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稅(直接稅是可以再轉嫁的稅)
直接稅具體包括哪幾種?間接稅具體又包括哪幾種?
1、直接稅包括各種所得稅、房產稅、遺產稅、社會保險稅等稅種。
直接稅與間接稅的分類方法是以稅收負擔能否轉嫁為標準的。所謂直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同時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
屬于直接稅的這類稅收的納稅人,不僅在表面上有納稅義務,而且也是實際上的稅收承擔者,即納稅人與負稅人一致。在世界各國稅法理論中,多以各種所得稅、房產稅、遺產稅、社會保險稅等稅種為直接稅。
2、間接稅包括關稅、消費稅、銷售稅、貨物稅、營業稅、增值稅等稅種。
間接稅是指納稅人能將稅負轉嫁給他人負擔的稅收。如消費稅、增值稅、關稅等。間接稅通常通過提高商品售價或勞務價格等辦法轉嫁出去,最終由消費者負擔。
在廣大第三世界國家以及部分資本主義國家,它一直占有重要地位。特別是其中的增值稅和消費稅,其組織收入和調節經濟,配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作用,越來越受到各國的重視。
擴展資料:
直接稅和間接稅的聯系:
(1)從管理角度上解釋,認為直接對最終納稅人所征收的稅就是直接稅,而要通過第三者(如批發商)征收的稅則是間接稅。按這種解釋,所得稅是對收入取得者征收的稅,沒有經過第三者,稱為直接稅;增值稅、消費稅不是對消費者征收,而通過了第三者,這些都是間接稅。
(2)以立法者的意圖為標準。凡立法預定稅收負擔不會由納稅人直接承受,而可以順利轉嫁給別人,這些稅就是間接稅;凡立法者的意圖是使某種稅的納稅人即是稅負實際負擔者,不能轉嫁給別人,為直接稅。
(3)以稅源為劃分標準,對收入征稅的就是直接稅,而對支出征稅的則為間接稅。按這種分法,所得稅為直接稅,消費稅為間接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直接稅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間接稅

直接稅和間接稅有哪些
一、直接稅和間接稅有哪些
直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同時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如人頭稅、所得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
間接稅是指納稅人能將稅負轉嫁給他人負擔的稅收,如消費稅、增值稅、關稅等。
二、稅收
稅收是指國家為了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滿足社會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強制、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規范形式。
稅收是國家(政府)公共財政最主要的收入形式和來源,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
稅收的本質是國家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憑借公共權力,按照法律所規定的標準和程序,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強制取得財政收入所形成的一種特殊分配關系。它體現了一定社會制度下國家與納稅人在征收、納稅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種特定分配關系。
三、稅收的特征
稅收與其他分配方式相比,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和固定性的特征,習慣上稱為稅收的“三性”。
1、強制性
稅收的強制性是指稅收是國家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憑借政權力量,依據政治權力,通過頒布法律或政令來進行強制征收。負有納稅義務的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守國家強制性的稅收法令,在國家稅法規定的限度內,納稅人必須依法納稅,否則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是稅收具有法律地位的體現。
2、無償性
稅收的無償性是指通過征稅,社會集團和社會成員的一部分收入轉歸國家所有,國家不向納稅人支付任何報酬或代價。稅收這種無償性是與國家憑借政治權力進行收入分配的本質相聯系的。
3、固定性
稅收的固定性是指稅收是按照國家法令規定的標準征收的,即納稅人、課稅對象、稅目、稅率、計價辦法和期限等,都是稅收法令預先規定了的,有一個比較穩定的試用期間,是一種固定的連續收入。
直接稅有哪些
直接稅以歸屬于私人(為私人占有或所有)的所得和財產為課征對象,較之對流通中的商品或勞務的課稅而言,有突出的優越之處:
1.直接稅的納稅人較難轉嫁其稅負。
2.直接稅稅率可以采用累進結構,根據私人所得和財產的多少決定其負擔水平;同時,累進稅率的采用,使稅收收入較有彈性,在一定程度上可自動平抑國民經濟的劇烈波動。
3.直接稅中的所得稅,其征稅標準的計算,可以根據納稅人本人及家庭等的生活狀況設置各種扣除制度以及負所得稅制度等,使私人的基本生存權利得到保障。
因此,直接稅較符合現代稅法稅負公平和量能納稅的原則,對于社會財富的再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滿足具有特殊的調節職能作用。
直接稅與間接稅的分類方法是以稅收負擔能否轉嫁為標準的。所謂直接稅,是指納稅義務人同時是稅收的實際負擔人,納稅義務人不能或不便于把稅收負擔轉嫁給別人的稅種。屬于直接稅的這類稅收的納稅人,不僅在表面上有納稅義務,而且也是實際上的稅收承擔者,即納稅人與負稅人一致。在世界各國稅法理論中,多以各種所得稅、房產稅、遺產稅、社會保險稅等稅種為直接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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