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規是什么制定的(行政法規是什么制定的選擇題)
行政法規是誰制定的?
行政 法規 由國務院制定,行政法規是指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依照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序,制定的有關政治、經濟、教育、科技、文化和外事等方面的各類法律法規。由于法律中關于行政權的規定往往更具原則性和抽象性,需要行政機關進一步具體化。行政法規是法律內容具體化的主要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六條 國務院法制機構應當根據國家總體工作部署擬訂國務院年度立法計劃,報國務院審批。國務院年度立法計劃中的法律項目應當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劃相銜接。國務院法制機構應當及時跟蹤了解國務院各部門落實立法計劃的情況,加強組織協調和督促指導。 國務院有關部門認為需要制定行政法規的,應當向國務院報請立項。

行政法規是什么制定的
規章主要指國務院組成部門及直屬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省、自治區政府所在地的市和設區市的人民政府,在它們的職權范圍內,為執行法律、法規,需要制定的事項或屬于本行政區域的具體行政管理事項而制定的規范性文件。規章是行政性法律規范文件,之所以是規章,是從其制定機關進行劃分的。
我國行政法規是由什么制定的
由國務院制定,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毙姓ㄒ幨菄鴦赵焊鶕椃ê头啥贫ǖ挠嘘P行政方面的具有國家強制力的規范性法律文件。也就是說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國務院各部、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審計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可以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權限范圍內,制定規章。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五十六條 “第五十六條國務院根據憲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規?!?/p>
行政法規是由誰制定并發布的
"一般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并頒發的,省、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和它們的常務委員會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但需要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規定:國務院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議案;.
(三)規定各部和各委員會的任務和職責,統一領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工作,并且領導不屬于各部和各委員會的全國性的行政工作;
(四)統一領導全國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工作,規定中央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行政機關的職權的具體劃分;
(五)編制和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和國家預算;
(六)領導和管理經濟工作和城鄉建設、生態文明建設;
(七)領導和管理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和計劃生育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對外事務,同外國締結條約和協定;
(十)領導和管理國防建設事業;
(十一)領導和管理民族事務,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權利;
(十二)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和利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
(十三)改變或者撤銷各部、各委員會發布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規章;
(十四)改變或者撤銷地方各級國家行政機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五)批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劃分,批準自治州、縣、自治縣、市的建置和區域劃分;
(十六)依照法律規定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范圍內部分地區進入緊急狀態;
(十七)審定行政機構的編制,依照法律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行政人員;
(十八)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八十九條 第一款明確規定:作為最高國家行政機關,國務院可以“根據憲法和法律,規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規,發布決定和命令?!?/p>
行政法是什么制定的
行政法是由國務院制定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七條規定:行政法規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法制機構具體負責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草案由國務院法制機構組織起草。
行政法規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社會公眾的意見。
聽取意見可以采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
行政法規草案應當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但是經國務院決定不公布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第六十七條:行政法規由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國務院法制機構具體負責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草案由國務院法制機構組織起草。
行政法規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和社會公眾的意見。
聽取意見可以采取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多種形式。
行政法規草案應當向社會公布,征求意見,但是經國務院決定不公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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