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講民法典(講解民法典講座)
夫妻共同欠下的債老公想讓老婆一個人還什麼也不管這樣的婚姻可以繼續嗎?
不管想不想繼續,至于共同債務,仍要雙方一并承擔。
雙方享受離婚的共同財產分割的權利,其義務也是雙方要一并承擔,如共同債務問題,孩子的撫養義務等
民法典意義
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就是充分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保障私權,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只有充分保護私權,才能全面保障和維護公民的切身利益,并有利于規范公權。
民法典不僅僅是法律條文的匯編,更是中華民族精神和新時代精神的立法表達,反映出一個民族對生存發展民生關鍵問題的基本立場。
擴展資料
縱觀世界法制發展史,那些具有世界性影響的法典,通常都是在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處在蓬勃發展的時期形成的,凝聚起這一時期社會發展要求的廣泛共識。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和2001年四次啟動民法制定工作,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較好的制度基礎、實踐基礎、理論基礎和社會基礎。
黨的十八大以來,立法工作堅持以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為根遵循,結合民生實際,密切關注人民發展要求,體民情、聚民意、保民生,創造性地做好立法工作,助力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攻堅任務,更加深刻地回答了我國法治建設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

先存父母心 ?再做教育人
——2020年依法執教與教學風險防范高級研修班學習有感
這是國慶假前的一個周末,因為調休只有一天假。可這個小小的變化已經讓我的心有些躁動,為即將迎來的這個小長假!
周一就聽說這周五會提前放半天假,說是有個培訓還是講座的,到底還是不知道究竟。就這么念叨著就到了周末,直到全干會前,我們也不知道廬山真面目。
按學校安排提早放學,草草吃過午飯后,我們先開學校全干會。會上才知道接下來的講座概況,聽說是一個很有名的教授,機會很難得,可我心里實在糾結。最近兩周我腰椎間盤凸出的毛病加重了,右腿痛感明顯,上下樓梯有些困難,久坐久站更是難受,一節課下來都覺得不是滋味。一場會開下來,右腿疼得挨不著地,自己又覺得說出來似乎太矯情,強忍著故作沒事,實在擔心接下來的講座怎么辦。因為是四個學校聯合培訓,我們的座位有了調整,大家會后都急著占個座位,否則就得坐在后面臨時加的板凳上,這反倒襯了我的心意。我打定主意就待在最后面,實在受不了就站著聽。
不到兩點,會場基本坐滿了。大會主持人竟是田復生老師!他一開嗓,簡潔的幾句話后,吵鬧的會場漸漸安靜了下來。田老師從網上的一個段子說起,很快抓住了人心,引出了今天的講座主題——依法執教與教學風險防范,然后介紹了主講教授張成武老師。照例是一連串的頭銜,我一邊聽著一邊習慣性的反感,沽名釣譽居多吧!對這個報告主題原本興趣不大,估計又是一套套理論老生常談吧,實在不抱多少希望。我懨懨地坐著,有些無趣……“每一個頭銜背后都是一份精彩!”田老師的話讓我有了不一樣的感覺,是啊!不耐心聽聽,為什么就認定人家是虛名呢?
開講了!
張教授的課首先思路清晰——教學風險類型、教學風險防范和師德師風建設。沒有空洞的說教,沒有枯燥的理論,一個個詳實的案例就來自我們周邊,卻讓人聽得觸目驚心——“啊!”“怎么可能?”“什么?!”……聽著聽著,我不禁想起自己平時的許多教學行為,想想真是有些后怕!我們自以為百分百正確的做法,原來有那么多經不起推敲的地方!看來當老師確實要學法懂法,否則真是啞巴吃黃連啊!就如張教授所說“教學有風險,處處需謹慎;教育有風險,時時要防范!”
張教授的課沒有講稿,典型案例、法律條文他信手拈來、深入淺出。那個因聽寫古詩而辭職的語文老師,他的辭職信一度成為大家熱議的話題,張教授為我們冷靜分析,原來這里頭除了無奈、調侃,還涉及許多法律問題;牛郎織女那美好的愛情故事我們一代代流傳,卻不知道在法律面前,備受我們同情的牛郎竟然既違法又犯罪,連那聰明的老黃牛竟也難逃罪責,愛情也要依法啊!
用法治思維去看待問題,規范自己的教育教學行為,封堵教學風險漏洞,強化學生人身安全保護意識,樹立尊重受教育者的教育權意識,尊重學生人格……張教授把枯燥高深的法變得風趣通俗又發人深省,言談間有時讓人覺得不近人情,細想又確實是法不容情啊!他一再強調“我們老師批評教育學生時一定要講究方式方法,克制脾氣和火氣”,要“守住底線,不踩紅線,不碰高壓線”,情殷殷意切切啊!
最后一個板塊是師德師風建設,這真是老生常談了!我們年年培訓講,回回開學說,耳朵真是要起繭了。張老師的話卻讓人耳目一新——師德師風建設的目標是教師明德修身,學生健康成長!接著,他從《大學》“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于至善”說到孔子“文質彬彬,然后君子”,說到張載的“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圣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還為我們現場唱起了《紅燈記》里的唱段,最后寄語大家:
? ? ? ? ? ? 心田種德,言物行恒
? ? ? ? ? ? 做無品官,行有品事
? ? ? ? ? ? 讀百家書,成一家言
先存父母心,再做教育人。教育是愛的事業,我們都為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得遇良師,那就先從自己做起,做學生的教育者、管理者、照顧者、保護者,做一個“心田種德”的老師!
對了,張教授還布置了家庭作業:看看黑龍江鶴崗市那個叫“鐘美美”的孩子的視頻。那可是把我們一線老師模仿得活靈活現的一個孩子啊,足夠犀利,我們或多或少都能從中找到自己的影子,汗顏啊!
“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就如田老師在最后總結時所說,張教授是“最接地氣的專家”!他用自己的豐厚學養征服了大家,會場上經久不息的掌聲就是最好的證明!
后記:
三個半小時的報告,張教授滔滔不絕旁征博引,幾乎沒停下來喝口水;三個半小時的報告,雖然腿疼得厲害,坐不下來我就我全程站著聽,滿滿的筆記記錄著我的欽佩和敬意。心向往之,這——就是“大師”吧!
這份精彩的背后是什么?細細品味,是勤奮,是付出,是耐得住寂寞的鉆研。剛發生的案例,最網紅的段子,新頒布的《民法典》……哪一個不需要隨時學習?有那么多頭銜、那么多業績的張教授,就靠吃老本也是綽綽有余的,他還那么敬業勤奮,那我們呢?我們有什么理由懶散懈怠?每一個不曾起舞的日子,都是對生命的辜負!
剛入門法學,想問下民法典大字版和實用版哪個更適用?
實用版。
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學習注意事項
如果正在學習民法:目前不少老師已經根據民法典草案(和民法典差別很小)講授了新課,建議聽一下。
如果尚未開始民法:預計接下來兩三周也會有老師根據民法典開講新課,到時可以找課聽聽,雖然這些新課未必和后面的新大綱保持一致,但提前學習有利于把握民法典的內容。在新大綱出版后(一般在8、9月,去年在7月),再抽時間學習新大綱增補內容即可。
開講啦!這里是“民間借貸”普法小講堂
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也是百姓生活中十分常見的法律行為。隨著《民法典》以及一批最新司法解釋的施行,法律對民間借貸的調整規則有了新的變化,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
一、民間借貸利率上限問題的相關規定
借出去的錢,借條上利息寫多少受法律保護呢?
借款合同約定的利率不能高于LPR的4倍,超過部分無效,也就是說,借條上約定的利率不高于LPR的4倍即可。
LPR是什么意思?
LPR就是“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 每月20日 發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LPR每月20日發布也就是每個月都會有變化,那這錢借出去了3年、5年,我每個月都得算一下超不超過嘛?
如果借款行為發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利息可以分段計算,借款之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照借條約定的利息計算,且約定利息要不高于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的最高利率,2020年8月20日至清償之日,最高按起訴時LPR的4倍主張;如果借款行為是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約定的借期內利息和逾期利息都不能超過LPR的4倍。
二、關于提供保證人擔保
保證擔保是指保證人與出借人約定,當借款人違約或者無力歸還借款時,由保證人按約定履行債務或承擔責任。分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兩種。
一般保證 ,保證人享有先訴抗辯權,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 ,在主合同規定的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人不享有先訴抗辯權。
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承擔何種保證責任?
在《民法典》實施之前,按照《擔保法》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 應推定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但《民法典》實施之后,按照《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 應推定保證方式為一般保證。
法官有話說
借錢,借出去的不只是錢,還有一份沉甸甸的感情。如果借出錢款,一定要有格式正確、內容完備的借條,也可以有擔保人、擔保物。如果借款,一定要信守承諾及時還款,不要毀了信任壞了關系。
丈夫生病,法律上有什么規定妻子要有什么責任嗎?
有照顧丈夫的責任,夫妻相互扶養義務是法定義務,具有法律強制性。當夫妻一方沒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來源,或者無獨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難,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養,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扶養責任。如果夫妻雙方因扶養問題發生糾紛,可以經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法律分析
夫妻間履行扶養義務的前提條件有兩個:一是一方確實需要扶養;二是對方確定有扶養能力的。一方確實需要扶養主要是指一方無獨立生活能力,具體包括:喪失勞動能力、無固定收入、缺乏生活來源、年老、患病等,生活水平將急劇下降,不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對方確實有能力扶養,指應給付扶養費的一方,應該是從婚姻中獲得利益的一方,并且是有相應經濟能力和經濟條件承擔給付的,可能通過物質上的資助等方式使另一方能夠生活,擺脫困難境地。夫妻相互扶養義務是法定義務,具有法律強制性。當夫妻一方沒有固定收入和缺乏生活來源,或者無獨立生活能力或生活困難,或因患病、年老等原因需要扶養,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需要扶養的一方有權要求對方承擔扶養責任。如果夫妻雙方因扶養問題發生糾紛,可以經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在審理扶養糾紛案件時,可首先進行調解,如調解無效,人民法院應當及時依法判決,強制義務人履行扶養義務。義務人拒不履行扶養義務,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應按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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