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人誹謗需要什么證據(手把手教你打官司)
當你遇上別人辱罵你、造謠你,你要怎么辦呢?是罵回去?打他一頓?還是選擇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本篇筆者將告訴大家如何運用法律的武器積極地去維護自己的名譽。

一、訴狀的起草
通常遭遇名譽權侵權,都會有以下幾種訴求:
(1)要求判令被告xx刪除“xx(侮辱、誹謗)”文章、信息等內容;
(2)要求判令被告xx在全國性/省級/市級媒體,《xx日報》.......公開賠禮道歉并恢復原告xx的名譽;
(3)要求判令被告xx賠償原告xx精神損失【 】元。
注意:在名譽權的案子中,精神損害賠償不是一定會給,但你在起訴時可以先加上,但隨之而來你的訴訟費也是要交的更多,萬一輸了官司,訴訟費是要自己承擔的。
二、證據的收集
1、當發現有人侮辱、誹謗你時,不管是在網上、微信群中發消息還是在家門口或單位拉了大字報等,第一時間記得拍照或錄像保存證據,然后把這些錄像或照片去公證一下;
2、如果是在類似頭條、抖音、微博等平臺上發布的,記得第一時間聯系這些平臺的經營者,確定發布人的身份信息,然后讓平臺先把這些侮辱、誹謗你的內容刪除,如果平臺拒絕,可以把平臺一并告上;
3、為了證明自己的精神損失,嚴重的可以通過精神科就診記錄來證明;一般的可以證明侮辱、誹謗的內容傳播的次數、閱讀的人數來證明對你確實造成了不好的影響。
三、庭審注意事項
1、精神損害賠償與否、賠多少由法官說了算,所以記得給法官留個好印象;
2、從法律角度來看,不是所有帶有臟字兒的話都涉嫌侵犯你的名譽權,想要打贏名譽權侵權官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庭審中需要引導法官關注你覺得侮辱、誹謗你的內容是如何侵犯了你的名譽權,以及這對你造成的損害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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