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關系到,民法與公民的關系?
民法與公民的關系?
民法典與公民的關系:人身關系、財產關系
一、人身關系:是基于公民自然人身體、健康、姓名、名譽而發生的人身關系,與自然人享受和行使民事權利有關,它賦予了公民人身權利。人身權利又具體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人格權主要有生命健康、姓名、榮譽、信用、隱私等權利。法人的人格權包括名稱、名譽、信用等權利。身份權是公民因特定身份而產生的權利,并非人人都有的權利。
二、財產關系:民法典中的財產關系,是指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社會組織之間,自愿發生的、受價值規律支配的經濟關系。包括經濟關系的建立、變更、與消滅。主要表現為財產的支配、占有關系和財產流轉關系。它分為靜態財產關系和動態財產關系。靜態財產關系也稱為財產流轉關系,比如夫妻財產、贈與、買賣、租賃等。動態財產關系也稱財產支配關系,主要包括物權關系、知識產權關系、股權關系、遺產繼承等。
擴展資料:
民法典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于憲法。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為準則,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據。中國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啟動民法典的制定,均無果。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為了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權益,正確調整民事關系,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的需要。
民法典與合同法婚姻法的關系?
民法典是關于民事法律的一般性規范和各個分編對民事關系的單獨規定,包括了合同法的內容;合同法,婚姻法是單行民事法律,自民法典正式實施后合同法和婚姻法即廢止,將由民法典中的合同編、婚姻編代替,但老的合同法,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在新司法解釋出臺前,不與民法典的法意相違背的可以適用。
民法典與憲法有什么關系?
《民法典》第1條就規定,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2007年的《物權法》以及今年11月1日起實施的《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第一條,都明確“根據憲法,制定本法”,這些都是《憲法》統帥地位的生動體現。
兩部法律均以人為本
《憲法》第33條規定,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憲法》和《民法典》都是以人為本、立法為民,每一個公民的尊嚴都被平等對待。《憲法》中規定,一個公民擁有豐富的基本權利,包括政治權利和政治自由、人身權、宗教信仰自由、財產權、社會經濟類的權利、文化教育權、批評監督權和獲得國家救濟等權利。而以上權利,在《民法典》中都能找到相對應的條款。
食品安全法和民法典是什么關系?
《食品安全法》是特別法,《民法典》第1207條是一般法。當符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或《食品安全法》第148條規定的,按其規定來確定懲罰性賠償數額;當不符合特別法時,適用《民法典》第1207條規定,由法官對懲罰性賠償數額予以自由裁量。
民法典與現有法律體系的關系?
民法典施行后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等單行法律被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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