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還在農村只是農轉非(法律分析與依據)
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農轉非已經成為一種趨勢,也是一種必然。農轉非指的是把農業戶口轉為非農業戶口,即城鎮戶口。農轉非的目的是為了讓農民獲得更多就業機會,從而改善農民的生活水平。

一、戶口還在農村只是農轉非的法律分析
農轉非是一種有利于農民就業的政策,也是改善農民生活水平的一種有效手段。其實,現在的時代更替,農業戶口和城鎮戶口沒有多大區別了。也是村里人,但不是村里人口了。
二、戶口還在農村只是農轉非的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綜上所述,戶口還在農村只是農轉非,這是一種有利于農民就業的政策,也是改善農民生活水平的一種有效手段,這一政策的實施,也是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的規定。戶口還在農村只是農轉非,這是一種實現農民自身發展的有效方式,也是實現社會發展的重要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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