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著作權保護期限)
著作權包括
作品著作權包括如下內容: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三)作品著作權的其他內容。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
(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并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
著作權名詞解釋
著作權: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享有的財產權利和精神權利的總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2020年修正),發布部門:全國人大常委會,內容:為保護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作者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
鼓勵有益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建設的作品的創作和傳播,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事業的發展與繁榮。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2013年修訂),發布部門:國務院,內容:為實施《著作權法》的具體規定。

著作權是什么?
著作權也屬于版權。且該權利主要是作者依法對其有形作品所享有的,包括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復制權、出租權、廣播權等人身以及財產相關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于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第六十二條本法所稱的著作權即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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