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有哪些案例民法典與刑法的銜接案例
民法典與刑法的銜接案例?
用科學技術犯罪行為的刑法立法化問題。民法典第1009條規定:“從事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目前,隨著科技技術的發展,通過科技技術手段實施犯罪的行為也逐漸增多。例如,深圳發生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的賀某某就被司法機關以“非法行醫罪”論罪處刑。如何進一步規范科學活動,僅僅通過民法難以妥善解決好,如果科學家脫離了科學倫理的約束,由此而帶來的社會危害也往往比其他犯罪要嚴重。
例如,通過基因編輯技術制造武器、彈藥等行為,通過核技術危害人類安全的行為,等等。因此,筆者認為,為了與民法典的內容相協調,不妨在修改刑法之際,在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章節之中增設相關的濫用科學技術罪等條款。
民法典153條案例
《民法典》第153條第1款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第2款規定: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廢止部分司法解釋及相關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法釋﹝2020﹞16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和(二)等司法解釋均被廢止,再加上前述司法解釋所依據的對象《合同法》第52條的內容正式被《民法典》第153條規定的內容所取代,顯然如何準確理解與適用《民法典》第153條成為判斷合同等民事法律行為是否無效的一個關鍵。關于本條的變遷、演變過程,限于篇幅,本文不再贅述。
理論上和實務上對該條的理解與適用有多種說法、也建立了許多規則
民法典中涉及的刑事案件?
民法典中不涉及刑事案件,《民法典》的內容主要是原《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 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 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及其司法解釋的內容,并不包含刑法。
民法典一千二百五十三條案例?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 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民法典301條內容解釋及案例?
《民法典》第301條:處分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及對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作重大修繕的,應當經占份額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體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據此,關于擅自處分共有財產是否構成無權處分,應分兩種情況:在共同共有的情況下,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處分財產的皆為無權處分;在按份共有的情況下,未經占2/3以上份額共有人同意的,也屬于無權處分。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