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權益(消費者權益投訴電話)
消費者權益有哪些
法律分析:消費者權益有:1、安全保障權;2、知悉真情權;3 、自主選擇權;4、公平交易權;5、依法求償權;6、求教獲知權;7、依法結社權;8、維護尊嚴權;9、監督批評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
第七條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第八條 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第九條 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哪些
消費者權利具體為:1、安全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2、知情權: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3、自主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權根據自己的消費愿望、興趣、愛好和需要,自主地、充分地選擇商品或者服務。4、公平交易權: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5、求償權:消費者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6、結社權: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7、獲知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8、人格尊嚴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其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9、監督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消費者有什么權益
消費者權利也稱消費者權益,是消費主體的權利和利益的合稱。消費者利益由多種利益因素構成,主要包括物質經濟利益、精神文化利益、安全健康利益、時效利益、環境利益等。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指的是消費者所享有的,由法律、 法規 確認,受法律、法規保護的權利。 消費者的權利是保護消費者的權益的核心問題,作為一個消費者,如 消費者權利 消費者權利 果不明了自己究竟應當享有什么權利,在實際生活中,就無法維護自己的權利。所以,作為一個消費者,首先要明白的就是自己享有那些權利,這是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基本前提,消費者只有享有法律意義上的權利,才能理直氣壯的請求國家予以保護。因此,消費者權利是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的重要組成部分。
消費者權益有哪些?
消費者的權益有: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利;公平交易的權利。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獲得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消費者有哪些權益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了消費者有以下九方面的權益:
(1)安全保障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2)知情權。消費者享有知悉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
(3)選擇權。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
(4)公平交易權。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有權得到質量保障、價格合理、計量正確等公平交易條件,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為。
(5)求償權。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時,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
(6)結社權。消費者享有依法成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社會團體的權利。
(7)獲取知識權。消費者享有獲得有關消費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知識的權利。
(8)受尊重權。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得到尊重的權利。
(9)監督權。消費者享有對商品和服務以及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有權檢舉、控告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和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保護消費者利益工作中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權對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提出批評、建議。
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時,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向銷售者要求賠償。銷售者賠償后,屬于生產者的責任或者屬于向銷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銷售者的責任的,銷售者有權向生產者或者其他銷售者追償。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障法》第七條,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消費者享有哪些權益
主要有:(1)安全保障權;(2)知悉真情權;(3)自主選擇權;(4)公平交易權;(5)依法求償權;(6)求教獲知權;(7)依法結社權;(8)監督批評權。消費者權益,是一定社會經濟關系下適應經濟運行的客觀需要賦給商品最終使用者享有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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