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小區廣告(民法典小區廣告誰來管)
民法典規定小區電梯外墻廣告收入歸誰
1、小區電梯廣告收入該歸全體業主。 2、小區電梯屬于業主的公共財產,業主對小區電梯享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扣除廣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應歸屬業主。物業不具備產權,僅對業主乘梯安全、電梯正常運行管理負責。

民法典規定小區內的廣告收入歸誰
民法典規定小區電梯廣告費用歸業主共同所有,物業公司只是代替管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二百八十二條__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三條__建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所占比例確定。
民法典規定小區的一切廣告收入到底歸誰所有
小區的一切廣告收入歸業主所有。小區公共區域屬于業主的公共財產,物業僅對公共區域內公共配套設施的正常運行管理負責,不具備私有產權。業主對公共區域的廣告享有收益的權利,扣除廣告合理成本后其收入應歸屬業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條
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業主轉讓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其對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一并轉讓。
第二百八十二條
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民法典規定小區電梯廣告收益該歸誰
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條明確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業主共有,但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綠地,屬于業主共有,但是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建筑區劃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于業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條明確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業主的共有部分產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屬于業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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