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二級鑒定標準細則(輕傷鑒定標準及量刑輕傷二級標準)
司法鑒定輕傷二級標準
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cm2以上。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cm2以上。顱骨骨折。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根據人體損害鑒定標準,法醫鑒定為準,一級嚴重一些,二級輕一些,都是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一、輕傷二級如何賠償
1、醫療費。以所在地治療醫院的診斷證明和醫藥費、治療費、住院費的單據或病歷、處方認定。
2、誤工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的賠償應當按照其收入的實際損失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經營戶或個體工商戶的,其誤工費的賠償,可以參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當地同行業、同工種、同等勞動力的平均收入酌定。
3、伙食費。按照國家機關-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 x住院天數賠償。
4、護理費。一般應以法醫的鑒定或者治療醫院出具的證明認定。
5、交通費。以公共電(汽)車車的硬座.輪船三等以下艙位等的收費標準計算。
6、造成殘疾的殘疾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按二十年計算。 二、輕傷、重傷、輕微傷的定義
1、重傷。使人肢體殘廢、毀人容貌、喪失聽覺、喪失視覺、喪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的損傷,包括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
2、輕傷。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3、輕微傷。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造成組織器官結構輕微損害或者輕微功能障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人體輕傷二級鑒定標準
人體輕傷二級鑒定標準
人體輕傷二級鑒定標準,健康是個人幸福的前提,可以說是沒有健康就沒有一切,可見健康對我們的重要性,而且現在的健康行業的發展也在不斷的日益壯大。以下分享人體輕傷二級鑒定標準。
人體輕傷二級鑒定標準1
一、人體輕傷二級鑒定標準是什么?
人體輕傷二級鑒定標準是根據不同的受傷部位而定的,輕傷就是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傷二級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的規定如下:
第五條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平方厘米)。
第六條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第七條顱骨單純性骨折。
第八條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第九條眼損傷
(一)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單純性骨折;
(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
(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后視力減退1個級別。
視野輕度缺損;
(六)外傷性斜視。
第十條鼻損傷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線形骨折伴有明顯移位的;
(二)鼻損傷明顯影響鼻外形或者功能的。
第十一條耳損傷
(一)耳廓損傷致明顯變形;一側耳廓缺損達一耳的10%,或者兩側耳廓缺損累計達一耳的15%;
(二)外傷性鼓膜穿孔;
(三)外耳道損傷致外耳道狹窄;
(四)耳損傷造成一耳聽力減退達41分貝,兩耳聽力減退達30分貝。
第十二條口腔損傷
(一)口唇損傷影響面容、發音或者進食;
(二)牙齒脫落或者折斷2枚以上;
(三)口腔組織、器官損傷,影響語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四)涎腺損傷伴有功能障礙。
第十三條顴骨骨折或者上、下頜骨骨折;顳下頜關節損傷致張口度(上下切牙切緣間距)小于3厘米。
第十四條面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3.5厘米(兒童達3厘米),或者創口累計長度達5厘米(兒童達4厘米)或者頜面部穿透創。
第十五條面部損傷后留有明顯瘢痕,單條長3厘米或者累計長度達4厘米;單塊面積2平方厘米或者累計面積達3平方厘米;影響面容的色素改變6平方厘米。
第十六條面神經損傷致使部分面肌癱瘓影響面容及功能的。
第十七條頸部軟組織單個創口長度達5厘米或者累計創口長度達8厘米。
未達到上款規定但有運動功能障礙的。
第十八條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征象的。
第十九條頸部損傷傷及甲狀腺、咽喉、氣管或者食管的。
以上就是我國法律上對于輕傷二級的鑒定情況,涉及到相關損害的認定是需要由專業的司法鑒定部門根據實際來進行處理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專業的界定,并就有關輕傷的具體情況進行舉證處理。
人體輕傷二級鑒定標準2
一、人體輕傷二級鑒定標準
輕傷二級的標準為:
1、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2、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cm2以上。
3、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cm2以上。
4、顱骨骨折。
5、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6、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二、輕傷二級民事賠償標準
輕微傷不構成刑事責任,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具體賠償如下: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應當予以賠償。
1、醫療費
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2、誤工費
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
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4、受害人定殘后的護理
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并結合配制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院伙食補助費
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6、營養費
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三、二級輕傷對方不愿意賠償有什么法律后果
不賠償或不積極賠償與積極賠償相比,在量刑上是會要增加或多一些的。積極賠償受害人,并取得受害人出具的書面量刑,是法定的從輕處罰的事由,合議庭在量刑時會考慮此事實依據,而適當從輕處罰。
1、相對于積極賠償而言,不賠償或不積極賠償,自然少了量刑從輕的事實依據,而導致喪失了減輕處罰的機會。
2、但是犯罪嫌疑人亦應當明白一點,不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并非不代表受害人就放棄主張合理損失的權利。受害人依然可以主張賠償損失的權利,且其中合理的、必要的、與損害后果存在關聯性的'損失,經舉證、質證和辯論后,合議庭亦必定支持。
3、受害人在檢方提起公訴階段,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的訴訟,并取得民事判決后,可以依法強制執行。犯罪嫌疑人不賠償,法院執行局可以根據受害人的申請,凍結期動產不動產用于執行判決。
人體輕傷二級鑒定標準3
一、輕傷二級傷殘鑒定標準
輕傷二級傷殘鑒定標準:
(一)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厘米以上。
(二)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平方厘米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平方厘米以上。
(三)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平方厘米以上。
(四)顱骨骨折。
(五)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六)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輕傷一級和二級哪個重
(一)輕傷一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中度損害或者明顯影響容貌。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綜上一級比二級重的。
(二)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三、輕傷二級做傷殘鑒定,能做幾級傷殘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一百三十八條第二款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或者單獨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
(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綜上,刑事案件的殘疾賠償金和死亡賠償金,法院是不受理的,不支持的。
構成二級輕傷的標準
構成二級輕傷的標準
構成二級輕傷的標準,一般造成輕傷之后公安機關就會派人過來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我們也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權益,下面為大家分享構成二級輕傷的標準。
構成二級輕傷的標準1
一、輕傷二級的量刑標準賠償標準是什么?
輕傷二級量刑、賠償的標準: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對附帶民事訴訟作出判決,應當根據犯罪行為造成的物質損失,結合案件具體情況,確定被告人應當賠償的數額。
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等費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等費用。
二、怎樣認定故意傷害罪?
1、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
故意傷害罪與非罪的界限,重點應把握故意傷害與一般毆打行為的界限。故意傷害,是指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表現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對人體組織完整性的破壞,一種是對人體的器官機能的損害。而一般的毆打行為,通常只造成人體暫時性的疼痛或神經輕微刺激,并不傷及人體的健康。
當然,毆打行為不傷及人體的健康并非絕對,而只能是相對而言的。例如,朝人鼻子打一拳,有可能造成鼻青臉腫的后果;用手撕一下,也可能造成表皮損傷。但這種行為都不屬于犯罪,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而只能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行政處罰。
需要指出,有時毆打行為與傷害行為在外表形式及后果方面沒有什么區別。例如拳打腳踢,有時只造成輕微疼痛或一點表皮損傷、皮下出血,有時則可能造成傷害甚至死亡。
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如何甄別行為人的行為的性質呢?不能僅以后果為標準,則不能簡單地認為,造成傷害他人身體甚至死亡結果的就是故意傷害罪,而沒有造成傷害的就是一般毆打行為。
而應符合全案情況,考察主觀客觀各方面的因素,看行為人是否具有傷害他人的故意,是有意傷害他人,還是只出于一般毆打的意圖而意外致人傷害或死亡。司法實踐中尤其應當注意的是,不能把凡是打一拳、踢一腳造成后果的行為都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2、輕傷害與輕微傷害的區分標準
區分故意傷害罪中罪與非罪的界限、還應注意輕傷害與輕微傷害的界限。故意傷害罪的構成,除未遂形態外,都必須以造成被害人傷害為前提。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對故意傷害罪的規定,只在第2款明確規定了“重傷”的一種情形,第1款實際上指的是故意傷害造成輕傷的情形,有些人認為,損傷程度凡是未達到本法第95條規定的重傷標準的就是輕傷;有傷害沒有造成重傷的,就是造成輕傷的故意傷害罪,這是不正確的。
因為對人體的損傷除了重傷害外,還包括輕傷和輕微傷害兩種情況。故意傷害罪中的傷害,并不包括輕微傷害在內,在一般情說下,對被害人造成的損傷是輕傷還是輕微傷,決定了對人應否追究刑事責任,應否認定為故意傷害罪。因此,區分輕傷害與輕微傷害的界限是有十分重要意義的。
區分輕傷害和輕微傷害主要應根據以下原則來進行:凡是損傷伴有輕度器官功能障礙,受傷當時或治療過程中對生命均無危險,或治療后只使勞動能力有輕度下降的,都屬于輕傷;凡是損傷僅僅引起機體暫時和輕微的反應,基本不影響器官功能。
一般均能自行修復的,就屬于輕微傷害(表皮擦傷、剝脫、小范圍的皮下血腫以及一些極輕微的骨折等),輕傷害與輕微傷害區別的主要標志之一,就是看其能否由行修復。
一般說來,輕微傷害不需要專門的手術治療,人體通過自身的代償功能便能使其復原,或者僅采取簡單的醫療手段和護理就能使傷勢很快痊愈。而輕傷害在通常情況下都必須進行專門的治療,有時還需要特殊護理。否則傷勢就有可能惡化、感染或引起其他嚴重的并發癥和后遺癥。
故意傷害罪當中輕傷二級,一般犯罪嫌疑人會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賠償標準要根據每個受害者的不同花費程度進行的,主要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交通費和其他必需的一些花銷費用,還有誤工費也應該進行適當的賠償。
構成二級輕傷的標準2
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根據最新《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人體損失程度由重至輕劃分為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和輕微傷五個等級,將重傷分為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分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重傷二級是重傷的下限,與重傷一級相銜接,重傷一級的上限是致人死亡;輕傷二級是輕傷的下限,與輕傷一級相銜接,輕傷一級的上限與重傷二級相銜接。更加符合訴訟要求,為法官提供了更明確的量刑依據,同時也通過技術標準限制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根據人體損害鑒定標準,法醫鑒定為準,一級嚴重一些,二級輕一些,都是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
如鑒定為輕傷或者重傷,行為人則構成犯罪,依據《刑法》將追究其刑事責任。量刑標準為,輕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重傷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傷殘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鑒定結果是輕微傷的,可以做治安處罰。就法醫鑒定而言,當然是輕傷一級比輕傷二級重。
但是,就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而言,輕傷一級或輕傷二級是沒有區別的,因為審判實務確定和判決賠償標準的依據,即最高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并沒有區分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更沒有確立不同的賠償標準。
而《刑法》及相關的司法解釋,在規定傷害罪的刑事責任時,也沒有將輕傷區分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也并沒有規定不同的量刑標準。
原有的《人體重傷鑒定標準》、《人體輕傷鑒定標準(試行)》并沒有將重傷分為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輕傷分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而新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對重傷和輕傷做進一步的細化區分,主要目的是為了加強人身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化、規范化工作。
例如在法醫鑒定中處理傷病關系時有這樣細致的區別,就可以妥善處理好在舊的鑒定標準下難以解決的一些問題:損傷與既往傷/病共同作用的,即二者作用相當的,應依據本標準相應條款適度降低損傷程度等級,即等級為重傷一級和重傷二級的,可視具體情況鑒定為輕傷一級或者輕傷二級,等級為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的,均鑒定為輕微傷。
輕傷二級也是構成刑事犯罪的標準,同時,對于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的承擔而言,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沒有區別。
構成二級輕傷的標準3
一、什么樣能達到輕傷二級
輕傷二級就是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對于輕傷二級是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按照刑法當中的量刑幅度規定,如果只是造成了他人輕傷的話,那么一般是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之間進行量刑處罰。
二、輕傷和輕微傷的區別是什么
1、輕傷和輕微傷同源于人身權受到傷害,雖只有一字之別,但二者因傷害的程度不同,變成了后果及性質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輕傷對受害者傷害的程度及造成的后果比輕微傷重。輕傷主要受《刑法》及《刑事訴訟法》調整,而輕微傷主要受《民法》及《民事訴訟法》調整。
2、因為調整二者的法律不同,所以輕微傷只涉及民事損害賠償,而輕傷的解決范圍較復雜,允許追究加害人刑事責任,同時要求附帶民事賠償訴訟。
3、輕傷必須經法醫部門鑒定后才能認定,輕微傷不一定要經法醫部門鑒定,憑醫療單位的診斷證明即可認定。有時法醫鑒定上寫輕微傷偏重或輕傷偏重。其實輕微傷偏重實質上還是輕微傷,輕傷偏重實質還是輕傷。二者雖然多了偏重兩字,但性質上根本上沒有改變,輕傷偏重在量刑時可適當考慮。
輕傷二級的認定是需要由司法鑒定部門根據實際的傷害情況來確定的,對于相關事項的處理,還需要追究相關刑事責任,我國法律上明確規定了輕傷二級是涉及到刑事責任的,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合法的辯護處理。
三、什么是輕傷二級
輕傷是指物理,化學及生物等各種外界因素作用于人體,造成組織、器官結構的一定程度的損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礙,尚未構成重傷又不屬輕微傷害的損傷。
2014年最新生效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將輕傷分為了輕傷一級與輕傷二級。輕傷二級是指各種致傷因素所致的原發性損傷或者由原發性損傷引發的并發癥,未危及生命;遺留組織器官結構、功能輕度損害或者影響容貌
輕傷二級的認定一般是受害人的容貌、聽覺、視覺或者其它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情況,具體情況下可以由到司法鑒定部門根據實際的傷害情況來進行鑒定,并形成鑒定報告。
輕傷二級鑒定標準細則是哪些
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的規定,輕傷是指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輕傷二級鑒定標準如下:第一、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厘米以上。第二、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平方厘米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平方厘米以上。第三、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平方厘米以上。第四、顱骨骨折。第五、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第六、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
3.2 輕傷
使人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覺、視覺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礙或者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中
度傷害的損傷,包括輕傷一級和輕傷二級。
5.1.4 輕傷二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 8.0cm 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 20.0cm
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 10.0cm
2以上。
c)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 50.0cm
2以上。
d)顱骨骨折。
e)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f)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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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傷二級的鑒定標準是什么
第一、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厘米以上。第二、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平方厘米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平方厘米以上。第三、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平方厘米以上。第四、顱骨骨折。第五、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第六、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輕傷二級鑒定標準
在刑事案件以及一些治安案件的辦理中,人體損傷情況是重要的定罪量刑及治安處罰因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發布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中,何種情況屬于輕傷二級?如何評定輕微傷?具體如下。
輕傷二級
顱腦、脊髓
1. 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0cm以上
2. 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0cm2以上
3. 帽狀腱膜下血腫范圍50.0cm2以上
4. 顱骨骨折
5. 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6. 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面部、耳廓 1. 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2. 面頰穿透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3. 口唇全層裂創,皮膚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
4. 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0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0cm2以上
5. 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0cm2以上
6. 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7. 眼瞼缺損
8. 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9. 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10. 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11. 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12. 耳廓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0cm以上
13. 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于一側耳廓面積15%以上
14. 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
15. 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額突骨折
16. 舌缺損
17. 牙齒脫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18. 腮腺、頜下腺或者舌下腺實質性損傷
19. 損傷致張口困難Ⅰ度
20. 頜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除外)
21. 顴骨骨折
聽器聽力 1. 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愈合
2. 聽骨骨折或者脫位;聽骨鏈固定
3. 一耳聽力障礙(≥41dB HL)
4. 一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伴同側聽力減退
5. 一耳外耳道橫截面1/2以上狹窄
視器視力 1. 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前房出血須手術治療;房角后退;虹膜根部離斷或者虹膜缺損超過1個象限;睫狀體脫離;晶狀體脫位;玻璃體積血;外傷性視網膜脫離;外傷性視網膜出血;外傷性黃斑裂孔;外傷性脈絡膜脫離
2. 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傷性白內障;外傷性低眼壓;外傷性青光眼
3. 瞳孔括約肌損傷致瞳孔顯著變形或者瞳孔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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