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折舊年限(稅法折舊年限的最新規定2021)
稅法折舊年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第六十條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五)電子設備,為3年。
企業可以根據自己單位固定資產實際使用情況,確定一個折舊年限,最低年限不得低于稅法規定的年限。加速折舊的,依據稅法規定執行。
新企業所得稅法對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有什么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第六十四條規定:生產性生物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10年;
(二)畜類生產性生物資產,為3年。
以上是企業所得稅對固定資產規定的最低折舊年限,企業按不低于以上折舊年限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可以在當期所得稅前計算扣除。也就是說,當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如果小于或等于最低折舊年限計提的折舊可以在當期所得稅前扣除,如果大于最低折舊年限計提的折舊需要在后期進行遞延扣除。

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是多少?
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為房屋、建筑物20年;飛機、火車和其他生產設備等10年;電子設備為3年等。\t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t(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t(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t(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t(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t(五)電子設備,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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