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案件(黃光裕案件中原告的證據清單)
案件回顧:自制殺人利器,連續殺害分尸17名少年,結果怎樣?
2003年11月,河南省平輿縣一個派出所,接到一個叫小張的少年報案: 有人,有人要自殺。人們的生命危在旦夕。4. 警方高度重視這位年輕人的報告,立即將此案立案調查。
自從2001年以來,這個安靜的縣城變得不安寧,斷斷續續發生了許多青少年失蹤案件,沒有一個被找到,沒有一個被解決。當月22日,警方根據青少年民警的身份認定,成功逮捕了黃姓犯罪嫌疑人。隨著黃某的被捕,小縣城的一個謎案也逐漸浮出水面。黃藥師從小就不是一個好學生,但他特別喜歡看以謀殺、暴力和犯罪為主題的電影和文學作品。他的夢想是成為一個殺手大師,這個特殊的愛好驅使他把家變成兇器。他最喜歡的作品是面條機,上面有一米長的白布。
他稱之為”聰明的特洛伊木馬”.在審判期間,黃承認他的第一次犯罪是在2001年9月,他覺得那是他生命中第一次綻放的時刻。他在電影院遇到一個16歲的男孩,引誘他回家,騙他躺在”聰明的馬”上,用白布捆綁并堵住他的嘴,直到他停止呼吸。
然后他把尸體埋在后院,燒掉了男孩的衣服,看著他的第一個獎杯,他感到非常自豪,這是他”成功”的第一步。2002年夏天,黃在一個游戲廳遇到了一個叫王的17歲男孩。他給了他一份工作,引誘他回家,男孩被要求躺在一匹“聰明的馬”上來測試他的工作能力。男孩躺下后,黃醫生馬上把它綁起來,然后用白布蓋住王醫生的喉嚨,同樣的手術,那個17歲的男孩被埋在他的后院。
事情并沒有就此結束,2002年到2003年,黃藥師感受到了殺戮的樂趣,殺戮進一步發酵,黃藥師經常在小縣城的游戲廳、電影院、網吧里哄騙青少年回家。截至2003年11月,共有17名青少年處于危險中。殺人后,黃某并沒有絲毫的緊張和恐懼,而是覺得自己一直在接近自己的夢想。目標死后,他會把受害者分尸,埋在自家后院。直到幸存者出現,警方得到線索,小鎮上的悲劇才停止。幸存者小張被黃某用同樣的伎倆引誘到“聰明的特洛伊” ,但在黃某收緊白布時,小張只是短暫暈倒。
黃沒有放棄,再次緊張起來,小張還在昏迷中醒來,向黃求饒,終于逃脫了。小張逃走后,黃寫了一封遺書,等警察來。2003年12月9日,駐馬店人民法院宣布,黃光裕犯罪證據充分,他犯罪,被判謀殺罪,并于2003年12月26日被行刑隊執行死刑。關于人性教育的人性問題一直是社會上的一個熱門話題,人性的善惡自古以來就沒有明確的答案。
從上一代人的血液中繼承的東西很重要,但根本原因是個人成長過程中的行為。我們不要談論黃的行為有多么可惡,有多么需要被唾棄,通過這個層面,我們需要做的是如何制止二黃三黃的出現。抵制色情內容對青少年思想的污染,加強法制教育的思想道德教育和智力教育,讓每個人都接受相應的平等教育,而不是讓低年級的學生提前放棄,如果結合正確的指導,也許黃光裕會有一個光明的前途。.
黃光裕為什么入獄?
黃光裕因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2008年11月17日,黃光裕和財務總監周亞飛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2010年11月18日,黃光裕因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截止到2018年,黃光裕已經服刑過了八年了,由于在獄中表現良好,兩次獲得減刑機會,現在暫時確定其出獄時間為2021年2月16日。
擴展資料:
2016年5月31日二中院作出裁定,經審理查明,黃光裕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對其減去有期徒刑十一個月(減刑后應執行的刑期自2008年11月17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原判附加刑并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不變(已繳納),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社會評價
黃光裕的國美,文化圖騰一是鷹,二是狼。黃光裕一度被稱為“價格屠夫”,他的性格決定了國美的文化,在國美,中層以上的口頭禪是“打仗”,開店、促銷,都叫“打仗”。一位高管在回憶“攻占南京”等經典“戰役”時,滿口“干、打、X”等火爆字眼。而也有媒體指責國美是“黑社會老大式的企業文化”,黑社會“教父”。
參考資料:
黃光裕_百度百科
黃光裕入獄的原因是什么?
入獄原因有三: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內幕交易罪。
2010年5月18日,一審判決: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并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2016年5月31日發布刑事裁定書,罪犯黃光裕減去有期徒刑11個月。減刑后,其應執行刑期至2021年2月26日。
擴展資料
國美失去在新業務新領域的增長增動
從2008年11月國美創始人黃光裕突然被拘。2010年8月終審判決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在已經過去的8年多時間里,因為黃光裕的意外入獄,而導致整個國美管理團隊和經營團隊的狼性文化,被極大削弱。
按照杜鵑在國美2016年度戰略大會上的講話,國美除了在實體零售和互聯網板塊之外,還布局智能制造、智能手機、金融投資、地產四大板塊,這些板塊都是新時代國美的“聯合艦隊”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
不過,查閱國美電器在過去七年來的公司年報,可以清楚地看到,影音、空調、冰洗、通訊、電腦、數碼這些傳統的家電3C業務,仍然是國美電器賴以生存和發展的主業。在近年來,涉及服裝、圖書、生鮮、百貨、商超等多個增長勢頭看漲的消費品領域,國美基本沒有建立深度布局。
與蘇寧相同的是,最近幾年以來,國美和蘇寧這兩家家電連鎖渠道的發展,仍然依賴的是家電零售業務。但與蘇寧不同的是,在近年來市場經營領域雙線擴張,以及經營品類的多元化布局上,蘇寧正在瞄準一家互聯網綜合零售商的目標快速前進,而國美還止步于家電零售,以及線下經營。
隨著當前整個家電零售產業的多元分化,從線下到線上,以及家電零售產業的發展放緩,市場增長陷入一定的停滯期。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黃光裕

黃光裕案件始末?
2008年11月19日黃光裕以操縱股價罪被調查。
2010年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和單位行賄罪判處黃光裕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8月30日對黃光裕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和單位行賄罪案終審宣判,維持一審判決,黃光裕獲有期徒刑14年。
2012年11月22日,黃光裕內幕交易案引發的民事賠償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三次開庭未宣判,舉證責任分配存爭議。
2012年12月20日法院判決,原告方敗訴,黃光裕無需賠償。
案情簡介
黃光裕黃光裕于2007年9月至11月間,違反國家規定,采用人民幣結算在境內、港幣結算在境外的非法外匯交易方式,將人民幣8億元直接或通過北京恒益祥商業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益祥公司)轉入深圳市盛豐源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盛豐源公司)等單位,通過鄭曉微(另案處理)等人私自兌購并在香港得到港幣8.22億余元(折合美元1.05億余元)。
個人資料
姓名:黃光裕
出生年月:1969年5月
畢業院校:中國人民大學
籍貫/國籍:中國
籍貫:廣東汕頭
04年個人財富:105億元 ;
05年個人財富:140 億元;
07年個人財富:450億元(2005年胡潤"中國富豪榜"排名:1;2007年胡潤"中國富豪榜"排名:4);
08胡潤百富榜:430億第三次問鼎中國首富,第三次當上中國首富(他曾蟬聯2004-2005年首富)。
被訴罪狀
(一)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關村上市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于2007年4月至2007年6月28日間,利用職務便利,在擬將中關村上市公司與黃光裕經營管理的北京鵬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泰公司)進行資產置換事項中,決定并指令他人于2007年4月27日至6月27日間,使用其實際控制交易的龍某、王某等6人的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股票代碼000931)976萬余股,成交額共計人民幣9310萬余元,至6月28日公告日時,6個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48萬余元。
(二)黃光裕于2007年7、8月至2008年5月7日間,在擬以黃光裕中關村上市公司收購北京鵬潤地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鵬潤控股公司)全部股權進行重組事項中,決定并指令他人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間,使用其實際控制交易的曹楚娟、林家鋒等79人的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1.04億余股,成交額共計人民幣13.22億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時,79個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6億余元。
(三)杜鵑于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7日間,接受黃光裕的指令,協助管理上述79個股票賬戶的開戶、交易、資金等事項,并直接或間接向杜薇、杜非、謝某(均另案處理)等人代傳交易指令等,79個股票賬戶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1.04億余股,成交額共計人民幣13.22億余元。
(四)許鐘民于2007年7月至2008年5月7日間,接受黃光裕的指令調撥資金,并指使許偉銘(另案處理)在廣東地區借用他人身份證開立股票賬戶或直接借用他人股票賬戶共計30個。上述股票賬戶于2007年8月13日至9月28日間,累計購入"中關村"股票3166萬余股,成交額共計人民幣4.14億余元,至2008年5月7日公告日時,30個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9021萬余元。其間,被告人許鐘民將中關村上市公司擬重組的內幕信息故意泄露給原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以下簡稱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兼北京直屬總隊(以下簡稱北京總隊)總隊長的相懷珠及其妻子李善娟(均另案處理)等人,同年9月21日至25日,李善娟使用其個人股票賬戶分7筆買入"中關村"股票12萬余股,成交額共計人民幣181萬余元。
?案件進展
2008年3月28日,證監會對三聯商社股票異常交易立案調查;
2008年4月28日,證監會對中關村股票異常交易立案調查;
2008年11月中下旬,黃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帶走調查;
2008年12月,前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鄧湛被正式批捕,間接牽涉黃光裕案;
2008年12月23日,黃光裕之妻杜鵑辭去國美董事職務;
2008年底,"公海賭王"連超涉嫌協助黃光裕洗錢被刑事拘留;
2009年1月,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及經偵局副局長相懷珠因涉嫌黃光裕案被雙規;
2009年4月,廣東政協主席陳紹基、浙江紀委書記王華元涉嫌黃光裕案被調查;
2009年6月,深圳市長許宗衡被雙規,傳與黃光裕案有關聯;
2010年4月,黃光裕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開庭審理,被訴非法經營、內幕交易、行賄三罪名。
2010年5月18日,黃光裕案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國美被罰500萬。
2010年8月30日,二審判決維持原判,三罪并罰被判有期徒刑14年以及罰沒8億元人民幣。
2012年10月,黃光裕獄中表現好減刑10個月 被調任花房工作。
2012年12月20日,長達近兩年的股民訴黃光裕內幕交易民事賠償案宣判。最終,法院判決,原告方敗訴,即黃光裕無需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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