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我國現行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農村養老保險
什么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指為了保障農村勞動者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由政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和管理,農村經濟組織、集體事業單位和各行業勞動者共同承擔養老保險費繳納義務,勞動者在年老時按照養老保險費繳納狀況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交費方式
由于大多數農民的收入不固定,因此,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方式十分靈活,大體分為以下三種。
(1)定期交費。在收入比較穩定或比較富裕的地區和人群采用這種方式。如鄉鎮企業可按月、按季交納保費,富裕地區的農民可按半年或按年交納保費,其交費額既可以按收入的比例,也可以按一定的數額交納。
(2)不定期交費。多數地區因收入不穩定而采取的方式。豐年多交,歉年少交,災年緩交。家庭收入好時交,不好時可不交。
(3)一次性交費。多數是歲數偏大的農民,根據自己年老后的保障水平將保費一次交足,一直到60歲以后按規定領取養老金。
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保險權益
(1)投保人在交費期間身亡者,個人交納的全部本息退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2)投保人領取養老金,保證期為10年。領取養老金不足10年身亡者,保證期內的養老金余額可以繼承。無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者,按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支付喪葬費用。領取者超過10年長壽者,支付養老金直至身亡為止。
(3)保險對象從本(市)遷往外地。若遷入地尚未建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將其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給本人。
(4)投保人招工、提干、考學等農轉非,可將保險關系(含資金)轉入新的保險軌道,或將個人交納全部本息退還本人。
農村養老保險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參加新農保的農村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總共五個檔次。1 農村養老保險新政策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 養老保險 待遇的農村有 戶籍 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 養老金 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前我國的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為20%或19%,養老保險的繳費比例占社保繳費比例的大頭,對于企業來說,每月為職工繳納養老保險不是一筆小的費用,從2019年5月1日起,職工養老保險的企業繳費比例可降低到16%。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新型社會農村養老保險制度
法律分析: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以保障農村居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為目的,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建立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模式。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什么
農村養老保險,是指以農村非城鎮戶籍的居民為保險對象的養老保險制度。農村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保障水平與農村生產力發展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養老保險與家庭贍養、土地保障以及社會救助等形式相結合;權利與義務相對等;效率優先,兼顧公平;自我保障為主,集體(含鄉鎮企業、事業單位)調劑為輔。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十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實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相結合。第二十一條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
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按月領取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并實施。
農村居民養老保險
一、新型 農村戶口 養老保險 新政策 參保人群: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新農保。 參保流程: 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 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 身份證 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并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 3、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二、農村戶口養老保險制度 1、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 養老金 ; 2、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3、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4、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5、新農保試點地區,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周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周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戶資金并入新農保個人賬戶,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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