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羅馬民法典的內容,古代世界的三部法律文件及各自意義?
古羅馬民法典的內容,古代世界的三部法律文件及各自意義?
(1)古巴比倫王國的《漢謨拉比法典》 是迄今已知世界第一部較為完整的成文法典,表明人類社會的法制傳統源遠流長。
(2)古羅馬的《十二銅表法》,是羅馬第一部成文法,成為后世歐洲法學的淵源。
(3)《羅馬民法大全》 :
時間:529年
人物: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
目的:為了穩固帝國的統治秩序,保證皇帝的專制權利。
組成:
2世紀以來歷任羅馬皇帝頒布的法令收集在一起,并剔除其中相互矛盾的條例,編成《查士丁尼法典》 ;
歷代羅馬法學家有關法侓問題的論文和著作匯編為《法學匯纂》;
指導學習法律文獻的《法理概要》;
查士丁尼執政時期的法令匯編為《新法典》。

羅馬萬民法的主要特點和主要影響?
特點:
(1)范圍:適用于羅馬境內各族人民;
(2)操作:簡潔靈活、實用有效 (3)內容:注重調解貿易以及財產等經濟和民事糾紛。
(4)核心:私有財產神圣不可侵犯。影響:近代歐洲都以羅馬法為基礎,制定了本國的法律制度,如《德國民法典》、《拿破侖法典》等都以羅馬法為法律藍本?,F在世上許多國家的陪審制度、律師制度、訴訟原則都淵源于羅馬法。世上公認的法學理論、法制民主原則也均發端于羅馬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也成了法治建設永恒的價值觀了。
羅馬法的財產原則?
古代羅馬是歷史上較早出現私有制的國家。從全部土地歸氏族共有,發展到部分土地歸氏族所有、部分土地歸個別農戶所有,土地私有制開始萌芽。氏族成員之間互相繼承以土地為主要形式的財產,并且逐漸形成了財產保留在氏族內部的制度。但是,這種制度是由習慣形成的,并無文字可考。
公元前5世紀中葉,羅馬共和國頒布了第一部成文的法典——《十二銅表法》(相傳因刻在十二塊銅板上而得名),有關財產和財產的繼承與歸屬是其中的重要條文。《十二銅表法》的頒布使內部繼承財產的傳統習慣演變成了法律,并開始形成了羅馬法學。早期的羅馬法規定,只有羅馬市民才可享有羅馬法賦予的權利。在財產繼承方面,只有羅馬市民才有資格成為遺囑指定的遺產繼承人,羅馬市民以外者,不得被指定為遺產繼承人。這種法律規定,仍舊存在著財產都要保留在氏族內部的痕跡。因此,要打破這種限制,讓羅馬市民以外的人能繼承羅馬市民的遺產,就需要制定新的法律。羅馬帝國時代的第一位皇帝奧古斯都(Augustus)制定了信托理財的法律,打破了財產繼承的限制。
在羅馬法發展過程中,關于財產的遺贈制度有兩種規定:一種是直接遺贈,按照法律命令繼承人直接將財產所有人的遺產贈與受贈人;另一種是間接遺贈,財產所有人用遺囑指定一個具有羅馬法法律資格的繼承人(羅馬市民)來承受遺囑指定的財產,然后再由此人把遺產贈與財產所有人真正要贈與的人。財產所有人以被繼承人的身份所立的遺囑可以明確指出,遺囑所指定的合法繼承人(羅馬市民)受領遺產是為了在日后把遺產交付給被繼承人所要贈與的人。通過間接遺贈,就把遺產合法地轉交給羅馬市民以外的人。這種財產的間接遺贈方式被稱為信托遺贈。因為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承受財產,并不是為其本人,而是為了按照被繼承人的意愿,把財產轉移給真正要贈與的人。這種做法雖然還不是真正的信托,但已具有現代信托的基本特征。
1804年法國民法典的編纂采用了的體例?
自1804年法國民法典制定、公布以來,民法典的編纂,有兩種編纂體例,即羅馬式編纂體例和德國式編纂體例。羅馬式編纂體例,將民法典的構成分為三編,即人法、物法和訴訟法。德國式編纂體例,又稱潘德克吞(Pandekten)式編纂體例,是德國學者胡果(Hugo)、海斯(Heise)等人在其著述中首先采用的體例。
羅馬市民法主要代表作?
萬民法。
羅馬共和國前期,形成了一個僅適用于羅馬市民的法律體系--市民法。其內容主要是國家行政管理、訴訟程序、財產、婚姻家庭和繼承等方面的規范。
市民法的淵源包括羅馬議會制定的法律(如《十二表法》)、元老院的決議、裁判官的告示以及羅馬法學家對法律的解釋等。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和外來人口的增多,共和國后期形成了適用于羅馬市民與外來人以及外來人與外來人之間關系的萬民法。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