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于車位產權到期,車位使用權70年到期怎么辦?
車位使用權70年到期怎么辦?
一、到了車位使用權70年年限以后怎么辦?
車位產權年限到期,具體怎么處理,還沒有明文規定,現在車位的產權到期處理辦法都是根據土地上的建筑物決定。
住宅下面的車位產權到期,可以隨著房屋的產權年限到期以后并續期成功的時候,隨著房屋的繼續使用而繼續使用。人防用地的車位因為沒有產權辦理條件,所以無償收回。
產權車位年限一般是40年和70年,但是開發商一般都出售40年,根據產權年限定時間的標準來看,出售40年也合理。住宅下的地下停車位產權到期以后可以跟著房屋的繼續使用而繼續使用。
二、地下停車位的使用年限有兩種情況:
1、可以辦出房地產權證的,使用年限與車位所在土地使用權年限一致。
2、不能辦理房地產權證的,其實只是購買了租賃權,使用年限不超過20年。
車位產權辦出《房地產權證》后作為物權擁有是無期限的,但車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權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與車位所在土地使用權年限一致。因此,應該查看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其土地使用期限。但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后自動續期,所以不用擔心該車位使用年限問題。
目前如果車位是有預售許可證的,購車位業主跟開發商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并辦理備案手續后,則是可以申請辦理《房地產權證》的。一手及二手車位產權的辦證程序跟辦理房屋的房地產權證一樣。
沒有產權的車位買賣,其實是一種租賃行為。這種買賣合同,實質上是停車位租賃合同,而根據《民法典》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即:消費者租賃車位(庫)(就是所謂的銷售使用權),最長期限只有20年,20年后是不受法律保護的。業主在簽合同時首先要問清“年限”。
車位(庫)是否可銷售、買賣的唯一標準是能否辦理產權證(或有無預售許可證),如果沒有車位產權證,那么,這個車位不允許出售。如果開發商把不能辦理產權證的車位賣給業主,那么,業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紙合同,而不是權屬證書。這些沒有產權證的車位買賣不受物權法保護。
綜上所述,我國對于車位產權并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車位產權到期了也沒有做出明確說明,因此一般都是車位年限跟著該相關土地的建筑物執行的。一般來說普遍住宅區的車位年限是四十年,到期了物管是會自動續期的所以不用擔心這個問題。
2021年民法典對小區車位的規定?
1.第二百七十五條 【車位、車庫的歸屬】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屬于業主共有。
2.第二百七十六條 【車位、車庫的首要用途】建筑區劃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車位產權到期后怎么辦?
車位產權期過后只需要續費和辦理相關手續后土地還可以接著使用,也就是說車位還是自己的。住宅下的地下停車位產權到期以后可以跟著房屋的繼續使用而繼續使用。
1、總體上來說,車位可以地簡單分為兩種,一種是能辦出產權證的,另一種是不能辦出產權證的。
2、住宅小區地下停車位就是指開放商利用地下空間而建造的停車位。正是因為現在對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脹,現代建筑越來越多向地下空間發展,這樣就導致了地下停車位的出現。
3、現在很多開發商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都會標明地下停車位的產權歸賣方所有。所以,即使有觀點認為,有地才有房,地下停車位仍在業主土地使用范圍內,因此產權也應歸業主所有。
買車位70年后還值得買嗎?
如果可以租到車位 建議最好不要買。車位無產權 又不在房產證上。很容易丟失 維權也很難。車位的價格 往往比租的性價比低很多。我們小區的車位在10萬左右。前些年租車位 每年價格在1000左右。租100年才回本 想想都虧死。如果車位數遠低于居住人口 為了生活品質 還是選擇買車位。畢竟生活品質不能簡單用錢去衡量。能用錢改善的品質。
總是簡單的些的
車位產權到期續費標準?
目前沒有標準,因為新建小區大多數十年左右。而且地下車位沒有產權。只有使用權。有產權的車位真不多見。因為地下車庫歸國家防空辦,地上車位規全體業主。目前看每發現有產權的車位。購買車位的業主手中有的只是開發商開的收據。沒有產權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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