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體系(法律體系的效力等級)
法律體系名詞解釋是什么?
法律體系:由本國各部門法構成的具有內在聯系的統一整體。將一個國家的全部法律規范(規則),根據一定的標準和原則劃分成相互間具有內在聯系的各部門法,這些部門法的整體就是法律體系。
其中憲法是我國法律體系中占主導地位的部門法,即法律體系的基礎。它是我國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任何法律、法規都不能違反憲法。
基本特征
1、法律體系是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構成的整體。
2、法律體系是一個由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呈體系化的有機整體。
3、法律體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門類齊全、結構嚴密、內在協調。
4、法律體系是客觀法則和主觀屬性的有機統一。
5、法律體系是一國國內法構成的體系,包括被本國承認的國際法。
6、它是現行法構成的體系。
7、構成法律體系的單位是法律部門,法律部門是由若干相關的法律規范構成的,因此法律規范是法律體系構成的最基本單位。
什么是法律體系
法律體系(Legal System)(法學中有時也稱為“法的體系”):通常是指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規范分類組合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簡單地說,法律體系就是部門法體系。部門法,又稱法律部門,是根據一定標準、原則所制定的同類規范的總稱。
擴展資料
法律體系主要特征
第一,法律體系是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構成的整體。
第二,法律體系是一個由法律部門分類組合而形成的呈體系化的有機整體。
第三,法律體系的理想化要求是門類齊全、結構嚴密、內在協調。
第四,法律體系是客觀法則和主觀屬性的有機統一。
另有法律體系的特征
1、法律體系是一國國內法構成的體系,包括被本國承認的國際法。
2、它是現行法構成的體系
3、構成法律體系的單位是法律部門,法律部門是由若干相關的法律規范構成的,因此法律規范是法律體系構成的最基本單位。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法律體系
法律體系名詞解釋?
法律體系通常是指一個國家全部現行法律規范分類組合為不同的法律部門而形成的有機聯系的統一整體。
簡單地說,法律體系就是部門法體系,部門法,又稱法律部門,是根據一定標準、原則所制定的同類規范的總稱。
從法的制定和法的實施上考量,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只有一個。人大專門委員會、政府部門和地方都沒有自己獨立的“法律體系”,這些機構既沒有必要更沒有可能在國家法律體系之下或以外建立自己獨立的“法律體系”。
擴展資料:
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三者之間,不僅它們調整的社會關系的范圍是有區別的,而且它們的效力也是不同的。它們的效力等級由高到低依次是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如果有超越權限或下位法違反上位法規定的情形的,將依法予以改變或者撤銷。法律的這些規定,就是要求下位法與上位法相銜接、相協調、相配套,從而構成法律體系的有機統一整體,有效地調整社會關系,保證社會生活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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