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委托(委托律師)
法律上對委托執行是怎么規定的
依照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民事法律行為的性質,應當由本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分析
委托執行就是說債務人被執行的債務不在本地管轄的范圍之內,需要委托債務所在的地方的法院執行的一種制度。在委托執行中,委托法院應當向受委托法院出具委托函并附有生效的法律文書副本。委托函應當提出明確的執行要求。在接到委托函后,委托執行開始并應當遵守下列程序:受托人民法院在接到委托函后,無權對委托執行的生效的法律文書進行實體審查;執行中發現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有錯誤的,受托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向委托人民法院反映。受托法院應當嚴格按生效法律文書的規定和委托法院的要求執行。對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時間、期限和方式需要變更的,應當征得申請執行人的同意,并將變更情況及時告知委托法院。受托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終結執行的情形,應當及時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裁定,在此期間,可以暫緩執行。受托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者終結執行。委托執行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異議,受托法院應當函告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通知駁回或者作出中止執行的裁定。在此期間,暫緩執行。受托法院在收到函件后,必須在l5日內開始執行。執行完畢以后,應當將執行結果及時函復委托法院;在30日內如果還未執行完畢,也應當將執行情況函告委托法院。受托法院自收到函件之日起l5日內不執行的,委托法院可以請求受托法 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令受托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第一百六十六條 數人為同一代理事項的代理人的,應當共同行使代理權,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七條 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事項違法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未作反對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一百六十八條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同時代理的其他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但是被代理的雙方同意或者追認的除外。
案件代理委托書
委托書具有不可撤銷性,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項。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委托書在處理事務上的使用越來越廣泛,你寫委托書時總是無從下手?下面是我整理的案件代理委托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案件代理委托書1
委托單位: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職務:
受委托人姓名性別:
工作單位:職務:
電話: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單位與因
一案中,為我方一審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權限為:
參加訴訟,代為承認、變更或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上訴,參與調解、和解,代收法律文書。
委托單位: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案件代理委托書2
委托人: 性別: 年齡: 住址: 電話: 受委托人: 職務:
工作單位: 電話: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與作為我方一般授權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調查 取證 答辯 出庭應訴。
委托人:
年 月 日
案件代理委托書3
委托人:性別:中國大陸地區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家庭住址:
受托人:蔡文彬性別:男臺灣地區身份證號: E121145983聯系方式:15959213330
職務:臺灣大然法律事務所廈門代表處代表
委托人根據《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設立代表機構試點工作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授權委托臺灣大然法律事務所廈門代表處代表蔡文彬律師赴臺處理民事代理相關法律事務,具體內容如下:
一、案件類別
涉臺離婚案件
二、授權范圍
(一)、查詢委托人的配偶(姓名:性別:臺灣地區身份證號:E )是否健在。
(二)、如有委托人配偶已經死亡的情況,受托人將代理委托人處理遺產繼承的相關事務,包括:
1、遺產繼承權利申請。
2、遺產糾紛訴訟。
(三)、如需進行遺產繼承訴訟,委托人的訴訟代理為特殊授權代理,代理內容如下:
1、調查取證;
2、提起訴訟;
3、提出答辯;
4、代為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5、代為承認訴訟請求。
6、提起上訴。
(四)、如委托人的配偶健在,受托人代理委托人擬定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經委托人簽署后產生當事人認可的法律效力。
(五)、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依據離婚協議書的內容與其配偶協商離婚相關事宜,即:
1、解除婚姻關系。
2、離婚財產分割。
(六)、如委托人的配偶對委托人簽字認可的離婚協議書中的條款不予同意,受托人將代理委托人進行離婚訴訟。
(七)、如需進行離婚訴訟,委托人的訴訟代理為特殊授權代理,代理內容如下:
1、調查取證;
2、提起訴訟;
3、提出答辯;
4、代為變更或者放棄訴訟請求;
5、代為承認訴訟請求。
6、提起上訴。
三、本委托書為一頁正文,正文為打印版,手寫內容無效。經委托人簽字后成立并生效。
委托人:中國大陸地區身份證號:
年月日
案件代理委托書4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
職業: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
職業: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現委托在我與一案中,作為代理我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為:此致人民法院
委托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托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注:1、本委托書供公民當事人委托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用;委托人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寫明委托權限。
2、本件由委托人和委托人簽名或蓋章后遞交人民法院。
案件代理委托書5
委托人:張雪華
受委托人:張新玲,黑龍江信誠律師事務所,律師。
現委托上列受委托人在我與哈爾濱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曼支行因 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作為我的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張新玲的代理權限為:
代為提起訴訟;代為答辯;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調查收集證據;代為出庭參加訴訟;代為調解;代為和解;代收法律文書。
委 托 人(簽字):
受委托人(簽字):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二日
附:
委托人:張雪華電話:15004520896
住址:哈爾濱市南崗區紅旗鄉東升村223號
代理人:張新玲電話:
住址:哈爾濱市香坊區贛水路15號3棟1門
案件代理委托書6
委托人姓名 ,性別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職業 ,住址 ,聯系電話 。 受托人姓名 ,性別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職業 ,住址 ,聯系電話 。 現委托 在我與 一案中,作為代理我參加訴訟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權限為:
此致
人民法院
委托人簽名: 年 月 日 委托人簽名: 年 月 日
案件代理委托書7
委托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 律師,聯系電話: 律師,聯系電話:
工作單位:湖北方式律師事務所
現委托 律師為委托人與 一案第 一 審程序的代理人。
代理權限為:
代為起訴,代為舉證、質證,代為申請法院調查取證或鑒定,代為參與庭審、調解、和解等訴訟活動,代為發表辯論意見,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代為領取相關訴訟文書等等在內的特別授權。特此委托。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委托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執行法院經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在本轄區內已無財產可供執行,且在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內有可供執行財產的,應當將案件委托異地的同級人民法院執行。
執行案件中有三個以上被執行人或者三處以上被執行財產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轄區以外,且分屬不同異地的,執行法院根據案件具體情況,報經高級人民法院批準后可以異地執行。第二條 案件委托執行后,受托法院應當依法立案,委托法院應當在收到受托法院的立案通知書后作委托結案處理。
委托異地法院協助查詢、凍結、查封、調查或者送達法律文書等有關事項的,受托法院不作為委托執行案件立案辦理,但應當積極予以協助。第三條 委托執行應當以執行標的物所在地或者執行行為實施地的同級人民法院為受托執行法院。有兩處以上財產在異地的,可以委托主要財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執行。
被執行人是現役軍人或者軍事單位的,可以委托對其有管轄權的軍事法院執行。
執行標的物是船舶的,可以委托有管轄權的海事法院執行。第四條 委托執行案件應當由委托法院直接向受托法院辦理委托手續,并層報各自所在的高級人民法院備案。
事項委托應當以機要形式送達委托事項的相關手續,不需報高級人民法院備案。第五條 案件委托執行時,委托法院應當提供下列材料:
(一)委托執行函;
(二)申請執行書和委托執行案件審批表;
(三)據以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四)有關案件情況的材料或者說明,包括本轄區無財產的調查材料、財產保全情況、被執行人財產狀況、生效法律文書的履行情況等;
(五)申請執行人地址、聯系電話;
(六)被執行人身份證件或者營業執照復印件、地址、聯系電話;
(七)委托法院執行員和聯系電話;
(八)其他必要的案件材料等。第六條 委托執行時,委托法院應當將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被執行人的異地財產,一并移交受托法院處理,并在委托執行函中說明。
委托執行后,委托法院對被執行人財產已經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視為受托法院的查封、扣押、凍結措施。受托法院需要繼續查封、扣押、凍結,持委托執行函和立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續封續凍時,仍為原委托法院的查封凍結順序。
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有效期限在移交受托法院時不足1個月的,委托法院應當先行續封或者續凍,再移交受托法院。第七條 受托法院收到委托執行函后,應當在7日內予以立案,并及時將立案通知書通過委托法院送達申請執行人,同時將指定的承辦人、聯系電話等書面告知委托法院。
委托法院收到上述通知書后,應當在7日內書面通知申請執行人案件已經委托執行,并告知申請執行人可以直接與受托法院聯系執行相關事宜。第八條 受托法院如發現委托執行的手續、材料不全,可以要求委托法院補辦。委托法院應當在30日內完成補辦事項,在上述期限內未完成的,應當作出書面說明。委托法院既不補辦又不說明原因的,視為撤回委托,受托法院可以將委托材料退回委托法院。第九條 受托法院退回委托的,應當層報所在轄區高級人民法院審批。高級人民法院同意退回后,受托法院應當在15日內將有關委托手續和案卷材料退回委托法院,并作出書面說明。
委托執行案件退回后,受托法院已立案的,應當作銷案處理。委托法院在案件退回原因消除之后可以再行委托。確因委托不當被退回的,委托法院應當決定撤銷委托并恢復案件執行,報所在的高級人民法院備案。第十條 委托法院在案件委托執行后又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的,應當及時告知受托法院。受托法院發現被執行人在受托法院轄區外另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直接異地執行,一般不再行委托執行。根據情況確需再行委托的,應當按照委托執行案件的程序辦理,并通知案件當事人。第十一條 受托法院未能在6個月內將受托案件執結的,申請執行人有權請求受托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級執行或者指定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應當立案審查,發現受托法院無正當理由不予執行的,應當限期執行或者作出裁定提級執行或者指定執行。第十二條 執行法院赴異地執行案件時,應當持有其所在轄區高級人民法院的批準函件,但異地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和查封、扣押、凍結等非處分性執行措施的除外。
異地執行時,可以根據案件具體情況,請求當地法院協助執行,當地法院應當積極配合,保證執行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執行裝備、執行標的物不受侵害。

刑事案件委托手續怎么辦理
1、委托律師辦案須辦理以下手續:
1)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署《委托協議》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師事務所存檔;
2)委托人簽署《授權委托書》一式三份,一份呈交辦案機關,一份由承辦律師存檔,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刑事委托
3)開具律師事務所介紹信,由律師呈交辦案機關。
對于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當事人,律師事務所可以指派律師承辦,但須按規定辦理委托手續。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后,應辦理收案登記,編號后建立卷宗。
律師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辯護或者代理。但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隱瞞事實的,或者委托人提出其它不合理要求,致使律師無法正常履行職務的,律師有權拒絕辯護或者代理。
律師由于以上事由解除委托關系,應經律師事務所主任或主任授權的負責人同意,并記錄在卷。
2、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訴訟分三個階段,分別為偵查階段、審查起訴階段、審判階段。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
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
二、委托需要的材料
刑事案件,只有犯罪嫌疑人的近親屬可以委托律師,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委托人需要提供證明近親屬身份的證據,如戶口本、戶籍證明、身份證等。
注意的是,被委托人不可以滿足委托人以下事項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和律師執業紀律,律師在接受委托后,不會滿足委托人的以下要求:
1、為委托人與犯罪嫌疑人傳遞信件、物品或通電話;
2、與案件無關的會見要求;
3、要求查閱、摘抄和復制除《起訴書》之外的訴訟文書和證據材料,根據現行法律,上述資料不能對委托人公開,但律師可以口頭介紹案情。
民事案件要委托他人代理時,委托書是不是要當事人親自送到法院,而且要在開庭辶前送到?
不是的,可以由當事人親自交到法院,也可以由代理人交至法院,人民法院都是認可的。民事案件需要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憑委托書確定代理資格。在法院立案后,作出判決前,都可以進行委托,但代理人出庭參加庭審的,需要在法庭開庭前向法院提交授權委托書。
法律分析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提起民事訴訟的前提條件是當事人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一般情況下,提起訴訟需要當事人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但當事人因身體等原因無法自己提起訴訟的,可以給委托別人。委托人,必須是具有民事訴訟行為能力的當事人,或者是無民事訴訟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民事訴訟的委托人必須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的,并簽訂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中必須寫明當事人的委托事項和權限,對于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的,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委托人在國外需要進行授權委托的,從僑居國寄交或者托交授權委托書,必須經過中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條 委托代理授權采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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