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交通事故的簡單介紹
3·16山西臨汾特大交通事故的事故簡介
2011年3月16日5時左右,山西臨汾市堯都區108國道與霍侯路交叉路口大韓村口發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此事故已造成12人死亡,16人受傷。
據介紹,山西呂梁市臨縣人李繼平駕駛一輛陜西榆林市陜K79136(陜KM662掛)解放牌半掛大型貨車(核載4人,實載3人),由東向西行至108國道堯都區堯廟路大韓村口時,與由南向北行駛的晉L36267號宇通牌大型客車(核載55人,實載27人)相撞,造成9人當場死亡,3人經搶救無效死亡。
目前,此事故受傷人員正在緊張救治,事故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臨汾一男子撞人后逃逸,將會面臨什么處罰?
據警方通報,臨汾一男子撞倒兩個行人后,選擇肇事逃逸往市區方向逃竄,而現場只留下一塊大燈玻璃。最終經過警方的調查取證,肇事男子也已經找到。
根據《刑法》規定:肇事逃逸者視情節嚴重程度,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如果逃逸致人死亡,要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照《刑法》,臨汾這名男子必然少不了牢獄之災,從情節嚴重性來看,我個人覺得可能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深夜撞人,逃逸后被抓
這起事故發生在臨襄線七里村路段,一輛棕色車輛將三名行人中的兩名撞傷,結果沒有停車,反而是開車逃逸,造成很大影響。
因為夜間視線受限的緣故,目擊者和受害人并沒有看清車輛信息,現場也只是留下一塊前車大燈玻璃,無形中給偵破增加了難度。
但功夫不負有心人,警方通過對比便鎖定了肇事者,同時肇事者也承認了撞人事實,至此臨汾“2·15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而就像前面所說的,肇事者也將面臨法律制裁。
案件雖然結束,但留給我們的思考遠沒有結束
回顧整個案件,你會發現其實這起事故也可以有另一種可能,那就是司機撞人后沒有選擇逃逸,而是主動承擔責任,將受傷者送到醫院并積極參與救治,這樣做結果會是什么呢?
一、雙方私下和解,商量賠償事宜
二、司機免去牢獄之災,承擔相應賠償和罰金
綜合來看,這名司機卻選擇了最嚴重的方式,來處理問題?在我看來,真的有些失去理智和不負責任。
夜間開車出行,應該注意哪些駕駛細節
夜晚開車出行,受到光線的影響很可能存在安全隱患,所以夜間開車更應該小心謹慎。除了遵守交通法規,禁止酒駕,疲勞駕駛等行為之外,駕駛員還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1.遇到路況不好的情況減速慢行,保持與前車的良好車距避免追尾。
2.進入彎道要鳴笛慢行,確認安全后再保持正常速度,避免撞到行人。
3.與其它車輛會車時,盡量用喇叭或變換遠近光燈示意對方,同時與對方保持良好車距。
4.保持頭腦清醒也很重要,發現問題可及時做判斷,以防發生交通事故。
總之呢,無論是白天還是夜間,駕駛員都應該嚴格按照交通法規來規范自己,切勿抱著僥幸心理,給他人和自己帶來無法挽回的損失。
當然了,就算是稍有不慎遇到交通事故,我們也不能逃離現場,可以說這樣做“罪加一等”,被警方抓到后罪行更加嚴重。
所以我建議還是負起這份責任,或許你的積極救援還能挽救一些人的生命,避免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寫到最后
正如開頭所說,如果肇事逃逸,所面臨的處罰并不是扣分罰金這樣簡單,反而會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后果還是相當嚴重的。所以為了將風險降低到最小,建議駕駛員勇敢面對現實不要逃避。
山西臨汾大貨車側翻,司機及行人共3人死亡,事故發生的原因是什么?
山西臨汾大貨車側翻,司機及行人共3人死亡,這件事情也是在網上引發了網友們的熱議,我們都知道現在的時代發展的非常的迅速,馬路上的車輛也越來越多,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這一次事故發生的具體原因還在進一步的調查之中,我們也相信一定會盡快的出一個調查結果的。
從現場傳過來的視頻中我們也可以看出真的是非常的慘烈,有人猜測是因為大貨車車速過快,還超載,才產生如此嚴重的后果的。事故發生之后,當地組織應急,交警,消防,醫院以及當地政府,當地村委進行了現場救援,遺憾的是已經造成三人死亡,財產損失正在進一步的調查之中。
我們也希望每個人在日常生活中駕駛車輛的時候都能夠認真仔細一點才行,只有這樣才可以讓我們的生命安全得以保證,同時也有非常多的網友表示大貨車的速度確實應該管管了,因為我們都知道在鄉村道路上行駛的時候,大貨車起步有時候也是非常的快的,一旦引發安全問題,就是不可挽回的損失了,我們希望每個人都能夠知道這一點。
同時也有非常多的人認為大貨車保險非常的全,一個個開的仿佛猛獸一樣,根本不怕撞人,這件事情也是值得我們深思的,我們在日常生活中駕駛小型車輛的時候,最好要和大車保持三米以上的距離,這樣對于我們的生命安全來說是最保險的一件事,希望每個人都能夠知道這件事,同時作為一名司機來說,在日常生活中千萬不可以飲酒駕駛,這是對自己以及他人生命的不負責任,如果開車的時候感覺到累了,一定要及時靠邊停車,讓自己的腦袋,眼睛歇上一會兒再出發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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