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人保護(證人保護計劃需要犧牲什么)
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對證人保護制度是如何規(guī)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
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六十四條 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采取以下一項或者多項保護措施:
(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
(四)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證人、鑒定人、被害人認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請求予以保護。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依法采取保護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第六十五條 證人因履行作證義務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應當給予補助。證人作證的補助列入司法機關業(yè)務經費,由同級政府財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單位的證人作證,所在單位不得克扣或者變相克扣其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擴展資料:
實施案例:
西夏法院建成銀川市 首個“隱身”證人作證室
2018年?11月28日,記者從銀川市西夏區(qū)法院獲悉,該院積極探索證人出庭作證保護機制,利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建成銀川市首家“隱身”證人作證室,有效保護刑事案件庭審證人、鑒定人、偵察人員出庭作證時的身份信息安全,打消了出庭作證人員的疑惑和顧慮,有效促進和激勵了證人出庭作證。
證人作證室位于刑事法庭南側,與法庭一墻之隔,將證人與法庭在物理空間上完全隔開,證人可以通過作證室內的庭審現場視頻清晰地看到庭審全過程,并與審判人員、公訴人、辯護人及被告人進行“隔空對話”。
庭審現場除法官之外的其他人面前呈現的是經過馬賽克處理的證人圖像,經過人聲變音系統處理過的聲音。此舉使得證人在自身得到保護的同時,進一步還原案件真相,真正做到訴訟證據質證在法庭、案件事實查明在法庭。
除此之外,西夏法院通過細化規(guī)則提高證人出庭的可操作性,合理確定并逐步擴大應當出庭作證的證人、鑒定人、偵查人員范圍,要求關鍵證人“應出盡出”。在送達出庭通知書時耐心細致的進行解釋和說明,并根據規(guī)定給予人身保護,打消證人出庭的思想顧慮,緩解其緊張情緒。
今后,西夏法院將進一步完善證人出庭保護機制,促進證人保護機制的人性化、常態(tài)化運行,逐步提高證人出庭作證率,將庭審實質化改革工作推向深入。
參考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華興時報-西夏法院建成銀川市 首個“隱身”證人作證室

對證人的保護措施有哪些
對證人的保護措施是嚴格保密證人的住處以及電話還有隨身保護貼身保護他 嚴禁有人靠近他
名詞解釋:證人
證人:能對案件提供證據的非當事人。
特征:
證人的訴訟地位獨立于被告人、被害人、自訴人、鑒定人,與其他訴訟主體相比,證人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證人必須了解案件情況。知道案件情況是證人的一個基本特征,也是成為證人的必備條件。證人對案件事實的了解,是在案件事實的發(fā)生過程中或發(fā)生之后形成的,在訴訟中,證人把在此之前形成的記憶通過語言文字再現出來,成為證人證言。
(二)證人作證的義務性。出庭作證是證人的義務,對于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證言,除非有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才得以拒絕。
(三)強制性。證人在作證時應當如實提供證言,如果作偽證或隱匿罪證,要負法律責任。
法條:
(一)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二)民事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出庭作證。有關單位的負責人應當支持證人作證。不能正確表達意思的人,不能作證。
(三)行政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凡是知道案件事實的人,都有出庭作證的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人民法院準許,當事人可以提交書面證言:(1)當事人在行政程序或者庭前證據交換中對證人證言無異議的;(2)證人因年邁體弱或者行動不便無法出庭的;(3)證人因路途遙遠、交通不便無法出庭的;(4)證人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無法出庭的;(5)證人因其他特殊原因確實無法出庭的。第四十二條第一款規(guī)定,不能正確表達意志的人不能作證。
證人保護
如果證人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必然引起證人作證特別是出庭作證率下降,而證人作證率下降,必然使大量的案件流產,庭審書面化、形式化,最終不利于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破壞了社會秩序和損害了公共利益。因此,我國法律對證人的保護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guī)定。
1、依法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一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證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2、打擊報復證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八條規(guī)定,對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什么是證人保護計劃
證人保護計劃,又稱為“蒸發(fā)密令”是美國聯邦政府的一項旨在保護證人出庭作證后不受到人身傷害(由作證引起)的一個措施和政策。
美國的證人保護制度,由于其執(zhí)行辦公室叫做馬歇爾辦公室,因而被稱為“馬歇爾項目”。該項目的目的是為政府的證人提供安全、健康的服務,證人是政府依靠的人,正因為有他們的出庭作證,毒品交易、恐怖活動、有組織犯罪和其它主要犯罪分子才能得到懲治,他們也因此陷入了危險。今天,證人保護項目是檢控程序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沒有它很多證人將不會出庭或者被殺害。“沒有它,證人在審判結束以后就會消失。”
現在的美國聯邦證人保護法律的內容體現在參見美國法典18 U.S.C.A 3521的內容中,對證人保護的對象、批準程序、保護措施、被保護的證人的權利與義務等都進行了祥細的規(guī)定。
(一)保護對象
證人保護只提供給那些確定必須為保障公訴成功而要出庭作證、證人或者其家人的生活處于危險之中的人。證人的作證行為必須認為是可以信賴的、確定將到來的。在刑事案件中,證人保護針對的刑事程序牽涉的犯罪的范圍包括:有組織犯罪和詐騙犯罪;美國法典第21章下的毒品交易犯罪;任何使證人作證可能遭受暴力、威脅的聯邦重罪;任何與上述罪行性質類似的州立法規(guī)定的犯罪。另外某些可能使證人陷入危險的民事、行政程序也可以對證人實施保護項目。
(二)批準程序
負責證人安全項目的機構有四個:聯邦馬歇爾辦公室—負責作證者的安全、健康;司法部執(zhí)行局—負責證人進入項目的確認;聯邦監(jiān)獄局—負責強制作證的人的監(jiān)管。聯邦總檢察長辦公室,它對進入項目項目的具體案件作最后審批和確認。
證人是否納入保護項目的最后決定者是檢察長。這一決定是建立在負責聯邦案件的具體被指定的檢察官的推薦的基礎上的,州法庭的案件其決定是建立在州檢察長向適當的聯邦檢察署建議的基礎上。項目開始于州或者聯邦負責執(zhí)行該項目的機構遞交申請到美國平等保護局(OEO,The Office of Equal Opportunity),該申請簡述證人受到的威脅和危險,要求將證人轉移到新的社區(qū)。OEO然后進行初審以決定采用何種方法保護證人。也可以與檢察官和執(zhí)行局的人共同審查。申請時應當提供復印件和危險評估報告。初審后,馬歇爾辦公室決定是否批準,如批準則由OEO重審。
最后的決定由美國總檢察長作出, 總檢察長作出書面評估決定時應當考慮以下因素:犯罪記錄、是否有可以代替的證人、是否有保護措施以外的替代性措施。OEO向總檢察長辦公室總部提出要求,證人和其家庭成員必須簽訂一個理解備忘錄,以確認他們理解項目的規(guī)則。進入項目僅僅是一個開始,接下來是由馬歇爾辦公室制作一個新的身份證和尋找一個新的城市讓證人定居。
(三)保護措施
證人保護項目的主要方法是為證人設計一個匿名的身份、幫助其在一個不會被認出的新的城市生活。在美國有2.8億人和數千個城市可以隱藏證人,項目被接受后,馬歇爾辦公室即著手為證人及其親屬、其它有社會關系的人制作新 的身份證和尋找定居地點,這要求多部門合作、項目周密、保密嚴格。
被馬歇爾辦公室確認后,被保護的人立即進入新的居住地,先在一個臨時、安全的地方住下。證人進入新社區(qū)后,他們以前的犯罪行為不能被忽略,馬歇爾辦公室通常會將證人的表現和犯罪歷史通知當地的法律執(zhí)行機關。他們可以進行毒品和酒精測試,以確保作證項目的成功。
作為回報,被保護的人可以得到:提供合理的工作機會、幫助尋找住房、提供平均6萬美元的經濟支助、提供變化了的證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資料、必要時提供心理醫(yī)生、倫理咨詢師和社會工作者。對于新的名字,證人可以選擇,通常證人可以保留其姓和開頭字母,名字的變化象普通人一樣由法庭裁決,但是記錄被封存而不對外公開。另外,在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馬歇爾辦公室還對高危情況提供24小時保護,包括預審程序和出庭程序中。
新生活:馬歇爾項目的重要內容是幫助證人融入新的社區(qū)和自立,這與安全的就業(yè)聯系在一起,政府對證人項目中的證人一開始就幫助頗多,何況這些人有曾經還是罪犯。定居后,政府幫助就業(yè)后,經濟支助也就終止。如果證人愿意,他們可以在政府機構選擇工作。
證人違法行為的受害人可以根據犯罪情況獲得美國法典第18章3525部分規(guī)定的“被害人補償基金”,這個基金由OEO管理,包括醫(yī)療、喪葬費和收入損失。
真的有證人保護計劃嗎?
證人保護計劃,又稱為“蒸發(fā)密令”是美國聯邦政府的一項旨在保護證人出庭作證后不受到人身傷害(由作證引起)的一個措施和政策。
我國并沒有實施證人保護計劃,但是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guī)定了證人保護制度,保護刑事案件中證人及其近親屬的人生安全。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對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采取以下一項或者多項保護措施:
(一)不公開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實聲音等出庭作證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員接觸證人、鑒定人、被害人及其近親屬;
(四)對人身和住宅采取專門性保護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護措施。
證人、鑒定人、被害人認為因在訴訟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請求予以保護。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依法采取保護措施,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
Fbi詳細的證人保護制度
一、受保護的證人須滿足兩個條件:
1、經確定,證人的證詞對成功起訴犯罪案件必不可少;
2、證人或其家屬的生命受到威脅。
二、證人保護項目的主要內容
(1)證人保護項目的主要方法是為人設計一個匿名的身份、幫助其在一個不會被認出的新的城市生活。
(2)被馬歇爾辦公室確認后,被保護的人立即進入新的居住地,先在一個臨時、安全的地方住下。證人進入新社區(qū)后,他們以前的犯罪行為不能被忽略,馬歇爾辦公室通常會將證人的表現和犯罪歷史通知當地的法律執(zhí)行機關。
(3)被保護的人可以得到:提供合理的工作機會、幫助尋找住房、提供平均6萬美元的經濟支助、提供變化了的證人及其家庭成員的身份資料、必要時提供心理醫(yī)生、倫理咨詢師和社會工作者。
對于新的名字,證人可以選擇,通常證人可以保留其姓和開頭字母,名字的變化象普通人一樣由法庭裁決,但是記錄被封存而不對外公開。在項目執(zhí)行過程中,馬歇爾辦公室還對高危情況提供24小時保護,包括預審程序和出庭程序中。
(4)新生活:馬歇爾項目的重要內容是幫助證人融入新的社區(qū)和自立,這與安全的就業(yè)聯系在一起,政府對證人項目中的證人一開始就幫助頗多,這些人有曾經還是罪犯。定居后,政府幫助就業(yè)后,經濟支助也就終止。如果證人愿意,他們可以在政府機構選擇工作。
(5)證人違法行為的受害人可以根據犯罪情況獲得美國法典第18章 3525部分規(guī)定的 “被害人補償基金”,這個基金由OEO管理,包括醫(yī)療、喪葬費和收入損失。
擴展資料:
FBI的任務是調查違反聯邦犯罪法,支持法律,保護美國,調查來自于外國的情報和恐怖活動,在領導階層和法律方面執(zhí)行,對聯邦、州、當地和國際機構提供幫助,同時在響應公眾需要和忠實于美國憲法的前提下履行職責。
最初,只有很少罪行在該調查局的管轄范圍之內。如土地詐騙、全國性銀行詐騙、反壟斷犯罪以及跨州界犯罪等。
但在接下來的數十年中,新頒布的法律擴大了聯邦政府調查全國性犯罪的范圍。如今FBI每次調查的情報資料后,遞交適當的美國律師或者美國司法部官員,由他們決定是否批準起訴或執(zhí)行其它行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證人保護制度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美國聯邦調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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