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歷次審議稿,十三屆通過民法典是什么的重大標志性成果?
民法典草案歷次審議稿,十三屆通過民法典是什么的重大標志性成果?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重要標志性立法,是民事權利的蓬勃發展是我們過去四十年經濟和制度的改革的一個最重要的成果。
民法典起草工作由誰牽頭?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著手第一步的民法總則制定工作,以1986年制定的民法通則為基礎,系統梳理總結有關民事法律的實踐經驗,提煉民事法律制度中具有普遍適用性和引領性的規則,形成民法總則草案,2016年由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了三次審議,2017年3月由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制定民法總則,完成了民法典編纂工作的第一步,為民法典編纂奠定了堅實基礎。
你學到了什么?
民法典的實施在我們國家具有里程碑的重大意義!民法典是我國目前,自有法律法規以來,是一部最完整,最全面的民法經典。
我們國家歷史悠久,然而我國在法律的研究制定中還是比較的落后,尤其是在民法方面。
以前我國只有幾部比較簡單的民法規定,比如,合同法,婚姻法,民事訴訟法,民法通則,等等。
以前雖然也有很多的民法規則,但是執行起來就會很多的困難,尤其是法律給予人民法院的權利太大,直接造成了法院的貪贓枉法嚴重,后果就是造成了很多的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指鹿為馬貪贓枉法。
新的民法典,不僅僅是把民法規定的更詳細了,更容易理解,更容易執行了,而且還增加了法律監督的制約機制。
比如,過去的法律監督,只有人民法院的審判監督程序,例如,基層法院第一審判民事案件宣判以后,只能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判以后,在我國就是終極審判就必須執行了,這就是我們國家的民事案件的兩級終審制度。
當然如果案件的當事人不服二審還可以申訴到高級人民法院,但是,由于都是人民法院,所以護短的情況隨時發生,這樣的效果就是民怨沸騰,上訪案件增多。
由于民法執行的好壞,是涉及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重要法律,是涉及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問題,所以民法典在法律監督問題上做了最新的調整,而這個調整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新的民法典規定了,人民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以后,一審,二審以后,當事人不服的,可以到人民檢察院抗訴,我認為這一條非常的好,徹底的解決了法律的監督問題。
如果,民法典在規定,經過當事人在人民檢察院抗訴以后,當事人還不服的,還可以在這個城市的人大備案再做最后的審定,那就更好了。
民法典的執行,由于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我認為對于審判機關制約越多越詳細越好。
民法典,信息量巨大想,我學習民法典,也是剛剛開始,我說的如有問題,歡迎大家批評指正。
中國歷史第一次嘗試編纂的民法典?
1.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嘗試編纂現代意義上的民法典是大清民律草案。
2.1907后(光緒三十三年)民政部奏請編定民律,憲政編查館也請修訂,于是,清政府派沈家本、俞廉三等為修訂法律大臣,并聘請日本法學家志田鉀太郎、松岡義正擔任總則、物權、債權三編的起草,其余兩編親屬、繼承由修訂法律館會同禮學館起草,具體由朱獻文、高種和分任起草。3.擴展資料:
大清民律草案全部草案于1911年9月完成,即所謂《大清民律草案》。共五編。
第一編總則,分八章三百二十三條,即:法例、人、法人、物、法律行為、期間及期日、時效、權利之行使及擔保;
第二編債權,分八章六百五十四條,即:通則、契約、廣告、發行指示證券、發行無記名證券、管理事務、不當得利、侵權行為;
第三編物權,分七章三百三十九條,即:通則、所有權、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擔保物權、占有;
第四編親屬,分七章一百四十三條,即:通則、家制、婚姻、親子、監護、親屬層、扶養之義務;
第五編繼承,分六章一百一十條,即:通則、繼承、遺囑、特留財產、無人承認之繼承、債權人或受遺人之權利。
五編總計三十三章,一千五百六十九條。草案前三編是以德國、瑞士、日本的民法為典范,后兩編沿襲中國舊律有關內容。但未及公布,清政府就被推翻了。為后來的北洋政府和國民黨政府制定民法提供了借鑒和參考資料。
2019年中國第一部民法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2019年12月16日稿)
全文共計1260條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對外公布。這是自2014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的目標以來,立法機關首次以連續條文編號的形式,公布民法典草案。
該草案包括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七編。其中物權編、合同編、繼承編已經過兩次人大常委會審議,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侵權責任編已經過三次審議。而在此之前已完成立法的《民法總則》也前后經過了常委會三次審議,并最終于2017年3月15日,最終由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根據草案第1260條的規定,民法典審議通過后,現行的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侵權責任法,包括通過才兩年多的民法總則都將被廢止。所以,還沒有用過《民法總則》這部“新法”的同志們得抓緊了,再不用就沒有機會了。
歷時近六年,立法機關、學界、實務屆廣泛參與,屬于中國的民法典時代即將來臨。立法過程的各種立法論上的重大爭議,必將會隨著立法的結束而結束,立法已行將結束,解釋與適用的時代將自此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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