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立案標準多少錢(侵占罪立案標準是多少)
侵占罪多少錢立案
我國 刑法 第270條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我國刑法中的大多數財產犯罪都是數額犯,即以一定財產數額作為定罪的標準。因為,犯罪數額直接反映著 經濟犯罪 行為的規模及其社會危害性的程度,既是區分違法與犯罪、重罪與輕罪的主要標準,優勢決定 刑罰 輕重的重要客觀尺度。 本罪的 立案 標準,一為數額較大,一為有其他嚴重情節。 根據相關規定, 侵占罪 侵占數額2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屬于“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侵占數額2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巨大”的起點標準 侵占罪的構成特征 1、犯罪客體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他人財物的所有權。本罪的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2、犯罪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將他人的交由自己代為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這里“數額較大”是指侵占5千元到2萬元之間,各地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3、犯罪主體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詢 律師 來進行界定。

侵占罪數額最低標準是多少
侵占罪 數額最低標準是多少 侵占罪數額最低標準,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規定,侵占罪的 立案 標準是5000—10000元。數額較大:5000至20000元以上。達到數額較大本罪 罪名 成立。也就是說5000才立案。 侵占罪的起點數額是多少 侵占罪的起點數額是指構成侵占罪所需行為對象的最低價值,它是侵占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由違法向犯罪過渡的分界點。依 刑法 第270 條的規定,侵占罪需侵占數額較大的財物方可構成,那么如何確定數額較大的起點呢?有人認為,數額較大應參照 盜竊罪 的起點數額為宜,有人認為起點數額可以參照 貪污罪 。 司法解釋標準1萬,部分地方立案標準5千。 由于財物的價值隨耗損、市場波動而變化,那么如何確定行為對象的價值?價值的計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為重置價值,即在市場上購買同質同量財物所需的貨幣量; 二為折舊價值,即按一定的折舊率計算得出的財物價值。原則上應依行為人拒不退還、拒不交出之時的重置價值確定行為對象價值。 侵占罪的認定標準 本罪與盜竊罪的界限 侵占罪與盜竊罪同屬 侵犯財產罪 ,其主體都是一般主體。其區別主要表現在:盜竊罪是秘密竊取公私財物的行為,在 盜竊 時,財物并不在行為人控制之下:而侵占罪則是行為人實施侵占行為時,被侵占之物當時已在他的實際控制之下。 本罪與貪污罪的界限 1、犯罪對象不同,貪污罪只限于公共財產,且不能是不動產,而侵占罪不僅可以是公共財物,還可以是私人財物,且包括不動產; 2、犯罪主體不同。侵占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只要是代為保管他人財物且對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貪污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 3、犯罪客觀方面表現不同。貪污罪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職務范圍內的權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經手管理公共財物的便利條件。而侵占罪中行為人是否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并不影響該罪的成立。 侵占罪數額最低標準一般是超過5000元就會被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立案,很多人會不清楚侵占罪和貪污罪的區別,侵占罪一般犯罪的不僅可以是國家工作人員,還可以是普通公民,而貪污罪的犯罪主體只能是國家工作人員這一特殊群體。
侵占罪立案標準
非法侵占罪的立案標準為:
1、行為人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的財物;
2、行為人將他人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拒不交還的;
3、侵占的數額達到2萬元以上的。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侵占他人財產金額多少可以立案
侵占他人財產一般五千就可以立案處理了,侵占金額越多處罰越重。侵占他人財產罪的立案標準,并沒有統一的法律規定。各地對此的規定不一,有的省市立案標準為2萬元。而職務侵占罪的統一立案標準為五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具體視實際情況而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所謂占為己有,是指應當將他人交為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當成自己的財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所謂拒不交還,是指依法、依約而應當將他人的財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條
【侵占罪】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新刑法侵占罪立案數額標準
一、新 刑法 侵占罪 立案 數額標準 侵占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16周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即明知屬于他人交與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為己有。犯罪對象只限于三種財物:一是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二是他人的遺忘物,遺忘物不等于遺失物,也不同于遺棄物;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我國刑法中的大多數財產犯罪都是數額犯,即以一定財產數額作為定罪的標準。因為,犯罪數額直接反映著 經濟犯罪 行為的規模及其社會危害性的程度,既是區分違法與犯罪、重罪與輕罪的主要標準,優勢決定 刑罰 輕重的重要客觀尺度。 本罪的立案標準,一為數額較大,一為有其他嚴重情節。 根據相關規定,侵占罪侵占數額2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屬于“數額較大”的起點標準。侵占數額20萬元以上,屬于“數額巨大”的起點標準。 二、侵占罪有哪些表現形式 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條),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1、要有通過正當、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人財物的行為。這是構成本罪的重要前提,也是本罪區別于其他犯罪的重要特征。合法持有的形式多種多樣,如接受他人的饋贈、通過合法交易等,但本罪的合法持有情況,僅有刑 法規 定的下列三種: (1)代為保管,及包括受他人委托,代為收藏、管理其財物,如寄存、委托暫時照看,又包括未受他人委托因無因管理而代為保管他人財物;既包括依照有關規定而由其托管的財物,又包括依照某種契約如借貸、租賃、委托、寄托、運送等而持有大衛保管; (2)撿拾他人的遺忘物; (3)發掘得到他人的埋藏物,但這種發掘得到不能屬于非法。 2、必須是將他人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拒不交還的行為。所謂占為己有,是指應當將他人交為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當成自己的財物,以所有人自居,擅自加以處分、使用和收益。所謂拒不交還,是指依法、依約而應當將他人的財物退回而拒不退回。 本罪是親告罪,告訴才處理。 通過上文的介紹,可以了解到目前在我國侵占他人財產的行為,只要數額達到了2萬元的,那么就可以認定為侵占罪。是不是在數額沒有達到的時候,就不作出處理呢?當然不是,此時就算無法認定為犯罪,但也可以按照違法行為進行處理,同樣也可以對行為人進行處罰。
公司員工職務侵占多少錢可以立案
職務侵占罪的立案標準為六萬元以上(數額較大)、一百萬元以上(數額巨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職務侵占罪的構成要件是:
一、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職務侵占罪侵犯的對象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物,包括動產和不動產;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具體而言,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職權及與職務有關的便利條作;
2、必須有侵占的行為;
3、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超過三個月未還的;
(二)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進行營利活動的;
(三)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在五千元至二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第一款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