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陰婚被公訴(雙方同意配陰婚)
殺害2名患精神病女性并出售尸體配陰婚,男子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這名男子已經被法院執行了死刑。
這名男子之前就是刑滿釋放人員,利用陜北配“陰婚”陋俗 ,傷害兩名患精神病的女性,并且出售她們的尸體,來配陰婚,牟取暴利。
這名罪犯叫馬崇華,刑滿釋放后動了配陰婚的歪腦筋
這名男子有犯罪前科,他是刑滿釋放人員,回到家鄉以后,就聽別人說現在陜北流行配陰婚,于是就動起了歪腦筋。
就四處打聽,有沒有患精神病的女性?
先是聯系到有人需要配陰婚,在陜西聯系到買家,然后去甘肅找患有精神病的女性。
先是聯系到一個叫劉彩霞的精神病患者,這名叫劉彩霞的精神病患者當時45歲,和母親生活在一起,這個馬崇華就利用給劉彩霞介紹對象這個理由上門了,然后給劉彩霞母親一筆錢,就帶著劉彩霞走了。
把劉彩霞帶到了一處破窯里,給她先后注射一些藥物,最后導致劉彩霞昏迷直至死亡。
這時候馬崇華就聯系到在慶陽市人民醫院工作的一個人,讓他開著車把這個女人的尸體拉到陜西的買家那里,賺到了35000元。
馬崇華第一次得手后,第二次又對一名精神病患者下手了
這是因為馬崇華具有僥幸心理,第1次得手了以后,賺到了35,000元錢,于是他又開始了第2次的罪行。
這次,把手法把最后的手又伸向了另外一名精神病患者,這名精神病患者當年是51歲,是被另外一個人給騙過來的,馬崇華把這個人帶到一個破窯里面,也是用同樣的手段給她注射藥物和服用鎮靜藥物,最后導致這個人死亡。
他以42,000的價格賣給一個人的父親配陰婚,還有伙同慶陽市太平間工作的那個人,把這個女人的尸體存放在太平間,在第2天他們把這個女人的尸體拉著去陜西的時候,在路上被公安人員截獲。
馬崇華和其余幾個參案人員,就是泯滅了良知,殘害精神病患者,導致先后兩個人死在他們手里,成為了他們牟取暴利的砝碼。
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馬崇華以及幾個從案人員進行了宣判,馬崇華被處理死刑,立即執行。
這個事件中告訴我們,陜西當地配陰婚的這個陋俗一定要改掉,否則就會成為一些人牟取暴利的不法手段。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移風易俗勢在必行,違法的行為不能做,就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男子為配陰婚致2死,被執行死刑,陰婚是什么?
陰婚也叫鬼婚或者冥婚,是一些當地遺留下來的一種給死去的人辦結婚的一種習俗。
鬼婚的儀式從來沒有形成規則。雖然鬼婚被認為是喜事,但是紅白的禮儀是混雜的。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當事人的意見。因此,鬼婚禮儀的形式差異很大。現在,將詳細描述一個典型的鬼婚儀式,以供參考。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冥婚都是這樣進行的。
一般來說,鬼婚也要媒人介紹,雙方都要經過傳送門崗,在壽堂結婚,拿到龍鳳崗。發布多為一次性,沒有大小決定。男方送女方的禮物有一半是真絲足和金銀財寶;一半是紙皮、棉花、夾子和單衣,還有兩雙錦盒,里面有耳環、手鐲、戒指和發夾。在釋放的當天晚上,它將在女方家門口或墳墓上被焚化。
交流過程中,男方送給女方的“鵝籠”、“酒海”、龍鳳餅、手肘、水果都是真的,只有衣服和首飾是紙的死物。女方送的嫁妝,一般都是紙面作品。發給男方后,只會在“新郎”照片或牌位前展示半天。以上儀式在鬼婚中并不總是舉行,但婚禮儀式是必不可少的。這是一個建造溫室、招待親友、點亮門前轎子的好日子。在房間里,“100%”的神是專用的。在對面的炕上,有一張矮桌子放著“新郎”的照片或牌匾,前面有幾盤蘋果和龍鳳餅。還有一朵上面有絲帶的大紅花:“新郎”。在女方的閨房里,也像以前一樣提供給新娘的圖片或牌匾,下面有一朵大紅花,上面有絲帶,上面寫著“新娘”幾個字。轎子到了女方后,送行的妻子取下“新娘”的照片或牌匾,娶妻的妻子接過來,放開轎子。
這時,“新娘”的爸爸媽媽必然會大聲哭喊,把他們趕出家門。一點都不開心的氣氛。焦回到男方身邊后,新婚妻子仍將“新娘”的照片或牌匾拿出來,放在方炕上與“新郎”并列的桌子上。用紅繩(意思是老人牽紅線)把兩張照片綁在一起,放在紅黃兩色的絲綢上。只有當妻子嫁給了“百分百”的上帝,哪怕夫妻倆拜天地。然后,服務員在“新婚夫婦”的照片或藥片前,帶來“一杯酒”、“餃子”、“長壽面”。
男方在墳邊挖了個坑,露出了“新郎”棺材的槽,把“新娘”埋在這個坑里,把“夫妻”一起埋了。埋,就是在墳前,擺酒擺果,燒獎金紙錢,舉行婚禮。男女父母等家庭成員(即兩個公婆)哭著說“大歡喜”。從此以后,男人和女人就方便做親家交往了。
男子為配陰婚致2死被執行死刑,案發的經過有何細節?
男子為配陰婚致2死被執行死刑,案發的經過兩次買尸,對方都是患有精神病患者。
陰婚是一直被反對的封建陋習,認為人死后怕在地下孤獨,會找一個人陪著他。在甘肅省慶陽市,一位男子前后兩次謀害他人生命,用他人的尸體換錢。
男子是甘肅省慶陽市的一位村民,在得知陜西省劉家溝一戶人家要給家人配陰婚。他就動起了歪腦筋,他看中一位45歲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用給女子找對象的借口將其騙出。
還支付了2000元的彩禮錢,男子有給女子注射鹽酸異丙嗪,導致女子死亡。女子死后將尸體以35000元的價格出售給賣家,嘗到第一次的甜頭后,他就一發不可收拾。
第二次出售尸體是賣給和男子以前一起打工的同事,同事說自己要給父親配陰婚,男子就將主意打到51歲同樣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身上,方法也是如法炮制。
也是用鹽酸異丙嗪將女子害死,然后再出售其尸體。第二次以42000元的價格賣了女子的尸體,最終男子一故意殺人罪非法剝奪他人的生命被判死刑。
男子兩次行兇都已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子下手,一般這樣的女子在農村家人都覺得是負擔。有人上門提親象征意義的給點彩禮,人就可以帶走,家人也解脫了。
這樣的女子死后家人并不會太上心,也不會管,男子正是看到這一點,才將魔爪伸向了這樣一群本就悲慘的女子身上。
像這樣類似對精神疾病患者,隨意殺害的行為不止這一例。之前新聞報道過,一男子死后不想火化,就托人找替火化羔羊,結果對方將一位智者人士當成了目標。
將對方騙到車上后,強行給他喝白酒。當他醉倒后又把他放在棺材里,并把棺材用釘子釘死。導致男子在棺材中死亡,之后又將男子的尸體賣給了買家。
這位智障男子頂替了男子進行了火化,骨灰被和其他遺棄的骨灰放在一起。為了錢剝奪他人的生命,用別人的尸體換錢,真的喪盡天良。
陰婚和一些封建陋習應該被取締,一些不法之徒看到其中的暴利,居然謀害他人的性命去換錢,花這樣的錢,半夜真的能睡著覺嘛。
甘肅省這名男子,利用給對方找對象的方法,哄騙精神病患者并將其害死,再用尸體牟利。

湖南女主播骨灰被配陰婚,警方刑拘3人,是否該嚴懲這些人?
應該嚴懲這些人。從法理角度來說,他們觸犯了法律,損害了試著的尊嚴。從人情角度來說,女主播生前已經遭遇了太多的不幸,他們卻拿著人家的骨灰去賺錢,必須要嚴懲。
首先,從法律角度來說,雖然我國刑法并沒有對他們這一行為做出相關規定,但是我們國家卻有“侮辱尸體罪”等相關罪名,他們這一行為完全可以適用。在我們國家刑法上面,除了需要保證活在世界上的人的利益,還要保護未出生的胎兒以及離開人世的死者的利益。而這些工作人員,為了牟利,私自將女主播的骨灰移花接木用來牟利,對女主播的死后尊嚴在事實上造成了侵犯。但是需要說明的是,雖然他們已經實施多次類似行為,并且事后毫無悔罪表現,但因為我國刑法并沒有骨灰的具體規定,所以即使能適用相關法律,應該也不會達到網友們的心理預期。
其次,從人情角度來說,這個女主播生前也是非常不幸的,本身就患有抑郁癥,在直播的時候提到自殺的想法,不僅沒有得到安慰,還被不懷好意的人慫恿自殺。可以說她在死之前沒有得到他人的一絲溫暖,可更殘酷的是,她死后也沒得到應有的尊重。配陰婚這件事在當代社會已經算是十分罕見了,更何況是偷拿別人的骨灰來配陰婚牟利,這是對當今社會價值觀的一種挑釁,違背了人們一直遵循的公序良俗。
之所以認為他們應該被嚴懲,除了他們違背了法律,損害了女主播的死后尊嚴,還因為他們并不是第一次做這樣的事,甚至事發之后,他們還抱著“倒霉”“只是這次被發現”了的心理,這樣毫無人性的行為難道不應該被嚴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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