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幼兒園轉讓(北京幼兒園轉讓出租)
轉讓幼兒園有什么條件
幼兒園名稱、章程、園址、法人代表變更應向登記機關報告,交回原發證件,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幼兒園在領取登記注冊許可證后,六個月內未進行教育教學活動或停止辦學行為滿一年的,視為主動停辦,登記機關有權予以注銷其辦園資格。幼兒園轉讓,接手轉讓的幼兒園要注意什么?
幼兒園出現機構改制、人員變動、園舍搬遷等應按規定重新申請登記注冊,同時注銷、收回原注冊登記許可證。 申請開辦幼兒園的組織或個人向轄區教育行政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后,教育行政部門初查完畢,提出意見。對材料齊全,符合登記注冊條件的幼兒園給予登記,并頒發辦園許可證。對不能登記注冊的,說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意見。接受包括兩個方面:承包和轉讓!
如果是轉讓的話,你應該看清楚她原來的營業執照和經營規定,同時應該了解清楚為什么她要轉讓?她原來的債權和債務的情況怎么樣?不要稀里糊涂的把所有包袱都背過來了......
了解清楚之后,你可以到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稅務部門深入了解一下這個幼兒園是否有遺留什么稅收方面的問題,以及轉讓方面的事宜和具體細節,上述部門會告訴你如何辦理轉讓手續的!
如何辦理民辦幼兒園轉讓
幼兒園轉讓只能是轉讓幼兒園的資產,辦學資質是不允許轉讓的,因此轉讓協議不能約定轉讓資質,必須約定由接手方重新申辦社會辦學許可證,在這個前提下,你們書面約定好資產的價格,轉讓日期,付款方式等內容就可以了。

幼兒園轉讓需要教委同意嗎
參考以下北京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北京市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吧 京教行字[1995]62號 各區、縣教育局(教委): 為了加強對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管理,維護其合法權益,引導其健康發展,我局決定印發《北京市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同時印發《(北京市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管理暫行規定)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細則”)。為貫徹執行好“規定”和“細則”,通知如下: 一、各區、縣教育局(教委)和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要認真學習、正確理解和掌握“規定”和“細則”中各條款。學習中可組織必要的討論。 二、各區、縣教育局(教委)應設立專門機構或責成專門科室、人員負責本區、縣行政區域內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管理;可根據本區、縣實際情況制定執行“規定”和“細則”的具體辦法;每年9月底前,要將本區、縣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上學年度管理工作總結,書面報送市教育行政部門。 三、各區、縣教育局(教委)要與物價管理部門密切配合。嚴格控制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收費標準;要嚴格審查和規范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財務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確保其辦學不以盈利為目的。 四、請各區、縣教育局(教委)按照骯娑ā焙汀跋岡頡保??995年5月底前,對本區、縣已經建立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進行一次整頓,完備各項手續,完善管理體制,提高教育質量,妥善解決存在的問題,加強對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主辦單位(主辦人)和校(園)級領導的教育和管理,引導學校(園)走上規范辦學,依法辦學的軌道。 五、近幾年要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大力興辦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園),特別要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各類職業技術教育學校。 六、各區、縣教育局(教委)在貫徹執行“規定”和“細則”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的建議和總結的經驗,請及時報告市教育行政部門。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北京市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管理,維護其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的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均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是指非全民所有制的單位、團體、組織及公民個人單獨設立或合作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主要對本市中國籍青少年、兒童實施教育活動的職業中學、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普教系統的特殊教育學校。 第三條本市對民辦中小學、幼兒園遵循積極鼓勵,大力支持,正確引導,加強管理的方針。 北京市教育行政部門(現時為“北京市教育局”,下同)是本市行政區域內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主管機關。各區、縣教育局(教育委員會)負責本區、縣行政區域內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日常管理工作。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其它有關行政部門有權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工作。 第四條民辦中小學、幼兒園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保證教育質量。 第五條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依法享有辦學自主權。 第六條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為社會公益事業,不得以營利為辦學目的。 第七條民辦中小學、幼兒園不得進行宗教活動和宣傳宗教教義。 第八條具備辦學條件的在本市注冊的中國法人或在本市有式戶口的具有政治權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我國公民,可以申請舉辦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申請辦學的法人或公民應向擬辦校(園)址所在區、縣教育局(教育委員會)提交辦學申請書和可行性報告。區、縣教育局(教育委員會)對辦校(園)申請書及可行性報告進行審核同意后,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海淀區作為教改實驗區,其行政區域內舉辦民辦中小學、幼兒園的申請,由區教育委員會審核同意后,報區人民政府審批。批準后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舉辦民辦中小學、幼兒園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有符合國家教育方針的辦學宗旨; 2.符合本市和所在區、縣教育發展規劃; 3.有符合規范的校(園)名; 4.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5.有必備的辦學資金、穩定的經費來源、合理的收費標難和經過公證的足額的風險擔保; 6.有合格的師資; 7.有符合規定標準的與學校級類和規模相適應的校(園)舍、場地和其它辦學設施、設備; 8.有合法的學校(園)組織章程、組織機構,及符合國家要求的校(園)長人選; 9.有根據國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課程方案和教材選用意見制定的課程教學計劃和教材選用計劃; 10.遵
幼兒園!希望我的答案對你有幫助!幼兒園轉讓需要教委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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