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房屋面積差異,交房面積與合同面積不符怎么辦?
民法典房屋面積差異,交房面積與合同面積不符怎么辦?
房屋交付面積與約定的面積不一致的處理方式有:
1、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2、沒有約定的,合同雙方可以先行協商處理;
3、不能協商的,購房者可以提起訴訟,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利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
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
民法典規定超出面積怎么辦?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民法典中關于房產套內面積的規定?
1、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公攤面積。建筑面積是指建筑物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外圍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公攤面積指商品房銷售中應分攤計入銷售面積的商品房中公共建筑空間的面積。
2、公攤面積=公攤系數*套內建筑面積公攤系數=總公共分攤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總套數套內建筑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墻體面積。
3、如果樓體竣工后對建筑面積有異議可以與開發商協商重新測量,讓專業測繪機構對房屋建筑面積進行合法認定,并要求測繪單位出具測繪成果,此測繪成果就可以作為該房屋建筑面積的客觀的合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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