提供的房屋抵押擔保進行清償,不夠部分再由王某、毛某承擔保證責任。
民事訴訟案例分析
1以張君和王明為被告,趙強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
因為趙強將書店轉給王明和張君經營,但仍使用原經營執照。王明和張君獲得經營權承擔主要責任,已經通過法律形式轉讓經營權。王明和張君應該對物業履行相應責任,趙強為所有人承擔連帶責任
2訴訟中止---等待趙強的繼承人繼承權利義務后再繼續進行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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