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取證的簡單介紹
遭遇婚外情如何合法取證?
一、遭遇 婚外情 如何合法取證? 遭遇婚外情,應當合法取證,可以通過照片、錄音錄像、手機短信或微信記錄、電子郵件、QQ聊天記錄、配偶和第三者親口承認的書面材料、鄰居、朋友的 證人 證言、開房記錄、單位處理記錄等途徑合法取證。要盡可能多的廣泛收集 證據 ,并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這樣勝訴的可能性才會比較大。 二、如何對婚外情進行取證? 上面我們所說的,都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相關載體或材料。下面我們再來說一下,如何進行合法取證。因為證據除了要具有真實性,最關鍵的還是需要具體合法性,如果一份證據,即使內容可以顯示對方有婚外情,但是取證的方法手段不合法,依然不會被法院所采納,所以如何取證非常重要。 1、進行錄音、錄像、拍照時,注意不要侵犯他人隱私權。 比如有時為了取得 “ 捉奸在床”的證據,有些配偶直接闖入第三者住宅進行取證,這樣的方式是不合法的,可能會引發私闖民宅的問題。類似的還有,在第三者家中偷偷安裝竊聽或偷錄設備,這樣的取證也屬違法。取得這樣證據的最好方式是借助于警方的力量,比如可以進行報警,由公安人員進入住宅,然后進行詢問筆錄,證實配偶與第三者存在 同居 事實,這樣的證據法庭一般會采納。還有,如果第三者是在自己家中發生的上述情況,則可以對其進行拍照錄像,這樣不存在私闖民宅的問題,但同意需要注意的是,不能將這些“捉奸”照片對外傳播或公之于眾,也不要對第三者進行人身侮辱,否則可以涉嫌侵犯他人名譽權。總之,一定要用合法的手段來處理,否則,自己再有理也可能無法伸張。 2、廣泛收集證據,盡量形成完整證據鏈。 在取證過程中,一定要盡可能的多收集證據,使各種證據能夠一一印對,這樣被法院采納的可能性會比較大,如果只是單一的證據,比如,只有一張照片,或只有一段對話,并不能就此證明配偶與第三者存在長期穩定或者多次的 同居關系 ,只能從一個側面來證明對方有不正當的異性關系,所以一定要多收集證據,使直接證據和間接證據進行有效串連。 3、取證一定要量力而行。 其實,在 離婚 案件中,即使能證明對方有出軌行為,也僅能要求對方進行 精神損害賠償 或者物質賠償,但是這個賠償數額是非常有限的,不可能像有些當事人所期望的,要求對方 凈身出戶 ,一分不得,或者進行高額賠償。這樣的主張和要求很難得到法院支持。所以,建議無過錯配偶在取證時,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耗費過多的精力和金錢在此上面,與其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去找婚外情證據,不如趕緊想想自己有哪些 夫妻共同財產 需要進行分割,哪些財產需要提前進行保全,切不可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三、如何利用短信、微信,證明對方有婚外情? 2015年2月4日,最高院發布的《關于適用的解釋》第116條明確了電子郵件、聊天記錄、手機短信等形成或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信息可以作為證據。新民訴解釋認可了電子證據,而在案件實際審理中,也經常收到當事人提交的作為證據使用的手機短信、微信截圖,其中以離婚案件與 民間借貸 案件居多。但是這類電子證據容易遭到篡改,所以必須符合一定的形式要件,才能作為證據使用。 婚外情取證的首要就是要合法進行,如果在取證的過程中,侵犯了他人隱私或者本身就是在違法犯罪,那么所搜集到的證據也就不具備合法性,是無法用于司法判決的。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搜集到了對方婚外情的證據,在司法判決還有進行真實性和可行性的界定。
婚外情怎么有效取證
婚外情的有效取證方式如下:
1、電子證據,對于夫妻一方當事人與外遇日常往來的短信、郵件、微信或者QQ聊天記錄;
2、文字證據,對于夫妻一方當事人在外遇行為被曝光時,礙于情感方面、個人尊嚴、小孩的成長等,表示愿意悔改所寫的“懺悔書”、“認錯書”、“保證書”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3、夫妻中有一方出現嫖娼、與他人非法同居等行為,警方介入處理的筆錄資料;
4、證明人或者知情人就婚姻外遇、或者非法同居相關事實,所寫的書證證據;
5、采集視聽證據,夫妻一方與外遇方在公共場合出雙入對、牽手、擁抱或進出房間等行為的視頻或者照片證據,一般可以委托第三方的私家偵探代理采集;
6、采集現場證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婚外情怎么取證合法
婚外情可以通過下列方式取證:
1.錄音取證。提供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系等。
2.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有時候配偶與自己、第三者與自己還可能通過短信聯系,談到婚外情的問題,這種短信都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
3.提供配偶與第三者往來的電子郵件、聊天記錄等證據。
4.提供周圍鄰居、朋友的證言。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規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婚外情如何取證
1、錄音:能夠證明配偶與第三者有婚外情的錄音,如與配偶談話中配偶承認與第三者的婚外情關系等;2、手機短信:配偶與第三者之間的婚外情短信,有時候配偶與自己、第三者與自己還可能通過短信聯系,談到婚外情的問題,這種短信都可保留下來作為證據。但由于短信的特點,一是保存比較困難,二是很難直接證明短信發出及接收者到底是誰,所以需要采取一些特別的手段予以保留,并且可能還需要一些輔助的證據才能證明婚外情的事實。但無論如何,這些短信可以作為婚外情的佐證,幫助證明者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比如短信保留在接收者的手機中,一直未被刪除,儲存在手機儲存空間或儲存卡中,或將手機短信固定,經公證機關公證等,以備將來作為證據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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