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民法典(政府民法典講座)
民法典關于政府征地的規定
法律分析:政府征用包括征收和征用。征收和征用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給予補償。憲法為了正確處理私有財產保護和公共利益需要、公民權利和國家權力之間的關系,而確立的我國征收、征用制度。
征收是指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國家把私人所有的財產強制地征歸國有;征用是指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強制性地使用公民的私有財產。征收和征用的主要區別在于:征收是所有權的改變,征用只是使用權的改變。征收是國家從被征收人手中取得了所有權,發生了所有權的轉移;征用則是在緊急情況下對私有財產的強制性使用,在緊急情況結束后,要把被征用的財產歸還給權利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民法典第3條的內容有哪些?
《 民法典 》(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3條的內容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1、【合法權益】合法權益指民事主體對構成自己的法律客體享有的權益,用法律客體命名。本條把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分為三種: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其他合法權益,具體規定在《民法典》民事權利一章。 合法權益也叫作權利或者法權。完整狀態的民事權利由三個部分組成:主體-主客體關系-客體。不完整狀態的民事權利是通過挖除法律關系中的法律主體或者客體而得到的。有三種:-主客體關系-客體、主體-主客體關系、主客體關系。其中主客體關系-客體是以法律客體命名的權利,簡稱法律客體權,如本條的人身權和財產權;主體-主客體關系-是以法律主體命名的權利,簡稱法律主體權,如自然人的權利即人權、法人權和非法人組織權;-主客體關系-,是以法律關系本身命名的權利,簡稱權利或者法權,如所有權、 監護權 等。如果用數學語言來描述,民事權利就是一個三元函項,法律主體、主客體關系、法律客體是三個變項,三個變項都確定的情況下,就是一個特定的民事權利。 每個特定的權益,其法律主體、主客體關系、客體都是確定的,依法都屬于特定的法律主體,只能由這些特定的法律主體行使,其他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享有,也不得侵犯。這里的任何組織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也包括政府等其他組織。 《民法典》的民事權利 第一百零九條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榮譽權等權利。 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第一百一十二條 自然人因婚姻、 家庭關系 等產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 第一百一十三條 民事主體的財產權利受法律平等保護。 第一百一十四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物權。 物權是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包括所有權、用益物權和 擔保物權 。 第一百一十五條 物包括不動產和動產。法律規定權利作為物權客體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一十六條 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第一百一十七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第一百一十八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債權。 債權是因合同、 侵權行為 、無因管理、 不當得利 以及法律的其他規定,權利人請求特定義務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 第一百一十九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 侵權責任 。 第一百二十一條 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一百二十二條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第一百二十三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 知識產權 。 知識產權是權利人依法就下列客體享有的專有的權利: (一)作品; (二)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 (三) 商標 ; (四)地理標志; (五)商業秘密; (六)集成電路布圖設計; (七)植物新品種; (八)法律規定的其他客體。 第一百二十四條 自然人依法享有 繼承權 。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 繼承 。 第一百二十五條 民事主體依法享有股權和其他投資性權利。 第一百二十六條 民事主體享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民事權利和利益。 第一百二十七條 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二十八條 法律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婦女、消費者等的民事權利保護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百二十九條 民事權利可以依據民事法律行為、事實行為、法律規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規定的其他方式取得。 第一百三十條 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權利,不受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條 民事主體行使權利時,應當履行法律規定的和當事人約定的義務。 第一百三十二條 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 綜合上面所說的,民法對于我們公民來說是離不開的,民法典也是專門根據公民實際的情況而制定的法律,在保護公民利益的同時,這個社會也會因為法律得到和平,所以,公民也隨時要懂得用法律來保護自己,這樣自己的合法權益才不會受到侵犯。

民法典政府的征收是什么
民法典政府的征收是什么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
第二百四十三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組織、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征收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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