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依據是(設立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依據是憲法31條)
設立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依據是
特別行政區是指在我國行政區域內,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專門設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實行特殊的社會、政治和經濟制度的行政區域。
我國現行《憲法》第3l條規定:“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現在,憲法在行政區域劃分中提出特別行政區,無疑說明允許特殊情況下可以有另一種制度的存在。這些制度包括社會政治、經濟制度,有關保障居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
特別行政區體現了“一國兩制”的理論。“一國兩制”即一個國家、兩種制度。所謂一個國家,就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即統一的不可分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凡是屬于我國領土范圍內的一切地方行政區域,包括香港、澳門和臺灣,都不能分割或分離出去,也不能變成任何獨立的政治實體。
設立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依據
特別行政區設置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行政區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域內,根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而設立的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實行特殊的社會制度、政治制度、經濟制度和文化制度等的行政區域。設立特別行政區制度的特點如下:
1、特別行政區仍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離的部分,是在中央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的地方行政區域;
2、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3、特別行政區可以保留現行的社會制度、經濟制度和生活方式長期不變。憲法是根本法,憲法鞏固并確認了社會主義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根本制度。現在,憲法在行政區域劃分中提出特別行政區,無疑說明允許特殊情況下可以有另一種制度的存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一條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設立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依據是( )(單選題)
設立特別行政區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特別行政區是指在我國行政區域內,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的規定,專門設立具有特殊法律地位,實行特殊的社會、政治和經濟制度的行政區域。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但又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行政區域劃分如下:
(一)全國分為省、自治區、直轄市;
(二)省、自治區分為自治州、縣、自治縣、市;
(三)縣、自治縣分為鄉、民族鄉、鎮。
直轄市和較大的市分為區、縣。自治州分為縣、自治縣、市。
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于因為政治原因要求避難的外國人,可以給予受庇護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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