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學州算民法典事,我國民法典頒布歷程?
我國民法典頒布歷程?
歷程:
(1)中國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啟動民法典的制定,均無果。
(2)1986年4月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被學者稱為“準法典” ,是我國改革開放后鑒于當時國情和緊迫形勢出臺的一部不太完善、不太全面和系統的調整我國民事關系的法律,是民事政策權宜之計的產物,但即使這樣,這部法律也有著劃時代和里程碑式的意義。
(3)2002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民法典草案,但由于內容復雜、體系龐大、學術觀點存在分歧等原因,最終未能實現。
(4)2015年3月,張德江表示,將抓緊研究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
(5)2016年6月13日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十次委員長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民法典編纂工作擬按“兩步走”進行:第一步,編纂民法典總則編,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后,爭取提請2017年3月召開的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第二步,編纂民法典各分編,擬于2018年上半年整體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爭取于2020年3月將民法典各分編一并提請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從而形成統一的民法典。(6)2017年3月15日,民法總則終于經全國人大審議通過,我國將正式全面開啟民法典時代。
(7)2018年8月27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民法典物權編草案專門規定了“居住權”: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并經登記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滿足其穩定生活居住需要。
(8)2019年12月1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公布。2019年12月23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開幕,由民法典各分編草案與2017年制定的民法總則“合體”而成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草案共7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1260條。
(9)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屬于民法還是刑法?
屬于民法。
《民法典》的內容主要是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 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 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及其司法解釋的內容,并不包含刑法。
(法律)對劉學州的父母可以追責嗎?
生父母被扒出根本不是把孩子送給別人,而是賣給別人收了3000元,生父用這3000元作為彩禮娶了生母,也就是說他們是未婚先孕生下了劉學州。
那么劉學州若真的決定起訴,
劉學州的父母是否構成犯罪?以及構成什么犯罪?要看具體的情況。
(一)存在販賣人口行為
如果當年劉學州父母是真的賣兒子的話,那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每二百四十條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以謀利為目的,出賣親生子女的話,是按照“拐賣婦婦兒童罪”論處。
所以當年真的是賣兒子,那劉學州的父母就有可能是涉嫌拐賣兒童罪,一旦認定構成犯罪,是有可能是判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法律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拐賣婦女、兒童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條文所列八種加重情節之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只要行為人以出賣為目的實施了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被拐婦女、兒童行為之一的,即構成拐賣婦女、兒童罪 .
(二)不存在賣人口行為,只是送人。
如果劉學州的父母只是把他送養,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相關規定,送養是要滿足相對比較嚴苛的一個條件的。
例如是要滿足親生父母因為特殊困難沒有能力扶養子女這個情況,而且還要向縣級以上的民政部門進行登記。
如果送養流程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話,那這個送養行為是無效的。
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私自送養,對子女的身心造成嚴重損害的,或者有其它的一個惡劣情節的話,也是符合“遺棄罪”的相關特征,是可以以遺棄罪來論處的。
遺棄罪法律解析:
遺棄罪是指負有扶養義務的人,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實施拒絕扶養,情節惡劣,從而構成的犯罪。
劉學州的父母送養行為無效的話,那按照法律規定,他們是對劉學州有扶養義務的,如果現在他的父母不愿意承擔這個撫養義務的話,劉學州是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他的父母去承擔扶養的義務,例如是承擔撫養費等等
所以從劉學州生父母所透露當年所收取的3000元,到底是送養還是賣兒子,得拿出確確實實的手續流程證明出來證明送養行為的存在及合理合法性,如果沒有相關證明,很大可能涉嫌“拐賣婦女兒童罪”,如果確實是送養行為,但并不符合相關法律要求,這時對劉學州是要承擔撫養義務,拒絕履行扶養義務,劉學州是有權向法院起訴要求他的父母去承擔扶養的義務。
中國新成立的 民法典 是誰成立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2020年5月28日通過,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通篇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眼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對公民的人身權、財產權、人格權等作出明確翔實的規定,并規定侵權責任,明確權利受到削弱、減損、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等,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障,被譽為“新時代人民權利的宣言書”。
民法典是一部法律嗎?為什么要加個典字?
今年的新冠疫情對全國各行各業均造成了不小的沖擊,同時一些國家政治活動也受到了影響。全國兩會一般是3月份舉行,然而今年的全國兩會受疫情影響挪到了五月份。隨著中國抗疫形勢的好轉使兩會舉行的時間被確定在5月21日至28日之間。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民法典、地攤經濟、疫情補貼、農民退休等話題均引起了媒體和群眾的熱議。這其中地攤經濟、疫情補貼、農民退休等話題都和咱們普通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唯獨這個民法典可能有些人還沒搞懂究竟是個什么東西,然而事實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誕生將對我們的生活產生重大影響。
所謂法典就是同一門類的現行法律、法規經過整理編訂而形成的系統的法律。民法典就是將現行民法領域的相關法律、法規經過整理編訂而形成的系統法律。民法典并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法律,而是民事法律的集合體,是民事法律規范的總和。這種純概念性的解釋可能會令大家感覺抽象,因為大家更關心的可能還是民法典究竟會對咱們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有哪些具體影響。我不妨給大家舉幾個例子:樓上掉東西砸到人該誰負責呢?校園貸、套路貸、高利貸這些坑誰來管?煩人的騷擾電話由誰管?房子70年產權到期后續期怎么辦?婚姻生活在一方出軌,另一方是否有權索賠?
在民法典誕生之前要回答解決這些問題需要翻閱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一系列不同的法律。這對非法學專業人士簡直就是令人頭大的一件事。這恰恰正是民法典所要解決的問題。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同時規定民法典將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民法典草案共分為7編1260條: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涉及我們日常生活中的婚姻關系、房屋買賣、合同擬定、騷擾電話、高空墜物等一系列問題。
對普通百姓而言:民法典是一部社會生活的規范大全。可以說我們每個人從出生到死亡所做的每一件事都屬于民法典的規范內容。按照最基本的道德要求行為和做事就不會違法,因為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底線。換個角度也可以說道德不允許的事就是違反民法典。侵犯個人隱私的騷擾電話被民法典列為非法行為,侵權者需要為此承擔賠償責任。在民法典中將小區的公共通道明確列為商品房的附屬配套設施,所以在上面打廣告的收益該歸全體業主所有,而非物管公司所有。另外保護個人隱私、未成年人充值可退、禁止職場校園性騷擾、高空墜物責任等內容均在民法典中有所涉及。
在現實生活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發生,以致于“扶不扶”“救不救”成為困擾社會公眾的一大難題。如何破解不敢見義勇為、不敢做好人的困擾?民法典明確了侵權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責任,同時也明確了見義勇為者依法不承擔民事責任。民法典明確規定: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這實際上是將見義勇為的行為通過法律形式予以鼓勵和保護。
在如今的網絡信息時代個人信息的保護成為一個重大課題。也許很多人都曾接到過一些莫名其妙的騷擾詐騙電話。民法典對處理自然人個人信息規定了以下條件:(一)征得該自然人或其監護人同意,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三)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民法典以此確認和保障與個人信息有關的人格權益,同時規定個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規則,從而使個人信息的使用有法可依,遏制目前客觀存在的過度搜集個人信息的亂象。
多大的孩子實施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才能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總則編把年齡敲定為8歲。遭遇性騷擾怎么辦?禁止性騷擾被寫入人格權編,從而彰顯了立法機關以法律撫平社會焦慮的決心。民法典針對近年來“校園貸”“套路貸”等問題頻發的現象明確禁止高利放貸,鼓勵人們投資實體經濟,助推國民經濟的恢復發展。正因為民法典是涉及日常生活中各種民事行為關系的法律規范“集合體”,所以特別加了一個“典”字以突顯其內容之全面厚重。匯總字詞知識有的字典,匯總藥物知識有藥典,匯總佛學知識有佛典,而民法典則是集民事法律大成的典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的誕生注定將作為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歷程中的里程碑被載入史冊。新中國第一部法典的桂冠給了民法彰顯著民法的重要性。德國法學家耶林說過:”羅馬帝國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靠武力,第二次靠宗教,第三次靠法律。惟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為持久的征服“。羅馬法的核心是羅馬私法,所以征服世界的是羅馬私法(即民法)。東羅馬皇帝查士丁尼主持編纂的《國法大全》也叫《民法大全》。美國學者莫里斯也曾說過:”羅馬民法就是羅馬最高文化的代表“。
對近現代世界歷史影響最為深遠的當屬拿破侖頒布的《法國民法典》。100多年后的今天法國的民法典盡管根據社會生活的變化而不斷修改,但其基本架構仍是依托于當年的雛形。迄今為止盧森堡和比利時仍把它作為本國的民法典使用,法國的前殖民地在立法時也普遍以《法國民法典》作為參照物,丹麥和希臘以《法國民法典》為藍本制定了本國的民法典,德國、瑞士、葡萄牙、巴西等國的民法典也明顯受到《法國民法典》的影響。拿破侖晚年在評價自己頒布的這部法典時說道:”我一生最大的成就不在于打了40多場勝仗,滑鐵盧一役抹去了所有關于勝利的記憶,但我的民法典永垂不朽”。
編纂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已故著名民法學家謝懷栻曾說過:“民法典較之刑法、訴訟法等更足以代表一個民族的文化高度,而且只有一個全中華民族的民法典才能表明中華民族已攀上了歷史的高峰”。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事商事法制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訂了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對編纂民法典進行了部署安排。在經過五年各方面的共同之后民法典終于得以頒布實施,從而實現了幾代人的夙愿。
如果說我國的經濟數據增長、航空母艦下水、航天事業的發展分別代表著我國在經濟、軍事、科技等領域所取得的突飛猛進的成就,那么民法典的頒布則標志著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制建設道路上的里程碑事件。民法典作為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民法典的誕生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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