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索賠案例(施工索賠案例及分析)
工期索賠和加速施工的費用索賠案例分析
第一個問題:合理,因為設計多次修改并導致工程量增加,根據工程定額可計算因增加工程量而需延長的工期。
第二個問題:只要不是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長均可向業主索賠,包括業主更改設計增加工程量、地基條件復雜及惡劣天氣等。
工程施工 索賠案例
①工期索賠計算:
公網停電2天(非承包商原因,屬業主風險);
返工時間2天(業主原因);
停工待圖15天(業主原因);
機械檢修1天(承包商原因);
故可索賠工期為2+2+15=19(天)。
②費用索賠計算:
防雨損失費2萬元(合同中已包括);措施項目費
公網停電損失3萬元(非承包商原因,屬業主風險);
返工損失5萬元(業主原因);
停工待圖損失6萬元(業主原因);
機械修理費1萬元(承包商原因);
趕工措施費5萬元(承包商原因);
故可索賠費用為3+5+6=14(萬元)。
問題(2)
該工程預付款為6000×20%=1200(萬元);
起扣點為6000×40%=2400(萬元);
保修金為6000×5%=300(萬元)。
問題(3)
每月實際付款:
2月份:實際完成1000(萬元);
應支付1000×0.9=900(萬元);
累計1200+900=2100(萬元)
3月份:實際完成1200(萬元);
應支付1200×0.9=1080(萬元);
累計2100+1080=3180(萬元);
4月份:實際完成1200(萬元);
應支付1200-300-(300-1000×0.1-1200×0.1)=820(萬元)。
5月份:實際完成1200(萬元)。
材料上漲140-130/130×100%=7.69%5%,應調整價款。
調整后價款為:1200×(0.15+0.6×140/130+0.25)=1200×1.046=1255(萬元);
實際付款:1255-300+3=958(萬元)。
6月份:實際完成800(萬元);
人工上漲120-110/110×100%=9.09%5%;
調整后價款:800×(0.15×120/110+0.6+0.25)=810.91(萬元);
實際付款:810.91-300+11=521.91(萬元)。
7月份:實際完成600(萬元);
工期提前獎勵:(10+19)×10000=29萬元;
實際付款:600-300+29=329萬元。

工程索賠案例分析
不妥當,因甲方要求暫停施工,應該給予施工方工期延期一個月,但是施工方延誤兩個月交付,應當承擔一個月的工程延期的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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