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身體不好拘留民法典人身侵害法條
民法典人身侵害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賠償數額的確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治安拘留身體不好怎么辦?
治安拘留身體不好,暫時停止拘留。 《拘留所條例》第十九條 拘留所發現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建議拘留決定機關作出停止執行拘留的決定:(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傳染病需要隔離治療的;(二)病情嚴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身體有重病能拘留嗎?
《治安管理處罰法》對于不予拘留和不執行拘留的規定如下:
第十三條 治安拘留身體有病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不予處罰,但是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和治療。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第十四條盲人或者又聾又啞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
第二十一條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一)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
(二)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周歲嬰兒的。
擴展資料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十五條醉酒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應當給予處罰。 醉酒的人在醉酒狀態中,對本人有危險或者對他人的人身、財產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脅的,應當對其采取保護性措施約束至酒醒。
第十六條有兩種以上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分別決定,合并執行。行政拘留處罰合并執行的,最長不超過二十日。
第十七條共同違反治安管理的,根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在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中所起的作用,分別處罰。 教唆、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脅迫、誘騙的行為處罰。
治安拘留因病拘留所不予收押,法律就沒有制裁辦法了嗎?
違反治安處罰法,被決定治安拘留的處罰。這說明違法嫌疑人所實施的違法行為是比較嚴重的,然而,違法嫌疑人因為身體疾病,根據拘留所的管理規定不宜執行,那就由拘留所出具不宜接受通知書,辦案單位暫時不能對其執行拘留,但如果病好了,還是要執行拘留處罰的。
因病無法拘留的怎么處罰?
因病不能執行拘留,不會影響其違法行為的認定,也不會否定對其作出的處罰決定,因此,處罰決定書仍然有效。當事人有病不能拘留可以采用其他處罰方式代替。處罰決定書,是管理機關針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在經過調查取證掌握違法證據的基礎上,制作的記載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理由、依據和決定等事項的具有法律強制力的書面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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