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生法制教育案例(小學生法制教育案例小論文)
小學法制教育故事精選
學校安全工作是事關師生生命安全、社會穩定和家庭幸福的頭等大事。對學生進行法制安全教育是必不可少的教育內容。下面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小學法制教育故事,供大家分享。
小學法制教育故事一
學校放暑假,皮皮龍報名參加了游戲村旅游隊。 皮皮龍到集合地點去跟其它隊員集合。領隊姊姊綠仙子也來了,不久,伙伴之一的長尾猴也到了,就差咩咩羊一個。等了很久,好不容易等到她來,只見咩咩羊的行李有好幾箱,也不嫌重。幸虧綠仙子開的是魔術變變車,要不然還不知道該怎么辦才好呢!
一行人出發了,一路上有說有笑的來到了游戲村。才剛到,一伙人急忙的想下車玩。但是綠仙子卻叫住了大家,有件事要先交代一下,就是游戲村的每樣玩具都可以玩,不過得注意安全,今晚我們住這里,領隊姊姊去辦點手續,為了小心起見,我給你們每人一個寶貝袋,里面有三顆“玩蛋”,會在危險關頭自動跳出來,幫你們一把。說完,便把寶貝袋發給大家。
皮皮龍三個早就按耐不住,系上寶貝袋,大叫的直往村里沖,要去大玩特玩。 長尾猴找到一座秋千架,他最喜歡蕩秋千了,這座秋千叫做“親一下月球秋千”,它可以蕩的很高,高到你跟月球親一下再蕩回來。長尾猴越蕩越高,眼看就要親到月球了。他好興奮,哪曉得秋千這時松脫開來,“哇,我的媽呀!”一個晃蕩長尾猴項之沖天炮一樣沖出去,沒親到月球,卻差點被甩到火星上頭。這時,“玩蛋”從袋里跳出來,彈裂開跳出一只小精靈,拖著長尾猴便往地球飛,安全降落地面。小精靈說:“真是胡涂,蕩秋千之前,怎么不看看螺絲有沒有松脫呢?”
在另外一頭,皮皮龍和咩咩羊正在玩“怪叔叔蹺蹺板”,皮皮龍和咩咩羊坐在木板的兩端,一上一下,一邊晃一邊聽怪叔叔唱怪歌。原本玩的很高興,可是皮皮龍很皮,老愛故意忽輕忽重害咩咩羊好幾回都差點摔倒。 咩咩羊想起綠仙子說過玩游戲要注意安全,所以嘟著嘴對皮皮龍說了一句:“你不守規矩,不跟你玩了。”就不理皮皮龍,獨自一個走了。
皮皮龍覺得很無聊,只好去找長尾猴,然后和他一起玩“超級溜滑梯”。“超級溜滑梯”好像滑水道,真是超級,甚至連上去都坐電梯。 長尾猴一到溜滑梯起點,忘了先前還被秋千嚇的半死,高興的直往下滑,皮皮龍也很興奮,大叫著:“長尾猴,我來了。”緊跟著滑下去,由于皮皮龍跟得很緊,滑著滑著,結果在途中和長尾猴纏在一塊,湊成一團, 兩人滾得頭昏腦脹,驚慌得叫。
這時,皮皮龍的寶貝袋跳出一顆“玩蛋”,蛋里跑出一只精靈,連忙擋住他們倆,讓它們緩緩滑下來。
小精靈對皮皮龍說:“喂,玩游戲要注意安全距離!別害了自己,也害了人家。”
咻,真是有驚無險!盡管挨了小精靈教訓,皮皮龍還是想在玩一遍「超級溜滑梯」,所以他又搭電梯上了起點。回頭看,“咦,長尾猴怎么沒跟來?”轉頭一
瞧,嚇了一大跳,原來是穿了見怪服裝的咩咩羊。“你瞧,我這件衣服不賴吧?”咩咩羊得意的說。
“是不錯啦,可惜衣服上繩條似乎太多了。”皮皮龍說完請咩咩羊先溜,咩咩羊也不客氣,滑了下去。皮皮龍這次有保持安全距離,沒跟那么緊。可是滑到一半,他還是跟人家撞在一塊,因為咩咩羊被衣服的繩條絆住了。滑滑滑,更糟的是,他們迎面撞上長尾猴-這家伙不坐電梯到起點,居然直接從滑梯爬上來。
情形很危急,幸好“玩蛋”跳出兩只小精靈來救他們,否則后果還真難以想象。 小精靈說:“咩咩羊,玩劉滑梯不要穿帶有繩條的衣服啦!會絆倒的。”另一只說:“長尾猴,你難道不知道這種行為是很危險的嗎?”
小精靈說完消失后,大家也沒心情在玩溜滑梯了,所以他們討論到游泳池玩水。 皮皮龍看見水很興奮,在池邊跑了起來,每想到腳一滑,摔了一跤,就在滑倒時,“玩蛋”小精靈跳出來扶了他一把。當然,皮皮龍不免挨了幾句罵。
皮皮龍整個玩興都沒了,一不高興,順手就把咩咩羊推到游泳池里,掉進深水區。
“救命啊!救命啊!”咩咩羊穿的泳裝雖然很漂亮,可是她不會游泳,她來游泳池,只想在淺水區玩玩而已。 怎么辦?就靠寶貝袋里的“玩蛋”小精靈把她救起。咩咩羊哭得像淚人兒,皮皮龍也很后悔,所以接受小精靈的教訓:“不該把人推下水,那是再危險不過了。”
這時,綠仙子來了,了解情況之后,只覺得好詫異,沒想到才離開一會兒,竟發生那么多事情。“小朋友玩耍,最好有大人在旁邊看著。都怪我沒盡到責任,沒在一旁照顧你們。”綠仙子不好意思的說:“幸虧有‘玩蛋’幫忙,要不然大家可真的就完蛋了。”綠仙子的照顧之下,大家終于能正正當當的玩耍,玩的既開心又安全,什么事都沒發生了。
小學法制教育故事二
星期日,11歲的琪琪和同學10歲的阿明漫山遍野地在尋找可愛的“阿花”。 “阿花”是琪琪養了五年的小狗,前幾天突然丟了。這天上午九時許,有人說昨天看見一只小狗向山上跑了。琪琪和阿明一口氣跑到離家三公里外的大山中,還是不見阿花的蹤影,突然間,阿明在一個下山的路口處發現一個1.8米高的山洞口,阿明說:“阿花能跑進去不,咱倆去看看”。倆人扒開洞口周圍野草鉆了進去,剛進洞時洞內有亮光,看得清楚,洞里奇型怪狀,縱橫交錯,很好玩,進洞時本來是較彎曲的通道,往里走越走越寬,當倆人越走越暗甚至什么也看不見時已走出近百米。當琪琪要求往回返時已找不到回去的路,他們覺得哪里都是洞口不知走哪個了。洞內空氣稀薄,倆人略覺出氣兒困難。這時阿明急得哭了起來。過了一會,琪琪拽住阿明說:“阿明,按洞里的環境小狗不會進這里來,咱倆得快出去,不然這里危險”,琪琪這么一說,阿明更害怕了,把琪琪抱得緊緊的。此時,在他倆所處的位置向上望去,哪都像洞口,都有類似的光和通道。琪琪顯得非常鎮靜,他問阿明:“你兜里有什么東西?”,阿明說:“我帶一條繩子綁狗用的”,琪琪大叫一聲:“太好了”。一根8米長的塑料繩,綁住兩個人的腰,成為一體,琪琪告訴阿明,絕對不能往前走了,越走出氣越困難,還有無底洞。前方有8個亮處象洞口,咱倆一個一個摸著前進,如果不是就把腳下的石頭壘起一小堆做記號。琪琪還告訴阿明,你頭上和四邊洞上的石塊千萬不要動。就這樣,琪琪帶著阿明一個亮點,一個亮點的探,當他們探到第7個亮點時,覺得出氣越來越順暢,琪琪說:“就是這個道兒,往亮處爬,肯定是洞口。”當他倆爬出洞口時已經成了“灰”人,四肢關節處全部破皮流血,此時已是下午4:35分。近8個小時的抗爭,他們贏得了生命。事后當有記者問琪琪“你這個小年紀是哪兒來的辦法和信心”,琪琪說:“我和爸爸看過一個電視科教片,這些辦法那里都有”。
生存點評:
一個電視科教片救了兩個孩子的命,假如事后我們說如果琪琪的爸爸沒有領著孩子看這么一個片子,那么結果將是如何的,看得出家教在不言中,在不知不覺中,在行動中。這個例子給了我們家長很多有益的啟示。
小學法制教育故事三
今年6月12日,澳大利亞正式將一紙證明交給邁克爾和林迪,告訴他們:一只野狗將為他們的女兒阿扎利亞之死負責。
此時,邁克爾和林迪終于可以長舒一口氣,為了這一紙證明,他們足足等了32年。 此前,阿扎利亞的死一直被歸咎于其親生母親林迪。作為澳洲歷史上最有名的嬰兒,阿扎利亞在澳洲乃至世界司法歷史上都留下濃重一筆。她生于1980年6月11日下午1點16分,歿于1980年8月17日晚8時左右,僅僅生活了67天。但她的最后一聲哭泣卻回蕩至今。
“林迪是無辜的,我們是有罪的。”《紐約時報》6月21日用了這樣的標題,檢討32年前的那樁冤案。
巨巖下的哭聲
艾爾斯巨巖是澳大利亞北部地區(簡稱“澳北區”)的驕傲。這塊獨體巖高達348米,長約3000米,周長則達到9公里,宛如一塊巨大的面包,孤零零地矗立在廣袤無垠的荒漠中。它被當地土著稱為“烏魯魯”(Ulum),意為“見面集會之地”。
1980年8月16日是個安息日,居住在澳大利亞昆士蘭州的邁克爾·錢伯蘭和他的妻子林迪來到巨巖下野營。他們是虔誠的教徒,邁克爾還是“基督復臨安息日會”的一名牧師。伴隨他們的除了兩個稍大的孩子艾登和里根,還有剛加入的新成員:約九周大的女兒阿扎利亞。 邁克爾夫婦在巨巖下的陰影處扎了一個帳篷。第二天晚上20時左右,林迪在距離帳篷20米到25米處參加燒烤野餐會,阿扎利亞則被留在帳篷里睡覺。
突然,一聲凄厲的嬰兒哭聲從帳篷里傳出來。林迪回憶說,自己跑過去,只見一只野狗從前門敞開的帳篷里出來,嘴里叼著什么東西,而躺在嬰兒床里的阿扎利亞則已不見蹤影。 “野狗叼走了我的孩子。”林迪哭喊道。
近300名來此度假的人們和警察,立即在附近展開了地毯式搜索。但不幸的是,結果并不如人愿,邁克爾和林迪已經永遠地失去了阿扎利亞。
不過,事情遠沒有到此結束。就在邁克爾和林迪還未從喪女之痛中走山來時,他們便隨即陷入到鋪天蓋地的輿論風暴中去。社會上到處瘋傳著這樣的流言:林迪殺死了自己的孩子阿扎利亞,將女嬰作為獻給神靈的祭品。
流言并非空穴來風。警方在事發地3英里之外發現了阿扎利亞的睡衣,卻沒有在睡衣里發現野狗的唾液和毛發。此時,“林迪殺嬰”的謠言似乎變得越來越真實起來。而且,專家的
實驗表明,野狗的牙齒會穿透但不會割破布料,而林迪描述的阿扎利亞穿的“檸檬色滾邊外套”并沒有被找到。
驗尸官的驗尸報告,也把矛頭直接對準了邁克爾夫婦。最終,檢方指控林迪用指甲刀謀殺了自己的女兒,然后制造了被野狗吞噬的假象;邁克爾被指控在案發后協助妻子洗脫罪名。 “程序正義”下的審判
1982年9月13日,案件在澳北區首府達爾文市法院審理。記者蜂擁而至,澳大利亞歷史上第一次采用電視直播法庭審判。當年10月29日晚上,陪審團裁定兩人罪名成立:林迪被判處終身監禁,邁克爾則被判處18個月緩刑,還須繳納500澳元的保證金。接下來的兩年,聯邦法院和澳洲高等法院駁回了林迪的上訴。
盡管對林迪的審判存在一定的爭議,但在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法學教授保羅·伯格曼和邁克爾·艾斯默看來,案件的審判完全符合“程序正義”:林迪和邁克爾有受陪審團審判的權利、尋求律師辯護的權利、與指控者對質和交叉盤問的權利等。研究野狗的專家也登場論辯,唯一沒有站上證人席位的是:澳洲野狗。
伯格曼教授認為,長期以來法官采信的常常是在同一領域被科學家普遍接受的理論,即“普遍接受原則”,這也是林迪被判有罪的原因之一。不過真正把林迪送入監牢的,恐怕是林迪本人。
在英美普通法下的刑事案件中,被告通常選擇“沉默是金”。盡管邁克爾在法庭上詞不達意,但林迪卻沒有如常人想象的那樣涕淚漣漣,也沒有低聲下氣。相反,面對法官巴克在法庭上的盤問,林迪表現得斗志十足,甚至咄咄逼人;在庭外,林迪對自己的穿著打扮與喪女的悲痛極不相符。這種種舉動,都讓法官覺得,林迪無論如何都不可能是受害者。
最重要的是,伯格曼說,林迪講述的“野狗食嬰”的故事讓人難以置信。如果她不是如此肯定,而是含混其詞,就為女嬰之死提供了其他版本的可能。但陪審團聽完她語氣堅決的口述之后,不得不面臨艱難抉擇:要么澳洲野狗有罪,要么林迪有罪。
判決看起來也讓公眾滿意。在1984年的投票中,76.8%的澳洲人認為林迪是有罪的。 流言的傷害是巨大的。曾有報告指出,阿扎利亞一出生就被穿上一件黑色的衣服,一名醫生據此認為林迪不像是一個“正常的母親”,而且醫生發現“阿扎利亞”在圣典里的意思是“荒野里的犧牲品”。而事實上,黑色是當時衣服的流行顏色,而“阿扎利亞”的意思是“上帝保佑”。
一線轉機
案件看起來到此結束了,但歷史往往在不經意間被扭轉。林迪夫婦必須要感謝澳北區在1973年廢除了死刑,使得案件有被糾錯的機會。
1986年2月,一位攀登艾爾斯巖的游客墜亡。善后人員在死者遺體不遠處的野狗山洞洞口發現了一件“檸檬色滾邊外套”。
澳大利亞當局似乎想到了什么,于是把衣服拿給在獄中服刑的林迪辨認。當衣服被確認是阿扎利亞的外套時,當局在1986年2月7日宣布林迪剩余的刑期被赦免了。法官莫林在1987年提交的報告中強烈質疑此前的判決。澳北區刑事訴訟法庭推翻了此前對邁克爾夫婦的所有判決,并決定給予其經濟補償。但林迪依然是被“赦免”,并不是被宣判無罪。
公眾的憤怒并沒有被消解。當林迪走出法院的時候,她不得不用手提箱遮住頭部,抵擋反對者拋擲的襲擊物。
背負著殺害女兒的罪名、困頓的牢獄生活讓林迪的生活崩潰了。她與邁克爾離了婚,并在1992年年底嫁給了一名美國出版商里克·克萊頓,他也是一名“基督再臨安息日會”的教徒。 經過漫長的等待,林迪終于在1995年12月等來了法院的第三次審訊結果,不過法官隆德斯作出的判決卻是:阿扎利亞死因不詳。林迪再一次陷入絕望的等待。
由于這起案件影響力頗大,所以,有關阿扎利亞案件的討論一直在繼續,書籍、電影、電視劇、戲劇不斷出現。1988年,好萊塢影星梅麗爾·斯特里普主演的電影《黑暗中的哭泣》上映,為林迪鳴冤,并向公眾輿論發起了挑戰。
在此期間,案件也曾出現戲劇性的轉折:2004年,墨爾本一位78歲的老人弗蘭克·科爾聲稱,他在阿扎利亞失蹤的那天晚上,用獵槍擊斃了一只叼著一個女嬰的野狗。由于不敢報警,他將死嬰埋掉了。盡管科爾通過了測謊儀的測試,但林迪卻對這一說法表示懷疑。 不完美的句號
面對各種流言蜚語,邁克爾和林迪堅稱自己無罪。最終,他們的堅持沒有白費,終于等來了澳北區司法機關在2012年2月24日舉行的第四次審判。
在這次審判中,澳北區法官伊麗莎白·莫里斯重新聽取了專家的意見,回顧了案件中的法醫報告,并著重考察了野狗襲擊嬰兒的可能。
的確,在阿扎利亞之前,不時梭巡在艾爾斯巖附近的野狗并沒有對孩子造成傷害,但1986年到2010年發生了多起野狗襲人的案例,進入2l世紀以來,至少有3名孩子因此而死亡。“很明顯,”莫里斯法官表示:“動物(野狗)不會攻擊孩子的固有觀念應該被舍棄。”
最終,法官莫里斯作出了邁克爾和林迪期待已久的判決,為他們長達32年的等待畫上了個不那么完美的句號。“我非常痛心,時間并不能沖刷掉你喪女的悲痛。”當莫里斯含淚宣布阿扎利亞之死是因遭受野狗的襲擊時,法庭內擁擠的人群中爆發出陣陣掌聲。
法庭認為,澳洲野狗的平均壽命是10年,這意味著,即便襲擊阿扎利亞的野狗沒有被老科爾擊斃,也已經被時間殺死了,因此,無人再需要為此負責。
到此,澳洲出現了令人驚訝的憂傷與羞愧并存的場面。澳大利亞第十電視臺的記者凱文·希區柯克是當年追逐林迪的眾多狗仔之一,他立刻向林迪道了歉;三十多年前嘲笑林迪的喜劇演員溫迪·哈默非常內疚:“在我盲目的愚蠢和殘忍面前,感謝你們的容忍與耐心。” 當事人邁克爾說:“這是一場過于漫長的駭人戰役,有時很令人痛苦,但現在可以讓我們女兒的靈魂安息了。”他和林迪高興地舉起了新的死亡證明。此時,他們終于可以長舒一口氣,為了這一紙證明,他們足足等了32年。
“澳大利亞政府再也不能說野狗不危險或野狗只有被激怒時才會攻擊。我們生活在一個美麗但危險的國家。我們要讓所有的澳大利亞人都意識到這一點,并且做好適當的預防措施。”林迪說。可能現在的她已經開始意識到,如果當初自己面對審判時選擇收斂,而不是在法庭上表現得斗志十足,甚至咄咄逼人,那么也許法院早已證實了她的清白。
現在,如釋重負的林迪正在寫一本關于寬恕的書,她已學會了怎樣寬恕那些曾譏笑她、誹謗她并將她定罪的人。
“但我們不應輕易原諒我們自己。”《紐約時報》作出如此反思。
猜你喜歡:
1. 小學生法制小故事演講稿
2. 法制安全教育故事
3. 青少年法制教育故事
4. 小學生法制小故事演講稿范文2017
小學生法制教育小故事200字
法制安全教育小故事
一天,學生小麗放學以后,正在校門口等她媽媽來接她回家。這時,一名陌生男子騎著自行車到小麗身邊,說:“你在等媽媽接你回家是嗎?”小麗點點頭。那名男子接著說:“你媽媽在單位里正開會,讓我接你回家。”小麗聽這人說得有板有眼的,沒有半點猶豫,就跨上了自行車。但是,當車子騎出去不遠,小麗發現不對了——回家可不是這條路!啊!她知道上當了,大聲地哭道:“放我下車,我要回家!”喊聲驚動了行人。行人圍攏過來,問明了情況,將騎車人扭送到派出所。原來,此人是專門拐賣兒童的罪犯。
【反思】:
現在社會上有騙子、壞人。他們抓住小學生年紀小、單純、易于上當的特點,用一點小恩小惠或叫你干壞事或騎到外地拐賣你,或騙到幽靜的地方侮辱你,或作為人質敲詐錢財,這樣,小朋友的身心受到傷害,還危及生命,給家長帶來痛苦傷心,使學校老師擔心。
我們小學生一定要學會自我保護,遇事動腦不上當受騙,不要讓壞人得逞。對來路不明的陌生人,要多問幾個為什么,不聽信花言巧語,不輕易行動。遇事可請老師、家長幫忙。我們在外面是隨時可能遇到壞人,在家時也不能放松警惕,遇到陌生人多長個心眼,不要上當受騙,因為壞人是無孔不入的。

法制小故事精選匯總
法律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讓我學習 法律知識 ,遵法守法,爭當社會主義好少年。法律知識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體現,我們要善于用法律知識來維護利益。下面我給大家介紹關于法制小 故事 ,方便大家學習。
法制小故事1
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沒有絲毫弄虛作假,如果你有什么事,就去找法院,法院會根據法律幫你申張正義的。如若不信,就看看下面這個小故事吧!
在我外婆的村子里,有一位爺爺,他姓張,大家都叫他張老漢。
張老漢在年輕的時候,沒有娶妻,所以膝下無子無女,便去領養一個兒子來延續香火。自從張老漢有了這個寶貝兒子之后,整天跑東跑西,忙里忙外去掙錢,只要能掙錢的活,再苦再累,他都干,張老漢這么苦為了什么呢?還不是為了能讓他的孩子上好學,過好日子,將來能養他的老。
小的時候,張老漢的養子經常欺負村里的其他小朋友,可張老漢不管,無論他的兒子是對或是錯,他都慣著他,他養子有什么要求,張老漢也一一答應。
當養子高中 畢業 后,張老漢又托人幫他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后來,張老漢又借債幫助他娶了一個蠻漂亮的老婆。當張老漢的養子日子一天天好過起來的時候,養子竟把張老漢一腳踢出門外,說自己沒有義務贍養他,因為他們沒有血緣關系。這幾句話,氣得張老漢差點暈過去。
張老漢憤憤不平地回到村子里,到處訴苦,三番兩次去找兒子要贍養費,可都被兒子轟出門外,有好心人勸張老漢上法院。
張老漢一狠心,把養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照《婚姻法》第20條明確規定的“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所以張老漢的養子對張老漢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法庭判定張老漢的養子每年必須向張老漢支付贍養費1600元整。
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張老漢不是把兒子告上法庭,而是一味的去找兒子,纏著兒子要贍養費,那么張老漢會不會有這么好的結果呢?
聽完這個故事,大家明白了吧!有什么事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自己扛著。
法制小故事2
“法律”一個人人都熟悉的字眼。法律就像紀律一樣,時刻在規范著自己的行為。法律是威嚴的,是崇高的,是不可侵犯的。因為法律的存在,社會井然有序;因為法律的存在,人民的權利得到應有的保障。我們從小就通過老師和父母的 教育 ,比如說,上幼兒園時老師教我們的“紅燈停,綠燈行”歌謠,還有一些啟蒙小故事使我受到了法制的教育;長大后又通過了一些電視、報紙宣傳受到了更多的法制教育。我們身邊就有許多這樣的故事,給人啟迪給人以 反思 。
老師給我們講過這么一個故事,有一個叫小明的學生,他的家庭很富有。爸爸媽媽每天都要給他20元的零花錢,而他也很大方,經常請一些小哥們們吃東西,時間一長,他的這種行為不知怎么被高年級的大哥哥知道了,就刻意接近他。很快他們就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錢一塊兒花,有事一起扛,而且還經常在校外打群架。
就這樣過了一段是時間后,一天深夜,這位高年級的大哥哥帶著小明跑進了中學生不該進的地方——網吧。大哥哥教他玩了一個網絡游戲后,小明感到十分好玩,就同哥哥一直玩到天亮。
第二天上課的時侯,小明每一節課都在渾渾噩噩中度過。在班主任的反復詢問下,小明終于承認自己上網了。上午放學后,老師請來了小明的媽媽。媽媽了解后,想與小明溝通,但小明始終不肯。深夜又一次來臨,小明無視于老師與家長的勸說,又與大哥哥走進了網吧世界,一玩又是一個通宵。媽媽發現他一下子把零用錢都花光了,就決定不再給他零用錢。可小明為了玩游戲竟然什么都不顧了,等爸爸媽媽睡熟后,偷偷地拿走媽媽放的錢。但那些錢只能讓小明和那位大哥哥玩二個月。
兩個月后,小明已身無分文,沒有辦法,就只好到處去偷。他看見一個阿姨正在服裝店里看衣服,但包放在了椅子上,小明就一把抓住跑了出去。這使小明很高興,因為他有錢了,又可以到網吧去玩了。就這樣,小明一邊偷一邊玩,最終警察找到了小明,可是這時他的爸爸媽媽還蒙在鼓里。小明被關進了少年犯管教所。這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小明就是因為不慎交友,而后又沉迷于網絡,所以才不好好學習,整夜泡在網吧里。久而久之,逐漸惡化,錢少了就開始偷、搶、拐、騙之類的手段,也就走向了犯罪之路。
俗話說得好:“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這就告訴了我們:如果一個人從小就沒有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沒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隨意做損壞公物,打人,說臟話,甚至偷竊等壞習慣,不僅僅是給你個人的形象抹黑,而且會漸漸腐蝕你的心靈。漸漸地,就會使你經常情不自禁地犯這樣那樣的錯誤。如果你不能夠痛改前非,繼續發展下去,那些惡習就會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會越變越嚴重。到時,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終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監獄了。現在我們身邊有很多這樣的同學,父母長期出門在外,自己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由于長期得不到父母的關愛,心理變得不夠健康不知道尊重爺爺奶奶,不體諒老人生活的艱辛,由于生活艱苦羨慕他人優越的生活條件看到他人有一些好東西,心理就不平衡了。有一個學習優秀的好學生,就是沒有養成好習慣,經常偷別人東西,最后發展到違法犯罪。
近年來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趨勢,便是證明青少年生理尚未成熟,思想單純,易于沖動,不計后果。如:建國以來,浙江紹興第一起綁票案作案者陳鐵江(當時17歲),因經常逃學與社會上一些游手好閑的人混在一起,迷上賭博和玩游戲,為弄錢綁票索要錢物二萬余元,并將9歲的男孩殺死。這個事例告訴我們,作為學生要想讓犯罪遠離我們,首先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到學習上,處處以優秀的人為榜樣,努力學習科學 文化 知識,提高自身素質。不要到網吧玩游戲,不要跟社會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要“慎言行,謹交友”,要聽進家長、老師教誨,從小養成好的行習慣,不貪圖享樂,不看不健康的影視作品,要和品質好的同學在一起,相互告誡,相互激勵,取長補短,擇善而從,見惡而避。一天晚上,某實驗中學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讓人費解的是殺人兇手竟是一個未滿14周歲的少年,而被殺者竟然是他的同學。該校初一年級學生陳志明與劉小樂因鎖事發生口角糾紛,陳志明動手打了劉小樂一耳光。惱羞成怒的劉小樂失去理智,從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對著陳志明的腦部、腹部等處連刺三刀。陳志明被送往醫院后搶救無效死亡。案件發生當晚,縣公安局迅即組織偵技人員趕赴現場,將劉小樂抓獲歸案。等待他的法律的嚴懲。要認真學習法律知識,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別是非的能力。
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義不僅應得到實現,而且要以人們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法律就是體現人與社會的公平、公正的社會準則。當今是現實的,有些人群在討論,先輩留下來的傳統美德是否過時,這時就必須用法律來維護社會秩序。16歲的小興,自打接觸網絡游戲CS后,就著了迷,經常往網吧里鉆。苦于家里管得嚴,小興就想出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著上學的旗號,背著書包直奔網吧,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再回家。就這樣持續了半年多時間,小興不僅把父親給的學費等都送進了網吧,還因為錢不夠,不斷向父親索要周末補習費等各種費用。后來到期末,小興拿不回成績單,父親起疑找到學校,才知道兒子竟然已經半年沒有上學,學校也沒有和家長溝通!而就在小興父親深受打擊的時候,又傳來另一個“噩耗”:小興因為上網缺錢,從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學生身上的20元零花錢,結果被法庭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行執行。
“遵紀守法”從表面上看是一個詞。可我會把它拆成兩部分來理解:“遵紀”;“守法”。“遵紀”,很容易就做到,遵守校規、班規都是“遵紀”的表現,當然也是自律的表現。但是,“守法”呢?并不容易。“守法”不僅僅應該不觸犯法律,而且還包括懂法和知法。如果有了“校規觸犯一次沒關系,下次注意”的念頭,可要趕快打消這種念頭。“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這個 句子 是從小學到大的,現在的放松警惕,就是為以后犯錯誤埋下種子,慢慢積累,終究會釀成大錯。等到釀成大錯的時候,就會得到法律的制裁了。何必要等得到法律的制裁那天,還不如把它們現在就“扼殺在搖籃里”。懂法不僅指要知道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識,我認為在必要的時候,要懂得使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我們要做一名遵紀、守法、懂法、知法的好公民。
在我們心中,“法”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因為它代表著公平和威嚴,如一把無情的利劍,公平有利地揮灑在每一個角落,令犯罪分子心驚膽寒,受到應有的懲罰;同時,它又是正義的化身,能讓浪子洗新革面,重獲新生。法無處不在,它存在于我們的身邊,就在我們的周圍,如電磁波一樣無聲無息地 編織 著一張無邊無際的巨網,法網恢恢,無論是君臣還是庶民,只要觸犯了法律,就將難逃法網;法海無邊,對浪子而言,卻又回頭是岸。
當今社會是法制的社會,全民普法,依法治國,構建和諧社會,已不是一句 口號 ,而是我們實實在在的追求。“知法懂法、守法護法,修身立德,立志報國”是我們必然的選擇!我們每個人都應將法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范和約束自己。只有認真學法,才能知法懂法;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我們要用“依法治國”的方略去營造一個社會欣欣向榮、人民安居樂業的伊甸園,去實現祖國和人民的最大利益和最崇高的理想,去追尋法的真諦。
總之,作為一個中學生,我們要遵守學校紀律,尊敬老師,關愛身邊的同學,同時要依法律己,自己不違法犯罪,要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要付出的努力還將很多,很多。要與法律做朋友,與犯罪作斗爭。我們要知法、懂法、用法,學會利用法律保護自己,才能健康成長,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法制小故事3
法律是國家制定或認定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已規定當事人權利和義務為內容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社會規范。它告訴我們在日常生活中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有這樣兩則故事使我受益匪淺。其中的一個故事是這樣的:幾個小伙伴約好了到火車站旁邊的空地上玩。玩著玩著,有一個男孩發現鐵軌上有幾根螺絲松動了,出于好奇,他用手把這幾個螺絲擰下來。擰下來玩了一會,就沒意思了,把把它放在包了。回家時就賣給了廢品站。可他不知道這是一件危害多大的事。如果不是檢查員及時發現并且補上了那些缺少的螺絲。很有可能由于車軌松動,而造成翻車,人員死亡的重大事故。雖然這是一個無心的舉動,但卻觸犯了國家法律,犯了偷盜公共財產,危害公民安全罪。事后,警方幾經周折找到了那個孩子,對他進行了 安全教育 。
還有一個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故事:在一些學校附近,經常有高年級的學生向低年級的同學要零用錢,只要不給,輕則是罵,重則是拳打腳踢。因為膽小,小學生們是敢怒不敢言。只能向家里面要錢,放縱著這些大齡學生。后來,有一個升入五年級的男孩,也遇到了這種情況,被追打著要錢。他把這個事情告訴了老師,老師經過調查,發現了確實有這種事。隨后又把這件事反映給了警方。警方又把這些壞孩子抓緊了少管所,對他們進行了教育。正是由于這個男孩的挺身而出,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他不僅使自己免受侵害,而且使那些小同學也不再受壞孩子的騷擾。這兩個故事,一個是不懂法而觸犯法律,一個是懂得法律,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
這就告訴了我們,一個人如果從小就肆意破壞公物,打人,罵人甚至偷竊,長大后他就會養成習慣。俗話說“小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小時偷油,大時偷牛”。等到觸犯國家法律的時候,等待他的就只有法律的制裁了。
總之,身為小學生的我們,首先應該把主要精力放在學習上。處處以學習優秀的人為榜樣,努力學習各類知識。“慎言行,慎交友”。讓我們記住那些敲響警鐘的事例吧。要知法,守法,用法。學會用法律保護自己。讓自己健康成長,成為對國家有用的人才!
法制小故事4
提起法律這個詞,或許大家會很自然的聯想到法庭、監獄和犯罪,大家會認為法律離我們的生活很遙遠。其實則不然,法律就在我們的生活中,在你我身邊。法律有各種分類,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但是我覺得,與我們聯系最密切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為一名消費者,我們必須要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只有這樣,在消費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從六歲那年,我就開始看關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介紹的節目,但是我從沒想到,自己能學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一天,由于媽媽要早一點去單位,沒有給我做早飯,她讓我去賣些吃的。我走到社區超市,直奔買奶制品的貨架。由于著急上學,我忘記了看生產日期,拿起一袋牛奶,又走到賣餅干的貨架,隨手拿起了一包餅干,快步走到收銀臺結賬。在路上,我一邊走,一邊吃早飯。喝完牛奶,吃了餅干后,我沒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裝袋放在小塑料袋里,塞進了褲兜。到了學校后,我得肚子有些疼,還想吐。剛開始,我還能忍受,但是過了一會兒,像有什么東西在肚子里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師發現后,連忙帶我去了醫院。醫生問:“你有沒有吃過期的食物?”我說:“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餅干,應該……”話還沒說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褲兜里的食品袋掏了出來,發現牛奶已經過期2天了,餅干過期了半年。醫生了解了情況,給我開了些藥。
之后,我又去了社區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論:“你們怎么能買過期食品呢?這樣會危害健康的!”“你一個小毛孩子懂什么?趕快回家,別給我們搗亂!”我不依不饒:“前幾天,我在這里買了牛奶和餅干,導致我肚子疼,去了醫院。我不僅花了100多元醫藥費,還耽誤了課,你們得賠償!”“你胡說什么呢,趕快走!”我惱羞成怒,大聲喊:“你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你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決問題,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別拿法律嚇唬我,再說,你要告我,有什么證據?”“我當然有證據了,銷售小票不是證據?況且食品的包裝袋我還留著呢!還有醫生的診斷證明!”我像機關槍掃射一樣,把幾年中積累的消法知識一股腦地倒了出來。這顯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沒有道理,直說:“賠你不就完了嗎?”說著他就拿出了200元錢,甩在了桌子上,說:“快回家吧!別找我麻煩了。”我往貨架上掃了一眼,居然還有其他過期食品。我又生氣了,指著那些貨品說:“你們怎么還不把這些過期的商品下架?還想讓更多的人生病嗎?”“行——”主管漫不經心地答著。我見他愛搭不理,就決心把所有過期的商品買下來,去消費者協會告他。他見我來真格的,害怕了,趕忙吩咐店員檢查商品,我幫他們一起把好幾件過期的商品挑了出來。主管對我刮目相看,連連稱贊:“沒想到這么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并不深奧,它無處不在。我們要多學習法律知識,這樣不僅能遵守法律,還能運用法律來武裝自己,保護自己!
法制小故事5
法律與我們息息相關。我們每一個公民都要強化法制觀念,讓法律的種子在我們心中生根、發芽、開花,讓每一個公民都將法律牢記在心。但在現實生活中,尤其是在中小學校園里,很多中小學生的法律意識還很淡漠,視法律為兒戲。
我聽說過一件事,有一個叫小穎的女孩跟父母來到了南京,她從此就在這兒讀書,生活了。在她上高二的時候認識了許多高三的女孩。那些女孩經常和小穎一起出去玩,小穎也結識了另外一些不務正業的男生,小穎開始與這些人一起鬼混了。這些不務正業的家伙們經常不上課,去網吧上網。如果沒錢了,就問別的同學借,如果不借就向那些上初中或小學的學生要保護費來去上網。這樣一個花季少女變成一個滿身罪惡的人了!在那段時間里,由于爸媽工作太忙,也沒有管他,所以才使得他受別人的誤導,變成這樣骯臟的人了。這樣的日子又持續了三四個月了,終于還是出事了。
在那個悶熱的下午,小穎和三個男孩,兩個女孩在一起計劃著“飛車搶劫”。第二天,三個男孩租了兩輛摩托車,上午用其中一輛,下午用另外一輛。在一天時間里,他們在農業銀行,工商銀行總共搶劫了6次,數額高達二十萬元。由于事情重大,受害者都報了案,警方調查了好幾天,還是杳無音訊。在這幾天里,他們6人帶錢已經潛逃了。過了兩個星期左右,警方在河南、四川、合肥等地把這幾個人抓獲歸案了。他們已經把犯案事實交代過了。法庭依法對此案作出判決,以搶劫罪判處幾人全部有期徒刑九年零兩個月。記者采訪小穎時,小穎的話中全部是懊悔當初的行為,他向記者保證出去后一定好好重新做人。
法律已經為我們敲響警鐘:中小學生要知法,鐵窗后悵然流淚,只因不懂法的代價是慘痛的。這三位少年原本可以和我們一樣,在同一片藍天下學習,因他們不懂法,所以付出沉重的代價!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我們要遵守法律哦!
法制小故事精選匯總相關 文章 :
★ 法制小故事2020精選
★ 法制安全教育故事精選
★ 法制教育故事案例
★ 少兒法制教育故事
★ 法制小故事手抄報圖片大全
★ 小學生法制教育案例故事
★ 法制小故事手抄報
★ 法制小故事手抄報圖片
★ 中學生法制教育故事
★ 法制教育演講稿 小學生法制小故事演講稿范文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