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主體責任是指什么)
主體是什么意思?
主體是指從事實踐活動的人。
據了解,客體是指主體活動對象的總和,中介是指把主體和客體聯系起來的各種形式的工具、手段或方法。
比如,你用電腦寫論文,你就是主體, 論文是客體,電腦是中介。
相關的注意事項
現代生產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實踐的廣泛性、豐富性,更進一步推動了學術的發展。
任何一門學科的獨立性,首先取決于它有特定的研究對象,或者說具有不同于其他學科的研究對象。

主體是什么意思啊
主體指事物的主要部分;
在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
在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
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
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
主體是什么意思
主體的意思:
1、指君主的統治地位。
2、事物的主要部分。
3、哲學名詞,和“客體”相對。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
4、法學用語。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應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即國家。
5、人防工程名詞。防空地下室中能滿足戰時防護及其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對于有防毒要求的防空地下室,其主體指最里面一道密閉門以內的部分。
出處:章炳麟《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今日廣西會黨,則知己為主體,而西人為客體矣。”
造句:
1、這幢建筑物的主體已經完工了。
2、實體在本質上即是主體。
3、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推進。
4、從實用的角度,到超載的發揮,構成藝術的主體!
什么是主體
“主體”意思是指事物的主要部分;哲學上指對客體有認識和實踐能力的人;民法中指享受權利和負擔義務的公民或法人;刑法中指因犯罪而負刑事責任的人;國際法中指國家主權的行使者與義務的承擔者。
出處:
《漢書·東方朔傳》:“使遇明王圣主……圖畫安危,揆度得失,上以安主體,下以便萬民,則五帝三王之道可幾而見也。”
章炳麟《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今日廣西會黨,則知己為主體,而西人為客體矣。”
主體造句:
1、這幢建筑物的主體已經完工了。
2、以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全社會共同推進。
3、從實用的角度,到超載的發揮,構成藝術的主體。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