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險和意外險哪個賠的多(意外險賠的多還是工傷賠的多)
工傷和意外哪個賠償多
1.意外險屬于商業保險范疇,理賠額度關鍵要看保單類型以及是否符合理賠條件。
2.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用人單位不得以給職工購買了商業保險就可以免除繳納工傷保險的責任。
3.無論用人單位是否購買了商業保險,一旦職工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都應按工傷待遇支付工傷職工的相關賠償。
拓展資料:
一般工地工傷賠償標準是怎么樣的?
第一、一般工傷
具體賠償項目、標準
(一)醫療費
1、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3款。
3、備注: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不是必須到簽有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治療。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4款。
(三)康復治療費
1、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0條第6款。
3、備注:依地方規定,康復治療需經辦機構組織專家評定。
(四)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2條。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
4、備注:停工留薪期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但確定的部門和程序,依地方規定。
(六)護理費
1、標準:(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2)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3條第3款、第34條。
(七)傷殘補助金
第二、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按月享受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第三、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六級傷殘為16個月的本人工資;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6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第四、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3、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7條。
4、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第五、工亡待遇標準
(一)喪葬補助金
標準: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
1、按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工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2、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第六、供養親屬范圍
1、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七、申請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
依靠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工亡職工配偶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3、工亡職工父母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的
4、工亡職工子女未滿18周歲的
5、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滿60周歲,祖母、外祖母年滿55周歲的
6、工亡職工子女已經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孫子女、外孫子女未滿18周歲的
7、工亡職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滿18周歲的。
第八、停止享受撫恤金待遇的情形
1、年滿18周歲且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就業或參軍的
3、工亡職工配偶再婚的
4、被他人或組織收養的
5、死亡的。
第九、因工外出時發生事故或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
待遇標準
1、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
2、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基金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恤金。
3、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
4、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第十、傷死亡賠償金的償標準
賠償標準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直系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工亡補助金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親屬可領取的工傷保險金。
給付的標準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48個月至60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工傷賠償須經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三個必經階段。很多農民工沒有勞動合同、工作證等證明,還往往需要勞動關系的認定。

意外險與工傷險賠償差距
意外險與工傷險賠償差距:
一、保險性質不同。
工傷保險: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一項社會保障,具有強制性。只要你上班,就有五險,這是法律規定,五險中就包括工傷保險!
意外險:具有商業性質,你想買就買,沒有強制性!
二、保障范圍不同。
根據工傷條例規定,工傷保障的范圍是在和工作相關情況下,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上下班途中遇到危險和意外傷害所提供的保障;而意外險提供的保障責任是任何時刻。比如,在節假日期間、非工作時間發生意外事故,意外保險也必須理賠。
三、賠償單位不同。
工傷保險:去社保局進行辦理和領取賠償。
意外險:找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三、賠償的標準不同。
意外險:標準只有一個,傷殘等級,按照保額的比例進行賠付。如果是全殘或者身故,賠償100%保額。
工傷保險:很復雜。分成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障礙,需要去鑒定部門做相應的鑒定。
而且賠償的費用類目也很多,有12個項目,比如: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配置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生活護理費供養親屬撫恤金康復治療費伙食費勞動能力鑒定費用。
【拓展資料】
買保險之前,需要注意的事項有以下幾點:
一、合理規劃,切忌盲從。
我們買保險最忌諱的就是盲目跟風,我們應該根據實際預算合理配置保險,先選擇最緊要的保險,比如醫療險、重疾險,其次再選擇理財險。
如果盲目跟從別人,很容易造成買錯保險或者買到不緊要的產品,比如給小孩買壽險,就是一種盲從行為,得不償失。以成人為例,作為家庭的經濟支柱,應該給自己配置“醫療險+重疾險+意外險”,其次有需要再選擇給自己配置一份壽險,可以很好地規避各種風險。
當然了,如果預算不足,可以先給自己配置一份醫療險,每年只需要幾百塊就可以得到幾百萬的保障,等以后經濟條件好了再配置其他險種。
二、貨比三家,防止被坑。
買保險的時候,不要草率決定,可以在多家保險公司找出相同類型的產品進行對比,從中選出最合適的。
一般線下投保的時候,保險經紀人或者業務員都會主推自己公司的產品,很少聊到其他公司產品,有的還會貶低別的公司產品。這樣我們就會產生一種錯覺,保險經紀人現在推的產品就是市面上最好的產品了,不如就買這個了。
如果有這個想法就大錯特錯了,我們應該貨比三家,多參考市面上的主流產品,可以的話先在網絡上了解清楚,這樣更容易找出自己的理想產品。
三、投保前無需體檢。
很多人都會疑惑自己買保險前是否需要體檢,害怕不體檢會影響往后的出險理賠。
作為投保人,只需要根據自己已知的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保險公司,對保險公司提出的問題如實回答就好了。也就是說,即便我們投保前沒有體檢,只要投保前沒有患上保險約定的疾病,投保后確診也不屬于隱瞞病情。當然,有些情況保險公司會要求被保人進行體檢,體檢通過后才會承保。
意外險和工傷保險哪個賠償的較多?
您好,其實工傷保險和商業意外傷害保險是可以相互補充,兩者涵蓋的責任范圍還是有所區別的。
工傷保險涵蓋的保險責任有:意外醫療,傷殘補助金,喪葬費,撫恤金,以及職工因為患職業病所采取的一些治療費用亦屬于工傷報銷范圍。另外還可享受傷殘生活護理費待遇等。
而商業性意外保險一般的有意外身故金,殘疾金,意外醫療金,意外住院津貼等。具體的商業意外保險的保障額度、保障范圍,報銷比例,不同的商業意外保險產品其具體的保險責任也是不同的,您可以根據個體需要進行選擇搭配。
而工傷保險是屬國家福利性保險,是由國家政策而定的,它是不可以根據個體需要隨便進行調整的,不能滿足個性化的需求。
一、保險因素
意外傷害保險中所稱意外傷害是指,在被保險人沒有預見到或違背被保險人意愿的情況下,突然發生的外來致害物對被保險人的身體明顯、劇烈地侵害的客觀事實。
這里所指的突然發生的外來致害物應具備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四大要素。
二、外來因素
所謂外來的,指傷害的原因為被保險人自身之外的因素作用所致。比如機械性的碰撞、摔砸、打壓以及咬傷、燙傷、燒傷、凍傷、電擊、光輻射等因素所致的物理性損傷,及酸、堿、煤氣毒劑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學性損傷。
這些外來的因素,需致使人體外表或內在留有損害跡象。
意外保險和工傷保險有什么區別賠償一樣嗎
一、意外傷害險和工傷保險有哪些區別 1、 意外傷害保險不是由國家承擔責任,而是由商業保險公司與投保人雙方以契約的形式確定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一旦契約到期,保險責任即自行終止。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以盈利為目的,一般來講,勞動者個人不必繳納任何費用,發生工傷后也能夠從國家、社會和單位得到必要的補償。 2、 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額則是根據保險公司“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則進行的。而工傷保險是以勞動者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為對象,用人單位都必須參加,具有強制性。 3、意外傷害保險是以所有人為對象,實行自愿投保的原則。工傷保險待遇是在勞動者為社會盡了勞動義務發生工傷后發放的,它的水平是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屬的基本生活。 4、人身意外傷害險所提供的保障水平的高低完全取決保險雙方當事人的約定和投保人交費的多少而決定,投保人只要有繳費能力、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合同規定的要求,投保金額不論多少都是可以的。 5、工傷社會保險是一種政府行為,而人身意外傷害險是一種商業行為。工傷保險所提供的保障水平一般僅滿足于被保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高于社會貧困線,低于勞動期間的工資標準。 二、 意外傷害險 但是意外傷害險是指人的身體和生命受到外來和不可抗拒因素的意外傷害后,根據投保對雙方約定的契約和投保額,從保險公司獲取相應的賠償。 三、 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國家和社會為在生產、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和患職業性疾病的勞動者及親屬提供醫療救治、生活保障、經濟補償、醫療和職業康復等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第四條 本保險為定期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殘廢的,保險公司按下列各款規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1、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2、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雙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久完全殘廢,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 3、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半數。 4、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條二、三兩款以外的傷害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身體機能,或永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的按照喪失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險和意外險哪個賠的多
這是兩個不同的險種。工傷保險屬于社保范疇。 意外險屬于商業保險范圍。它們都有各自不同的合同內規定的保險條款,根據條款規定了不同的理賠程序和范圍。工傷保險屬于工作內出現的身體損害保險使用的保險,意外險屬于出現意外后范圍之內使用的保險,因性質不同,所以理賠的金額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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