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胎(上海二胎陪產假多少天2022新規定 男)
上海二胎政策 和獎勵
上海的二胎政策和獎勵主要包括:
(1)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孕婦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配偶陪產假10天。
(2)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3)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所規定情形的再婚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即重組家庭也可生二孩。
具體政策和獎勵可登陸上海市政府官網,查看《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及其解讀。
擴展資料:
全面二胎政策的出臺,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2011年11月,中國各地全面實施雙獨二孩政策;時隔兩年后的2013年12月,中國實施單獨二孩政策;而后又經過了約兩年,2015年10月,中國才實施全面二孩政策。
國家出臺全面二胎政策,是為了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但生一個孩子,不僅僅是多添一雙筷子那么簡單,后面還有長達十余年的培養教育,所以,生育二胎之前,仍需三思。從國家層面去看,生育二胎是有利的;但從個人層面去看,生育二胎并不是對每個人來說都是明智的決定。
參考資料:
上海市官網-本市介紹和解讀關于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上海市政府新聞發布會介紹《上海市人口與計

上海二胎產假多少天
10天。上海二胎陪產假規定為10天,新《條例》規定上海晚育護理假調整為配偶陪產假,但需要注意的是,享受陪產假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生育子女的婦女,陪產假適用人群包括初次生育和再生育。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息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晚育(比法定婚齡推遲4年以上初育),產假在90天的基礎上增加30天;難產的,另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2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15天的產假;2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引產的,給予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給予42天產假。
上海二胎產假多少天2020
上海 二胎產假 共128天。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 產假 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 陪產假 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 工資 ,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一條
上海生二胎有獎勵嗎
上海生二胎有獎勵。
1、生育津貼一次性補貼:產婦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一次性補貼產婦300元。
上海女職工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規定假期天數,其中,女職工生產或者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生育保險基金按300%計發;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生育保險基金按60%計發,也就是說職工月平均工資越高,到手越高。
2、二胎補助
二胎補助分為兩種,一次性營養補助和一次性補貼。
一次性營養補助: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5%,如果是難產、多胞胎,可以提高至50%。
一次性補貼:產婦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一次性補貼產婦300元。
3、中央和地方政府補助
對于滿足條件的二胎家庭,中央和地方政府會給予一定的補助,并且新的計劃生育補助調整了符合條件的家庭范圍,但每個地區生育津貼的領取條件也會有所區別,具體可咨詢當地生育保險部門管理。
上海二胎政策
上海 單獨二胎政策于2014年3月1日落地。對于生育二胎的年齡和間隔,上海方面表示“不設限”。 上海二胎新政策的具體適用范圍為夫妻雙方均為上海市戶籍,并且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妻。或者,夫妻一方為上海市戶籍、另一方為非上海市戶籍,并且一方為獨生子女的夫妻。 《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符合法律、 法規 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于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當事人的原則適用。
上海二胎產假2022年最新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上海二胎產假規定是128天。上海生育津貼領取流程:
(一)員工懷孕后,攜帶戶口本、結婚證、身份證及相關材料,由用人單位辦理生育保險就醫登記。
(二)用人單位確定產檢及生育醫院。
(三)辦理就醫登記表。
(四)社保局核對生育期間相關費用。
(五)女職工出院后由用人單位到社保局申請,領取生育津貼。
上海生育津貼領取材料(各個區所需材料有所不同,大致分為以下材料):
(一)個人身證明;
(二)結婚證;
(三)戶口簿;
(四)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
(五)本人實名制銀行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二十五條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項目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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