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動物保護法(中國動物保護法有嗎)
中國有動物保護法嗎 除了野生動物保護法還有什么關于動物的法律法規?
你好!
中國沒有動物保護法
只有《野生動物保護法》,對特定的和稀有的動物進行了保護,沒有對所有的動物進行保護!

動物保護法有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
動物保護法包括內容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動物保護的核心內容是,禁止虐待、殘害任何動物,禁止獵殺和捕食野生動物。通過法律保護動物,是為了更好地維持生態平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一條 為了保護野生動物,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本法。
菜花蛇抓上多少條算違法
不違法。國家保護動物名單的蛇是保護動物,如金環蛇、銀環蛇。一般的草蛇、水蛇、菜花蛇就不是保護動物。
《中國動物保護法》
第三條野生動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國家保護依法開發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的單位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國家對野生動物實行加強資源保護、積極馴養繁殖、合理開發利用的方針,鼓勵開展野生動物科學研究。在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科學研究和馴養繁殖方面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政府給予獎勵。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義務,對侵占或者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有權檢舉和控告。
動物保護法內容
【法律分析】
詳情請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為保護、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本法。經1988年11月8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修訂通過,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及管轄的其他海域,從事野生動物保護及相關活動,適用本法。本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本法規定的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是指野生動物的整體(含卵、蛋)、部分及其衍生物。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
第三條 野生動物資源屬于國家所有。國家保障依法從事野生動物科學研究、人工繁育等保護及相關活動的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 國家對野生動物實行保護優先、規范利用、嚴格監管的原則,鼓勵開展野生動物科學研究,培育公民保護野生動物的意識,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
第五條 國家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相關保護規劃和措施,并將野生動物保護經費納入預算。國家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通過捐贈、資助、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野生動物保護活動,支持野生動物保護公益事業。本法規定的野生動物棲息地,是指野生動物野外種群生息繁衍的重要區域。
第六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向有關部門和機關舉報或者控告違反本法的行為。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機關對舉報或者控告,應當及時依法處理。
第七條 國務院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全國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業草原、漁業主管部門分別主管本行政區域內陸生、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工作。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哪年頒布?
我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哪年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為保護、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制定本法。經1988年11月8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修訂通過,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殺狗賣狗肉犯法嗎
國家沒有不允許殺狗的法律規定。有些民族是非常喜歡吃狗肉的。殺狗,分誰去殺,怎樣殺如果有人盜竊狗,毒死狗,是不允許的。因為狗是狗主人財產一部分。毒死流浪狗,也是法律不允許的。甚至把被毒死的狗進行販賣,供食客食用,都是違法行為。
中國目前規定的動物保護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是為了保護、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平衡制定的。
第三十一條非法捕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但狗不是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也不是珍貴、瀕危動物,所以中國法律對殺狗吃狗是沒有規定的。中國法律按照“法無規定即自由”實行
買賣狗肉不犯法,但是必須取得相關營業執照。
無照經營是違法行為,如被工商部門查處,根據法律規定會受到以下處罰:
(1)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2)明知屬于無照經營而為經營者提供經營場所,或者提供運輸、保管、倉儲等條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3)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從事無證無照經營的,由查處部門記入信用記錄,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公示。
法律依據:
《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三條從事無照經營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法律、行政法規對無照經營的處罰沒有明確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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