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實施居住證制度(北京居住證制度受理網點選擇有誤)
2019年北京發布居住證暫行條例實施辦法【全文】
北京發布居住證暫行條例實施辦法【全文】
十月起暫住證升級為居住證
從10月1日開始,“暫住證”將升級為“居住證”。昨日,本市正式發布《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非京籍市民,將可以申請領取居住證,這也意味著北京對非京籍常住人口將從“管理”轉為多方位服務。
1 誰能領
在京居住半年以上且符合三條件之一
《辦法》中對符合申領居住證的條件進行了明確,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來京人員,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在京有穩定就業
是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在京有穩定住所
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在京連續就讀
是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2 準備啥
尚在有效期暫住證可證明居住時間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實提供證明其符合相關條件的有關材料。
居住時間證明
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
就業證明
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住所證明
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讀證明
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3 怎么領
材料齊全當場受理15日內就發證
準備好了申請材料,就可以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進行申請了。《辦法》中要求,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受理,并及時將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報區公安機關。
隨后,區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證明其身份、居住時間、就業、住所、就讀等狀況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發放《北京市居住證》;不符合條件的,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辦法》中還特別強調,因法定原因需要延長時限的,最長不得超過30日。
4 有何用
給積分落戶“打底”保障合法權益
相比之下,居住證像一個享受服務的準入門檻,而暫住證管理意味更濃。根據《辦法》規定,《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更重要的是,非京籍常住人口在領取居住證以后,符合本市積分落戶政策的,就可以參與積分落戶。《辦法》中稱,本市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此外,本市按照統一規劃、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教育、社保、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居住證等信息系統,為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持。
■提醒
居住證每年需簽注一次
《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注制度,每年簽注1次。《辦法》中稱,居住證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提交能夠證明其符合條件的有關材料,申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解讀
申領居住證前應先申報暫住登記
對《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執行中可能遇到的實際問題,市法制辦昨日進行了解讀。
之前公安部廢止了實施多年的暫住證制度,給實踐中如何證明“來京居住半年以上”造成了一定的不便。公安部在去年12月31日印發的《關于認真做好〈居住證暫行條例〉貫徹實施工作的通知》中規定,非戶籍人口先行辦理暫住登記滿半年后,符合其他申領條件的,可申領居住證。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采取了一種與公安部通知要求相銜接的寫法:“來京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申報暫住登記”,以保障居住證制度的平穩實施。
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居住證申領材料審核涉及來京人員就業、住所、就讀等多種信息,有必要建立各部門之間的聯合審核機制,但為了簡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方便申請人,實施辦法規定由公安機關統一受理申請材料,再由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對申領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最后由公安機關統一向申領人告知辦理結果。
此外,實施辦法對來京人員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與居住證暫行條例做出了銜接性規定(包括三項權利、六項服務和七項便利)。市、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為居住證持有人提供相應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準,定期向社會公布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
■釋疑
積分落戶并非落戶唯一渠道
不少人會把居住證和積分落戶建立某種必然聯系。《辦法》中明確表示,本市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對此,市法制辦相關負責人昨日明確表態,積分落戶只是居住證“賦權保障”基本功能的一個衍生,并非是來京人員落戶的唯一渠道;而且,基于本市超大型城市的特性,建立積分落戶制度較為復雜,以配套文件的形式另行規定積分落戶政策為宜。因此,實施辦法對此只做出了原則性規定。
現行的落戶渠道主要有:高校應屆畢業生、人才引進、親屬投靠和工作調動等,積分落戶政策實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來的政策執行。
附: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第270號
《北京市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已經4月26日市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10月1日起施行。
市長王安順
5月17日
第一條為了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外地戶籍來京人員(以下簡稱來京人員)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辦理《北京市居住證》、享受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北京市居住證》是來京人員在京居住、作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通過積分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的證明。
來京人員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需要證明居住事實的,應當出示其《北京市居住證》;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來京人員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應當核驗來京人員的《北京市居住證》。
第四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來京人員服務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建立健全為《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機制,將為《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的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保障《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相關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
發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衛生計生等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的權益保障和服務管理工作。
第五條公安機關負責暫住登記和《北京市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北京市居住證》申領受理、發放和《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的服務管理等工作。
第六條來京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應當為來京人員提供暫住登記服務。
第七條來京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領《北京市居住證》:
(一)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
(二)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
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稱在京有穩定就業,是指未來可能在本市就業6個月以上。
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稱在京有穩定住所,是指擁有未來可以在本市居住6個月以上的住所。
本條第一款第(二)項所稱在京連續就讀,是指在本市中、小學取得學籍的就讀以及在本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具有研究生培養資格的科研機構取得學籍并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就讀。
第八條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的,應當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證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并如實提供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
居住時間證明包括來京人員的暫住登記信息、尚在有效期內的《暫住證》等能夠證明居住時間的材料;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住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科研機構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證明材料的具體要求,由市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制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北京市居住證》。監護人、近親屬代為申領的,應當提供委托人、代為申領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證件以及監護、委托關系存在的證明。
第十條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收到《北京市居住證》申請材料的,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受理;
(二)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對更正后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當場受理;
(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視為受理;
(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經告知補正后拒絕補正的,不予受理。
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決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應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并出具書面憑證。
第十一條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決定受理申請的,應當及時將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報區公安機關。
區公安機關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司法行政、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等行政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分別對申請人提交的有關證明其身份、居住時間、就業、住所、就讀等狀況的材料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發放《北京市居住證》;不符合條件的,由區公安機關通過受理申請的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因法定原因需要對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限延長的,制發《北京市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不得超過30日。
第十二條《北京市居住證》損壞難以辨認或者遺失的,《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請辦理換領、補領手續。
《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因證件損壞難以辨認而換領新證的,應當交回原證。
第十三條《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居住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請辦理居住信息變更手續。
第十四條《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注制度,每年簽注1次。
《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提交能夠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申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北京市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持有人在京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第十五條在申領、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以及辦理居住信息變更、簽注等手續過程中,申請人應當對其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申請人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公安機關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終止辦理程序,不予發放《北京市居住證》;已經發放的,其《北京市居住證》應當予以撤銷。
第十六條《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公安機關應當注銷其持有的《北京市居住證》:
(一)死亡的;
(二)已在京登記常住戶口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應當注銷的情形。
第十七條《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
市、區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為《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提供《居住證暫行條例》第十二條和第十三條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提供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提高服務標準,定期向社會公布《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享受的公共服務和便利的范圍。
《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在京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應當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本市按照國家要求根據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積分落戶制度。
第十九條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負責《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權益保障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對在工作過程中知悉的來京人員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二十條市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北京市居住證》辦理工作的日常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監督檢查等相關工作制度,做好對公安派出所和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承擔辦證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工作。
第二十一條本市按照統一規劃、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健全勞動就業、教育、社會保障、房產、信用、衛生計生、婚姻、居住證等信息系統,為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常住人口全覆蓋提供信息支持。
公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教育、民政、衛生計生等行政部門應當逐步使用現代化信息技術以及其他便捷手段,方便來京人員申報相關信息。
第二十二條《北京市居住證》由市公安機關統一制作。首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辦理簽注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第二十三條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北京市居住證》的申領、使用、管理等活動中有違反《居住證暫行條例》和本辦法規定的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根據《居住證暫行條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10月1日起施行。1995年6月1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1號令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號令修改的《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戶籍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北京居住證辦理?
北京居住證要如何辦理
10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實行居住證制度。兩個月內,居住證辦理將推行“網上填表”。由于居住卡的有效期只有半年,持卡人員需要在到期前一個月到辦卡流管站進行續期簽注,之后到派出所辦理居住證。下面是應屆畢業生整理的北京居住證要如何辦理,歡迎大家閱讀。
北京居住證要如何辦理
10月1日起,北京市正式實行居住證制度。十一期間,北京市派出所共受理2.29萬來京人員前來辦理兩個月內,居住證辦理將推行“網上填表”,這將大大提高效率,節省你的時間與人力成本。而從8日起,市民可在全市第一批346個流動人口管理站辦理暫住登記、領取居住登記卡。
市民張女士表示,自己之所以著急辦理居住登記卡,是因為今年10月下房本,沒有暫住證又無法辦理房本,所以現在只得重新申領居住卡。另一位女士表示,自己著急辦簽證,所以急需辦理居住登記卡。
在通州梨園站,若想辦理居住卡,需要排隊領號,其中1號居民自稱在凌晨4點就在排隊。
由于居住卡的有效期只有半年,持卡人員需要在到期前一個月到辦卡流管站進行續期簽注,之后就可以到派出所去辦理居住證了。
如果不辦居住證,到底會對你的生活產生怎樣的影響?
影響一:在京學車考駕照需提供居住證
上個月,北京多家駕校在網掛出通知,提醒想學車的非京籍人員抓緊報名,因為自10月起,持暫住證將無法報名,需提供居住證。
多家駕校均稱“暫住證只有這兩天還能用,因為車管所審核需要兩三天。如果拖到十一長假之后,就沒辦法了。”
這可是真的啊,暫住證將成為歷史,在京學車考駕照需提供居住證也就理所當然了。
影響二:北京異地補換身份證需提供居住證
北京全面啟動與各省區市辦理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工作。第一批已經啟動的'有天津、河北、福建、廣東、上海、江蘇、江西、海南、陜西、湖北等10個省市外,第二批又啟動了河南、山東、黑龍江、安徽、山西、四川、遼寧、吉林、甘肅、湖南、浙江、重慶、貴州、云南、寧夏、青海等16省區市戶籍群眾在京辦理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
依照公安部門規定,辦理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須申請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現場辦理。申請人須提供北京市核發的本人有效期內的暫住證或工作居住證,換領證件的還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證。
如今,暫住證已經被居住證代替,補換身份證也就需提供居住證了。
影響三:出入境辦理護照需提供居住證
據出入境網站介紹,非本市戶籍人員辦理護照,須提交本人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首頁、本人頁及變更頁)、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正反面)、公安機關出具的居住6個月(含)以上的證明(包括居住證、暫住證等)。
那么,相關部門不再辦理暫住證,居住證自然當起“老大”來啦。
影響四:機動車搖號需提供居住證
根據規定,非北京市戶籍人員申請小客車配置指標,應持有北京市有效暫住證且連續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更有媒體報道,購車搖號申請人暫住證過期需重新申請資格。
10月1日起暫住證停止辦理,機動車搖號需提供居住證。
影響五: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需提供居住證
此前,非北京市戶籍人員參加部分職業資格考試需提供暫住證,如果沒有暫住證,就不能參加考試。如今,暫住證變身居住證,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需提供居住證。
影響六:辦理生育服務登記需提供居住證
非北京市戶籍人員辦理生育服務登記,由于涉及多項資源的配置,包括醫院福利、孕檢等方面,需要孕婦提供暫住證。如今,暫住證變身居住證,辦理生育服務登記需提供居住證。
影響七:孩子打疫苗需提供居住證
外地戶口孩子在北京打疫苗,需要非北京市戶籍家長提供暫住證。相關條例規定,家長憑有效期內暫住證到所在暫住地衛生服務站為孩子打疫苗。暫住證停辦后,孩子打疫苗需提供居住證。
影響八:孩子入學需提供居住證
北京市規定,非京籍兒童入學要求“五證”齊全,即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本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在京暫住證、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的政府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等。暫住證變身居住證后,孩子入學需提供居住證,有效期以內的暫住證可以繼續使用。
影響九:老年人優待卡辦理需提供居住證
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的非京籍老人,可持暫住證材料到相應居(村)委會辦理《北京市老年人優待卡(證)》,憑該證件可與本地戶籍老人同等享受9項優待政策。包括65歲及以上老人可免費乘公交、逛公園等。如今,暫住證“失效”,老年人優待卡辦理需供居住證。
影響十:眾多權利服務需提供居住證
權利方面,包括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以及繳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積金三項。
基本公共服務方面,包括義務教育、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公共文化體育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服務、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以及國家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六項。
《北京市居住證》如何申領?
(1)暫住證已停止辦理,申領居住證應如何證明已經在京居住達半年?
在有效期內且辦理達半年的暫住證可申領居住證。
此前沒有辦理過暫住證者,可在全市流動人口管理站辦理暫住登記、領取居住登記卡,半年后可申領居住證。
在北京工作達半年者,可憑納稅、社保證明申領居住證。
在北京買房達半年者,可憑房產證等有效證件申領居住證。
(2)已經有北京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需要辦理居住證?需要什么材料?是否先要辦理居住登記卡?
《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一般不需要辦理《北京市居住證》。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條件和需要準備的證件、證明,可以到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的網站-網上公示-人口管理欄目查詢。
(3)居住地流動人口管理站在哪?
北京市公安局已經公布了10月8日可以辦理暫住登記、領取《居住登記卡》的第一批346個流管站名稱和地址,市民可以登錄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的網站-網上公示-人口管理欄目查詢。
(4)《暫住證》恰好到期是否能夠直接辦理居住證?還是先要辦理居住登記卡?
持有《暫住證》在有效期內且已滿6個月,滿足“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規定,且符合在京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可以申領《居住證》。
申領條件:居住6個月以上,就業、住所、就讀三選一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需滿足在京居住6個月以上。此外,還需至少滿足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以及連續就讀三個條件中的一個。
申領地址: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來京人員應當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申報暫住登記。
《北京市居住證》由市公安機關統一制作,首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材料:身份證+證件照+居住時間證明
申領《北京市居住證》時,個人需要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以及居住時間證明。此外,需要提供就業證明、住所證明以及就讀證明中的至少一份材料。
流程:最快15天就能拿到居住證
一般情況下,從受理當天算起,15天內申請人就能領到《北京市居住證》,因法定原因需要對本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限延長的,制發《北京市居住證》的時間最長也不得超過30日。申領的具體流程如下:
此外,首次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換領、補領《北京市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
代領:特殊人員可由他人代申領
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可由其監護人以及近親屬代為申領《北京市居住證》,具體需要的材料如下:
有效期: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
《北京市居住證》實行年度簽注制度,每年簽注1次,辦理簽注手續不得收取費用。
《北京市居住證》持有人擬在京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機關委托的來京人員社區登記服務機構提交能夠證明其符合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條件的有關材料,申請辦理簽注手續。
請點擊輸入圖片描述(最多18字)
10月1日起北京居住證正式開辦啦!
導語: 10月1日起,北京正式實施居住證制度。與居住證密切相關的積分落戶制度將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實施。歡迎閱讀,僅供參考,更多相關的知識,請關注文書幫!
目前,346個戶籍派出所將可受理此項業務。為了加快辦理進度,近期,網上辦理居住登記卡和居住證的申請渠道將開通,居民可網上填寫表格后,再到現場辦理。
和訊房產我整理了居住證辦理中的各種疑問,供有需求的人士參考。
1、符合什么條件才可以申請居住證?
在北京居住6個月以上及合法穩定就業、有穩定住所或連續就讀即可申請居住證。而不符合北京市居住證申領條件的,應向居住地流管站提交相關證件證明辦理暫住登記,領取北京市居住登記卡。
2、暫住證和居住證的區別是什么?
《暫住證》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頒發的臨時戶籍登記證件,強調的是對外地戶籍來京人員的戶籍登記和人員管理。《居住證》雖然也有戶籍登記功能,但更強調賦權。領取《居住證》后,可以在京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3項權利,以及6項服務、7項便利,并且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持證人可以享受的服務和便利還會逐步擴大。
3、有了居住證是不是工作居住證就作廢了?居住證與工作居住證有啥區別?
居住證制度實施并不意味著原有的工作居住證制度退出歷史舞臺。
居住證和工作居住證是有區別的。居住證的申請門檻更低,側重于保障外地進京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提高公共服務水平。
工作居住證可享受的`便利更多。北京的《工作居住證》制度始于2003年,持有工作居住證的外地進京工作者在購房、子女義務教育、醫保社保等方面享有與北京戶籍居民同等待遇。正是因為有這樣的含金量,北京工作居住證申請門檻也相當高。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在高考政策上,目前沒有明確政策表明兩個證件能提供與北京戶口相同的待遇。也就是說,無論是工作居住證的持有者還是居住證的持有者,目前子女都不能以北京考生的身份參加高考。
4、以前領取的《暫住證》是否要重新辦理居住證?已有北京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是否需要辦理居住證?
以前領取的《暫住證》,只要在有效限期范圍之內,都可以繼續使用。
原則上,《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一般不需要辦理《北京市居住證》。辦理《北京市居住證》的條件和需要準備的證件、證明,可以到北京市公安局官方網站-網上公示-人口管理欄目查詢。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