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標準(2022年小型微利企業標準)
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最新
工業的小微企業中從業人數少于100人,資產總額少于3000萬元的。其他行業的小微企業,從業人數少于80人。企業的資產總額少于1000萬元,每年應納稅所得額少于30萬元的,工業中的小微企業納稅所得額也是少于30萬元。小微企業,是根據工信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發布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以企業營業收入、從業人員和資產總額的規模為劃分依據,把不同行業企業劃分為大型企業、中型企業、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四類,小微企業可以理解為其中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稅收中的小型微利企業的概念和與小微企業略有不同。
主要包括哪些標準?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為小型微利企業。
綜上所述,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是采用查賬征收方式還是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均可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總機構及各分支機構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應納稅所得額,依據合計數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業的標準: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擴展資料:
小型微利企業面臨問題
1、存在明顯的“脆弱性”。
絕大多數小型微利企業面臨資金短缺的困難。比起中小型企業,小型微利企業貸款的風險成本和信用成本更高,商業性銀行一般都不愿介入此類業務。
2、外部生存環境面臨困難和壓力。
受到市容整頓、經營場所經常變遷、租金費用上升、行業管理條例限制等因素的干擾,加之多數從業者的文化水平不高、經營能力較弱,以及資金短缺、經營分散與場地缺乏,小型微利企業的發展空間受到較大程度制約。
3、缺少政府支持和社區服務。
小型微利企業與政府之間缺少經常性聯系與溝通,惟一的聯系就是稅收或登記,即便有自辦的協會之類組織,但由于組織不力,多數個體工商戶也很難從中得到所需的服務。小型微利企業與所在社區聯系也比較松散,難以得到當地社區的服務。
4、缺乏必要的社會保障。
小型微利企業的從業者多數都未辦理社會保險,即使辦了的也是自己承擔全部費用,這成為小型微利企業從業者的一大后顧之憂。
參考資料來源:國家稅務總局-小型微利企業的最新稅收優惠政策是什么?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
小型微利企業認定標準如下: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或者禁止的行業。對工業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三十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一百人,資產總額不超過三千萬元。其他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三十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八十人,資產總額不超過一千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1、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2、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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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標準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斷標準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9年第2號)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判定標準如下:
即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小型微利企業的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這是借鑒國際通行做法,按照便于征管的原則,我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
相關政策
1、依據:《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第二條規定的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2號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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