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關于繼承,新民法典繼承遺產規定?
新民法典關于繼承,新民法典繼承遺產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分別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繼承人繼續;(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即是說,在沒有第一順位繼承人,且被繼承人兄弟姐妹已經死亡的情況下,侄兒、侄女、外甥、外甥女也有權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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