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制民法典(民法典印刷)
為什么民法典不是免費教學的
民法典在編寫出版的過程中需要損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除了不可見的勞動成本,書籍肉眼可見的頁數、類型、紙張、精裝/平裝上的制作也需要成本支出,而且目前國內出版社在定價時通常采用成本加成定價法,也就是在產品成本的基礎上增加一定比例的利潤。除紙張之外,印制、編校、設計、版稅、翻譯費等等都是圖書出版不可避免的成本,此外,圖書定價時也要考慮到物流、營銷、發行等方面的費用,綜合考慮到各種成本因素所以民法典書籍并不是免費教學的。
《民法典》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
通篇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明確翔實的規定,并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人民權利的宣言書”。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國長期沒有民法典的原因是:中華上下五千年,對于刑法我國是一直沿襲下來,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完善的。但民法的相關法律糾紛的解決法律依據,我國是存在斷檔的,我國很多民事法律關系都是照搬大陸法,我國民事法律并不成熟,如今因民事法律日漸適用穩定,我國才開始制定民法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民法典的制定和實施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筑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提供堅強的法治保障。民法典作為社會的基本法,是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
民法典編纂不僅能統一民事法律規范、消除法律之間的矛盾和沖突,對助力國家治理能力的提升也有積極意義,從而開啟了我國法制史、法學史的新時代。
想要學習民法典,買哪個版本好?
民法典單行本。
在民法典全文發布之后,各個出版機構出版的民法典單行本均已經開始上市銷售。目前市面上出售的民法典單行本,除了中規中矩的公報版單行本之外,還有幾種在印刷上有一定特點的版本。
1、第一種是大字版,顧名思義就是印刷字體比較大,每一頁還會留一定的空隙供讀者學習使用時隨時做筆記用。法律人們大部門常年緊盯電腦屏幕,雙眼常年飽受摧殘,看大字版的法典要比盯著密密麻麻的文字舒服一些。
2、第二種是條旨版:民法典第一條的條文是“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該條是針對立法目的的規定。
條旨版單行本在第一條條文之前以【】方式注明該條的主要意旨,即“第一條【立法目的】”,便于讀者理解。但是這些條旨都是出版機構根據條文內容自行歸納總結的,不是民法典的一部分,當然也沒有法律效力。
關于《民法典》學習方法的思考和建議:
1、認識民法典的“體系化效應”,理解民法典的編纂體系和立法本意。
法律體系化的概念,最早源于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的主張。18世紀的法國,各省區均有自立的法律,全國數百部法律互相沖突互不認可,出現了“上馬地協議,下馬地不承認”的混亂現象,嚴重制約市場經濟的發展。
伏爾泰批判法律林立、彼此沖突的社會現象,主張國家制定統一體系的法律制度。拿破侖接受伏爾泰的這一思想,極力主張、全力參與,促成了《法國民法典》的誕生,為主體平等、私權神圣、契約自由等現代民法制度奠定了基礎,為法國社會經濟的發展作出了歷史性貢獻。
2、掌握民法典的編纂體系和表述規則,準確理解法律條文的含義。民法典的編纂規則,科學地運用了“總則-分則-章-節”的結構體例:第一編總則確立了民法的一般規則,統領民法典各編并普遍適用于民法的各個領域;分則(二至七編)對各項民事基本制度作具體規定;
各編第一章均為“一般規定”,確定本編內容的一般規則,然后對各項制度進行具體表述。總則與分則、一般規定與具體規定及“但書”條款,構成了民法典邏輯嚴謹、有機統一的體例結構。
準確理解和適用具體的法律條文,就要把每一個法律條文都放在這一規則體系內綜合解讀,避免孤立理解、片面適用。
3、了解民法典對既往法律規則的歸納和發展,避免學習民法典的畏難情緒。
一典廢九法。民法典實施后,大家熟知常用的現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將同時廢止,民法典將成為大家的案頭文書、常用工具。
許多法律人感嘆,“半生所學都白費,法典一出人憔悴”,意即民法典一頒布,以前的法律知識和業務經驗都歸零,要從頭學習。這一感慨體現了大家對民法典重要性的認識,但認真說來,這一觀點這是不對的。“
法律的統一性和穩定性”是法典的內在要求,民法典不是橫空出世,而是在以往民事法律的基礎上,歸納總結各單行法律的內容包括吸納成熟的司法規則進行優化升級,梳理化解各單行法律中的沖突矛盾,運用的新的民法理論解決社會和市場發展的新問題,時代發展的法典。
大家對以往法律的理解和適用,對司法解釋的熟悉和掌握,對于學習和理解民法典,是重要的基礎。反倒是沒有法律基礎和實務經驗的“法律小白”,面對民法典的規則制度、法律條文,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難以理解和正確適用。

我國民法典的編纂是如何體現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關于編纂民法典的決定,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重大舉措。民法作用于社會經濟生活的深度和廣度為諸法之最,近現代以來,民法典編纂歷來是成文法國家法治建設的基本工程,成為有關國家立法活動中的重大事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草案)》已于2016年6月27日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初審,這標志著民法典編纂正式進入立法程序。目前我國民法典編纂工作正在順利推進,立法機關作出的關于民法典編纂工作分兩步走的工作方案,切合我國目前民法體系法律制度建設的實際狀況,也符合民法典編纂的基本規律。
擴展資料:
在新中國民法典起草制定過程中,奠定我國現行民法體系基礎的是第三次民法典起草工作。這一次立法雖然最終沒有完成民法典的起草,但制定出了民法通則、經濟合同法、繼承法等重要民事法律。立法機關此后的很多商事立法、知識產權立法也都是在此基礎上進行的。
20世紀80年代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剛剛開始,社會生活尚處在變動之中,不具備制定一部體系完整的民法典的現實條件。因此,立法機關在民事立法方面采取了“宜粗不宜細”、“改批發為零售”的立法方針,即首先制定一批社會生活亟需的民事單行法,待時機成熟,再考慮制定民法典。
參考資料來源:
中國人大網-我國民法典編纂中的幾個問題
民法典關于公章的規定
民法典關于公章的規定如下:
1、基本印章(公章、合同章、法人私章、財務章)的刻制,應由指定的印章管理人員負責刻制,交由綜合管理部備案,并從刻制之日起執行相關使用條例;
2、申請各職能部門專用章時,由需求部門填寫《印章制發申請表》經總經理核準后送交綜合管理部刻制;
3、任何部門在啟用印章前,均需到綜合管理部辦理領取手續,接受相應的責權告知,簽定《印章簽收手續》并備案;
4、公章由綜合管理部經理或專人保管;
5、合同章,合同章由綜合管理部保管;
6、法人私章,法人私章由公司銀行出納保管。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民法典編纂應遵循的基本原則
_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民法典。
《民法典》
第一條__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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