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某(蔣某是c市某住宅小區6棟3單元)
衡陽一男子為躲避警察跳河溺亡,責任該有哪一方來承擔?
衡陽一男子為躲避警察跳河溺亡,責任應該由他本人來承擔,因為警察在這件事情當中并無主觀故意,并且選擇了第一時間報警。
某日,湖南某小區內發生了多起車窗被砸車內物品失竊的案件,警方巡邏員在巡查的過程中看到了可疑的蔣某正在東張西望,遂上前詢問,沒想到蔣某突然疾跑跳入了河中,被救上來的時候已經沒有生命體征,家屬怒而起訴警方,要求賠償200萬,最終法院判決了。
一,責任應該由死者一方承擔。
我們可以理解失去親人的悲痛之情,但是這件事情死者本人是有很大責任的,他不應該往河邊跑,這種情況即使被警察當面抓到也不會有太大的事情,最多拘留十幾天,沒想到賈蔣某在這種積極情況下居然直接跳入了河中,最終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身為一個成年人,他應該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所以這件事情真的不怪警察。
二,法院判決。
這起案件很快就被衡陽鐵路運輸法院審理,經審理認為,警察的詢問行為與蔣某死亡結果并無因果關系,首先,警方巡邏隊員對蔣某進行查問了解情況的行為,屬于履行治安巡邏職責的行為,其次,蔣某落水后,巡邏員用盡了能力范圍內的各種救助方法,所以警方不需要賠償,隨即駁回了家屬的賠償申請,家屬不服提出了上訴,二審結果依舊維持原判。
三,客觀看待這件事情。
客觀地看待這件事情,死者家屬只是想通過這樣的方式撈一點錢,但是法制社會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法院的判決有理有據,伸張了正義,最后也提醒大家,盡量不要在車里放一些貴重物品,免得引起小偷的惦記,導致車窗被砸,同時財物也損失了。

浙江一6旬老太坑騙親友280萬打賞主播獲刑11年,這位老太為何這么做?
浙江一6旬老太坑騙親友280萬打賞主播獲刑11年,這位老太為何這么做?近日,浙江杭州,蔣某在五年間詐騙身邊好友280余萬元,將大部分贓款用于K歌平臺的主播打賞,之后因還不上錢偽造文書坑害弟弟,欺騙女兒賣掉唯一房產。據悉,檢察院已經對蔣某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決蔣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20萬元。出現這樣的情況是老人太孤單了,沒人陪伴。老人更需要是陪伴,小時候父母是山,是天是地,是我們的一切,現在父母年老了更需要子女陪伴。這個陪伴也包括精神上陪伴。
老年人其實是最怕孤獨的,現在流行一句話"最好的孝順是陪伴”,孝敬父母最難的是“孝色”。老年人年紀大了,喜歡嘮叨,年輕人現在的生活壓力大,不喜歡聽人嘮叨,所以難免會發脾氣。其實可以慢慢的和父母溝通,父母會理解的。只能說,讓我們設身處地地將自己帶進去這個話題里,做一次第一人稱來感受一下,才能知道答案。當你老了,知道自己的子女在外為了生活奔波,而且回家一趟也挺不容易的。你是選擇撒潑耍賴,裝病喊疼的折騰,讓他們回來看你呢?還是選擇默默隱忍,甚至想打個電話問問近況,都要考慮會不會打擾到他們的這種呢?
當你老了,你因為身體年邁,無時無刻都被病痛困擾,甚至每天都擔心自己會不會睡著睡著就沒了的時候。你是選擇驚恐地打電話告訴自己的孩子,你快回來,我好害怕,我馬上就要死了……還是坦然接受死亡,該吃藥吃藥,該看病看病。哪怕是獨自坐在醫院大廳里,不會電子掛號,身邊連個陪你安慰你的人都沒有的這種選擇呢?人家說,養兒防老。可能在如今這個社會,很多人,包括我自己,都沒有能力將金錢與時間,同時獻給自己的父母。但是幾天打個電話的陪伴,月月郵個東西的金錢,只是這略微的付出,就足以安撫他們那顆脆弱的心的情況下,我們又何必非得從中做出選擇呢?
杭州大媽打賞男主播240萬獲刑11年,事件的始末有何詳情?
5年間,她瘋狂坑騙身邊好友280余萬,卻將大部分贓款用于K歌平臺的主播打賞,不僅如此,后續因還不上錢,還偽造文書坑害弟弟,欺騙女兒賣掉了唯一的房產……杭州市上城區檢察院對一起詐騙案提起公訴,經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蔣某被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
蔣某因之前做過手術傷到了聲帶,醫生建議平時唱歌練嗓子,有助于嗓子的恢復,于是蔣某在某平臺注冊了賬號,機緣巧合下發現了一位唱歌男主播。男主播相貌堂堂,歌聲動人,蔣某一見傾心。
她開始在賬號上充錢,只為給男主播送禮物,久而久之,她被拉近了一個粉絲群內,里面都是男主播的粉絲們,而且都不差錢,蔣某花光退休金在這些人中也不能取得名次。蔣某自認為對男主播喜愛有加,面對這些粉絲的競爭,她不甘落后,和那些粉絲攀比。
盡管牽線不成,但蔣某卻發現這是一樁“撈錢”的好事。她利用這個信息跟自己身邊的小姐妹們說:“一個老板承包了我弟弟單位的一個工程,他為了感謝我弟弟,叫我在他那投資再返利給我,當作‘好處費’……”她表示,可以通過自己投資這個項目得到豐厚的報酬,以7萬元為投資基數,一年期限連本帶息返還10萬元。投7萬就能凈賺3萬高額利息的“好事”,引得周圍小姐妹們垂涎。
蔣某的女兒還表示,此前其母親已讓她從網絡貸款公司借貸30萬元,用于支付小姐妹們的催收利息。逼債、自殺……面對母親這一堆爛攤子,無奈之下的女兒只好賣掉自己的唯一住房。最終,識破真相的小姐妹們選擇了報警,公安機關將案件移送至杭州市上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歸案后的蔣某向檢察官坦白了自己多年來的詐騙行為,后悔萬分。
分飾男女兩人,母子和同一男子戀愛近5年被騙14萬!此事給予我們啥警示?
奇葩!母子兩人和同一個男子戀愛長達5年,在此期間以各種理由被對方騙取人民幣多達14萬元。這件事情也提醒了廣大的網友們,網絡是虛擬的,你永遠不知道和你聊天的是萌妹還是摳腳大漢,在不知根知底的前提之下,一定要保障自己的財產安全。
甘肅的一起詐騙案,在網絡上引起了廣泛關注。這起案件雖然是常見的網絡詐騙,但特殊的是受騙人是母子兩人。2018年蔣某在網絡上認識了宋某,兩人日益聊天的過程中,感情也逐漸升溫,確定了男女關系。在此期間宋某多次以還貸款、付工錢等理由,向蔣某借款7萬元不等,更聲稱自己要給蔣某的兒子介紹女孩子。說干就干,宋某又注冊一個微信小號,假冒是年輕漂亮的女孩子與蔣某的兒子談起戀愛。在此期間又故伎重施,以父親住院、朋友做手術等拙劣的理由騙取了賈某兒子人民幣6萬元不等。
也就是說在2018年到2022年整整5年期間,宋某和其兒子都被同一個男人耍的團團轉。該詐騙人分飾男女,兩人分別和宋某和宋某的兒子談戀愛共,騙取兩人人民幣14萬元。說到底,這不過是為了在網絡上騙錢而偽造的騙局。事情在曝光之后,蔣某因為詐騙的數額巨大,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將會判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隨著互聯網的興起,人與人之間的社交越發的便利,各種交友軟件層出不窮,這就讓不少單身人士都能在網絡上談戀愛的心思。但便捷的同時,也讓不少詐騙分子看到了可乘之機,將自己偽裝成男年輕的男男女女,通過網戀來騙取對方錢財。近幾年來被曝光出來的殺豬盤事件層出不窮,所以各位想要找對象的朋友們一定要注意了,切勿掉入愛情的陷阱。
江蘇無錫一男子街上持刀傷人,該男子的作案動機是什么?
在生活當中很多人都比較喜歡網戀,一旦真正的在一起之后,就會容易出現糾紛。江蘇無錫這名男子就是因為和網戀女友鬧了矛盾,所以在路邊的時候發現一名女子疑似自己網戀女友的女兒,于是就持刀傷人。但是被路過的好心之人攔了下來,女子也被送往了醫院,沒有任何大礙,男子也被帶往派出所,進行了相應的處罰。
這名男子在小編看來是非常可笑的,十個網戀就有九個假的,而且大家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誰,甚至很有可能就利用一張照片,從而開始了網戀生活。但是不管是網戀,還是現實生活當中的談戀愛,都會出現一定的問題,甚至一定的矛盾,這個時候大家能做的就是解決矛盾,而不是像這名男子一樣,去做這么極端的行為。另外這個女子也是非常無辜的,就因為長相有些類似這名男子想要報復的對象,從而出現了受傷的現象。
感情這件事情沒有誰對誰錯,一旦覺得不合適,就要立馬分開,不要抓住對方不放。而且和這名男子有糾紛的是網戀女友,跟女友的孩子又沒有任何的關系,所以這名男子觸犯的法律是非常重的,甚至也出現了故意傷人罪的現象。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公安機關進行處罰,并且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
假如沒有相應的熱心人員站出來,那么這個女孩的性命是不受到保障的,甚至很有可能命喪刀下。而且小編也想奉勸大家,千萬不要有著僥幸的心理,去網上冒充身份和他人網戀,即使想和對方分手,也要把事情說開,一旦沒有處理好,可能會引起對方的不滿。而且持刀傷人事件已經出現多起了,都能夠證明女性朋友的生命是不受到保障的,所以出門的時候,盡量結伴而行。
重慶女子為保女兒不被“侵犯”,錘殺丈夫被判3年,其行為如何定性?
重慶女子為了防止自己13歲的女兒被丈夫性侵,趁其丈夫睡覺將其捶死。法院認為其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涉嫌故意殺人罪。 但是犯罪情節比較輕,判三年有期緩刑三年來執行。這起案件最大的爭論點就是劉某的行為是否屬于正當防衛,現在終于塵埃落地,有了最終結果。
法院認為劉某作案的過程來說并不具備正當防衛的法定條件。雖然被害人蔣某雖然在語言和行動上對繼續有不法行為,但是在劉某的制止下并沒有發生。隨后蔣某上床睡覺,侵害行為暫時停止。雖然蔣某揚言天亮后 繼續進行不法行為,但是并沒有發生。但是劉某出于憤怒和恐怖的情況下,害怕蔣某對繼續再次性侵,于是趁蔣某睡覺而殺死他。在這起案子從時間上來看蔣某已經停止了性侵,這個時候劉某趁其熟睡 用鐵錘錘擊受害人胸部和頭部屬于防衛時間不合適。所以他的行為不屬于正當防衛。
劉某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法定行為定義,她從主觀上故意剝奪蔣某的生命,用鐵錘錘擊蔣某要害部位導致其當場死亡。但是在這起案件中劉某由于為防止女兒被性侵長期受家暴,精神受到刺激, 并且被害人蔣某有過錯在先法院認為被害人蔣某的生前行為非常讓人不恥,無論從道德還是法律層面來說都是需要被譴責的。劉某犯罪情節不是很嚴重,手段也不殘忍。并且犯罪嫌疑人主動自首,也很配合法院調查。于是被認為故意殺人罪的情節比較輕。
案件的最后判決結果還是合情合理,這也是一位母親為保護自己的女兒而做出的犧牲。但是劉某完全可以走法律途徑來解決,而不會觸犯法律。她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女兒也會很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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