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打工(民法典打工權益)
如何維護打工人的合法權益
一、重視培訓,做好法律宣傳工作。1.用正確輿論引導公眾,促進用人單位自覺遵守勞動保障法規,主動配合執法維權。要大力宣傳、引導企業正確對待職工合法利益,表揚表現優秀的企業,曝光表現不好的企業,讓全社會共同關心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形成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良好氛圍。2.工會積極參與和鼓勵員工參加各類業余技能學習,引導和教育員工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鞏固、提高員工對企業的認同度。二、注重職工人文關懷,做好職工的心理疏導。1.加強對青年職工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的心理疏導,加大對他們心理健康的關注和投入,幫助他們做好自我管理、自我調適,緩解心理壓力,提高耐挫能力,營造良好的人際關系。2.關心職工的生產生活,組織開展職工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業余文化活動,不斷滿足職工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三、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勞動關系協調中的作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拓展資料: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990條、第991條規定,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肖像權、名譽權、隱私權等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在勞動關系中,勞動者要接受企業的管理,但其人格權應當得到尊重和保護。
年滿多少歲可以打工
年滿16周歲的可以打工。
《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
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民法典》第十七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六條 【胎兒利益的特殊保護】涉及遺產繼承、接受贈與等胎兒利益保護的,胎兒視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但是,胎兒娩出時為死體的,其民事權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16歲打工合法嗎
合法。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招用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執行國家在工種、勞動時間、勞動強度和保護措施等方面的規定。

民法典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五險一金,如果單位不執行怎么辦?
民法典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給員工購買五險一金。然許多用人位包國企給農民工一般都是三險,五險一金是個傳說。不執行只能到勞監去投訴。結果投訴成功,工作沒了,嚴酷 社會 現實存在著,坑你沒商量。
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像環保部門、安監部門那樣對企業用工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違反勞動法的企業依法處罰。如果只靠勞動者投訴舉報,有幾個人愿意呢,勞動法不就形同虛設了。
國家部門應該監督勞動用工情況
私企沒有五險一金,這么多年了都這樣,沒人管。
上一天班有一天里工資,不上班就沒工資,廠里沒活就放假,還五險一金沒這樣的好事,這邊好多家庭作坊做布藝產品的,用工人數不等,工資都不是月月發,愛干不干。
布藝廠大部分是女工,相對開說男工少,這么多年都這樣,還沒聽說過那個廠給工人上保險,前幾年在一個大廠上班就上過一個工傷險,別的沒有,沒人管這個事。
用人單位必需給工人上五險一金,工人愿意沒用,國家管才行您說是不是?
法律多了,有幾個遵守的。企業的一畝三分地,就是人資本家的天下。至于勞動者,你想干就這條件,不干愿意那去那去,講法律,我不用你可以吧。
哪兒的資本家都是一樣的!!!他們的財富都是建立在我們的剝削之上!!!
所以啊,五險一金如果真的納入民法,請有關部門多加監督管理吧!給廣大打工人合理合法的福利待遇。不然民法只能算個屁。
有辦法,只是違法沒有成本,所以勞動者就成了他們奴隸,解決方法只有一個,只要違反勞動法,幾拾倍罰款,追責法人責任,看是干不尊重勞動者
這也是一種推卸責任的辦法,現在很多民營中微企業本身就是艱難度日。能按時發工資的企業已經說是非常不錯的企業了。雖然說,從2021年開始,養老保險納入稅收強行征收。只是任何事必須兩方面看,問題是企業盈利好的。沒有問題,五險一金都會按時交付。只是很多中微企業尤其那些小型企業基本都沒有辦法執行。例如,食堂,飯店,小型門店,個體工商戶,幾十個人的企業。這幾年經濟不好,尤其去年到現在疫情問題,很多企業關門大吉。失業率攀升,就業都是問題還期望那么多。我們任何人評論是非,應該公平,客觀。
從現實的角度而言,只有國企或央企職工,單位才會繳納五險一金,但是工資也很一般。國企因為缺乏市場競爭力,大鍋飯,也會破產重組,并不是鐵飯碗。
民營企業因為上面沒有國字頭輸血依靠,在市場競爭中的生存和發展異常艱難,大多數都是微利,那點利潤都不夠給所有員工繳納五險一金,要是都合法合規去繳納五險一金,估計95%的企業都要倒閉破產,就我所知,很多上市企業都只給管理層繳納五險一金,為了規避法律風險,大多數一線員工就直接外包了,既轉移了勞資用工風險,又降低了用工成本。很多企業為了不用繳納五險一金,只能去招聘達到退休年齡的人。
民營企業給不給員工繳納五險一金是個兩難的問題,都繳納五險一金,企業肯定破產倒閉,更多人下崗失業,不繳納社保,又是違法違規行為。作為提供就業崗位的民營企業是主力軍,政府清楚民營企業的難處,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民不告官不究。讓民營企業破產倒閉會導致更嚴重的 社會 問題,政府不想這種情況發生,企業活著還會不斷繳稅,對政府只有好處,沒有損失。
殺雞取卵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方法。只有企業能較好的盈利,才能有條件去按照法規全員繳納五險一金。
未成年打工犯法嗎?
未成年打工不犯法,未成年工受勞動法保護。相關法律中有針對未成年人相關保護規定。由于生理特點,國家對未成年工人予以特殊保護的法律規范。
【法律分析】
對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立法,各國一般在就業年齡、工作時間、夜班勞動、繁重體力勞動方面做了限制性規定。法規中,原則上規定不準招用16歲以下的少年,因特殊需要而招收未滿16歲少年時,必須報經當地勞動部門批準;未成年工不得從事重體力勞動,也不得從事高空作業、深水作業等有害生理健康的工作;不準未成年工從事加班加點及夜班工作;在可能范圍內,對未成年工實行縮短工作日等。若工廠招用了未成工,由于是未成年工,所以是受法律保護的對象的,故不能安排他們晚上加班的,且也不能安排過于消耗體力和有潛在風險的工作等等,這一系列的原因,導致工廠不太愿意雇傭未成年工的原因之一。未成年工是指已滿16周歲未滿18周歲的勞動者,是勞動法的主體,享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而童工是不滿16周歲,不能成為勞動法的主體。法律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使用童工,但未滿16周歲的少年、兒童,參加家庭勞動、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允許從事的無損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輔助性勞動,不屬于童工范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六十四條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第九十四條 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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