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屬于什么法(建筑法屬于什么法范疇)
建筑法屬于民法典嗎
法律分析:不屬于,2021年民法典不包涵建筑法。 因為民法典是民法,而建筑法更傾向于屬于行政法。建筑法一般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根據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建筑活動,實施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法。
本法所稱建筑活動,是指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活動。
第三條 建筑活動應當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標準。
第四條 國家扶持建筑業的發展,支持建筑科學技術研究,提高房屋建筑設計水平,鼓勵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提倡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設備、先進工藝、新型建筑材料和現代管理方式。
建筑法屬于行政法還是經濟法?
屬于行政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一章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行政法由規范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規范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規范行政權運行程序的行政程序法、規范行政權監督的行政監督法和行政救濟法等部分組成。其重心是控制和規范行政權,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經濟法是對社會主義商品經濟關系進行整體、系統、全面、綜合調整的一個法律部門。
綜上所述,建筑法屬于經濟法。
擴展資料
行政法規范可分為下述三大類:
①關于行政組織的法律規范。這類規范又可分為兩部分:
一部分是有關行政機關的設置、編制、職權、職責、活動程序和方法的法律規范,其中職權、職責規范是行政組織法規范的核心;
再一部分是有關國家行政機關與國家公務員雙方在錄用、培訓、考核、獎懲、晉升、調動中的權利(職權)、義務(職責)關系的法律規范。
②關于行政行為的法律規范,其中最主要的是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雙方權利(職權)、義務(職責)關系的法律規范。這類規范數量最多,涉及面最廣。
③關于監督行政權的法律規范,即監督主體對行政權進行監督的法律規范,最主要的有行政監察、行政審計、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等法律規范。這一類規范數量雖不是最多,但十分重要,是行政法律制度的重點之一。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建筑法律法規)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經濟法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行政法

建筑法屬于什么法
屬于行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 建筑法 》第一章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對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建筑市場秩序,保證建筑工程的質量和安全,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建筑法屬于民法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屬于行政法。我國的法律體系中,一共有七大法律部門,它們分別是:1憲法及憲法相關法、2民商法、3行政法、4社會法、5經濟法、6刑法、7訴訟及非訴訟程序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就屬于行政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筑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屬于什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屬于行政法。
我國的法律體系中,一共有七大法律部門,它們分別是:1憲法及憲法相關法、2民商法、3行政法、4社會法、5經濟法、6刑法、7訴訟及非訴訟程序法。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就屬于行政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分總則、建筑許可、建筑工程發包與承包、建筑工程監理、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法律責任、附則8章85條,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擴展資料:
關于建筑的相關規定:
1、?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但是,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批準開工報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領取施工許可證。
2、建設單位應當自領取施工許可證之日起三個月內開工。因故不能按期開工的,應當向發證機關申請延期;延期以兩次為限,每次不超過三個月。既不開工又不申請延期或者超過延期時限的,施工許可證自行廢止。
3、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向發證機關報告,并按照規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維護管理工作。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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